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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两人站在路边交谈,季恕没注意旁边有辆眼熟的车开了过去,车里,雁荷坐在副驾摆弄手机,旁边齐胤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姨,我觉得这样不行。”

“怎么了?”

雁荷从手机里抬起头,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对方还在为两人刚刚谈过的问题纠结,“献献爱心不是也挺好的?”

“献爱心当然好,但是,”齐胤将车停在路口,等待红灯的几十秒里,他颇为哭笑不得,“那您也不能因为今朝一句话就决定再往家里添几张吃饭的嘴吧,你养那贵宾犬现在还得靠我谢叔给你遛呢。”

早晨齐胤要去公司,刚好路过谢家楼下,就将说着自己要出趟门的雁荷捎带着顺路送过去,结果坐上车雁荷才说是要去动物救助站点,领养几只可怜的流浪小家伙——就因为昨天晚上和她亲儿子打了那么通电话!

齐胤和谢今朝相识于彼此微末,这么些年来更是和谢家三口人外加一只狗两只猫关系都十分亲近,说是编外人员也不为过,因此说话就没太多顾忌;他把着方向盘,等了片刻,听见雁荷弱弱地答:“你知道今朝是个敏感孩子嘛,我又帮不上他其他的忙。”

不仅帮不上忙,雁荷甚至对自己唯一的小孩一直感到愧疚,尽管她并没做错什么。

这些年谢今朝事业蒸蒸日上,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雁荷自认为自己和丈夫已经老去,实在没法再给长大的孩子一些什么东西,因此才像做阅读理解似的要将和儿子对话的每一句都掰扯清楚;昨天晚上谢今朝随口一说让她去看看街边的流浪猫狗,今天她就出了门当承诺履行,不指望要讨赏,只是想帮一点忙。

她知道世界上有收养不完的流浪动物,但是如果这是谢今朝所希望的,她就愿意尽自己最大努力,并且也不必被谁看到。

或许……还是有那么一点私心,雁荷对小动物其实并没那么热爱,但是她记得少年的谢今朝很久很久以前曾抱着绒绒躺在飘窗上睡觉,午后的太阳将他们镀上一层金光,从那时起,她就发誓,她会让她的小孩和这只小狗一起,一辈子都像今天一样幸福无虞。

那是她的私心,是哪怕只有一瞬、哪怕要经历漫长的等待,她也想要复刻的谢今朝的年少时。

刚刚被她摆弄过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她低头看了一眼,发现是自己加的志愿者群正在发布新一轮的领养和认领消息,几分钟前刚被季恕发布的小白照片也赫然在列,地址就在刚才他们路过不远处那条商业街;托齐胤的福,她单方面认识这位小明星,于是“咦”了一声,跟旁边的齐胤道:“季恕在这附近,还捡了条狗。”

齐胤第一反应是不信:“您看错了吧,他的公寓离这儿可不近。”

“真的,”雁荷举起手机给他看,“他用自己社交帐号发布了找主人的信息帖,刚刚被志愿者转发到我们群里来了。”

“……”

“真是个不错的小朋友,怪不得和今朝合得来,两个人看上去都很喜欢小动物?”雁荷还在那儿夸呢,夸完又有点可惜,“哎,看这小狗就是个有主的,不然我带回家也行。……小胤,要不你问问他,如果主人找不到,能不能让我带回去养?”

齐胤踩了刹车,将车停在路边,感觉自己今天是阻止不了雁女士为家里添几个成员的决心了,他心想反正养哪个不是养,于是应了声好,拨通季恕电话:“喂,季先生吗?很抱歉现在打扰。”

季恕接电话时还有点纳闷,搞不明白这个点齐胤给自己打电话干什么,于是也礼貌地回复:“是我,没关系,您有什么急事吗?”

齐胤于是将来龙去脉大致说了一通,没看到这边的季恕表情越来越古怪,最后电话挂断,老何在旁边问:“谁啊?”

“抢你狗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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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荷是非常典型的妈妈,爱自己小孩就会爱屋及乌地爱小狗,所以显而易见以后也会很爱季恕,这文从头到尾可能就在齐胤眼里是吧,齐老师翻开一看,发现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一句话:拐我们家白菜的猪!

下班!明天见!

第33章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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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胤不愧是业内知名经纪,办事十分周到,他在电话里和季恕简单说明了情况,又表示自己这边也会帮忙留意着看附近有没有哪家小狗走丢,所以虽说是抱着捡漏的心态,但实际上多少也算个助力,让人根本找不到理由拒绝。

季恕问过老何的意思,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牵着狗和老何在原地等了片刻,看见那辆眼熟的黑车驶回来,齐胤将车窗降下,副驾驶的雁荷笑着打招呼:“小季是吗,你好你好!”

这声音耳熟得让他一个激灵,正心想着不会这么巧吧,就听见雁荷自我介绍道:“我姓雁,是今朝的妈妈。”

齐胤没来得及阻止这场从开头就有点叫人尴尬的对话——哪有人上来打招呼先说自己是xx妈妈的,简直像什么家长会现场,雁荷这些年真是越来越离谱;但季恕竟也没听出来,他心虚地打招呼,还绞尽脑汁来了个同款句型:“阿姨好,我叫季恕,是今朝的朋友。”

“……”

你们俩不带谢今朝是没法说话吗?

齐胤木着脸被夹在两人中间,最后随波逐流地道:“你们好,我是今朝的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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