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煜伸手,挡住了邓莫宁的视线,“别看了。”
“你忘记了,你见到我叔叔就跟耗子见了猫。”
邓莫宁侧头看他,皱眉,“什么意思。”
严煜没所谓地耸肩,“当心你的狗眼。别怪爸爸没提醒你。”
说着,他刻意走了另一边,绕过了那对温情的母女。
现在他也琢磨过来了。
差点被叔叔骗过去。试想,他就算问司机去南城的事儿?
叔叔用得着特意回来老宅教训他啊?
要是没猫腻,他就不姓严!
做人还是要有自信,首先要相信的就是他那敏锐的直觉。
邓莫宁还是云里雾里:“……”
……
母女才见面,十分亲昵。
郑思韵挽着郑晚的手,头靠着她的肩膀,依恋地说:“妈,您身上好香啊……”
“是吗?”郑晚笑了笑,“可能是香包的气味沾到衣服上了吧。”
沉浸在喜悦中的郑思韵,也没及时地察觉到郑晚的迟疑跟反常。
一路上,郑晚几次话都到嘴边了,她又出于某种类似尴尬窘迫的心情咽了回去——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管怎么样,今天必须要说了。
一天拖一天,也不是个事儿。
还没等郑晚再次鼓起勇气,郑思韵却已经提前一步发现。开了门,她先进客厅打开灯,一眼就瞥见了放置在茶几上的男士腕表。
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否则这样一支售价一千五百多万的腕表,怎么会出现在她的家里?
积家的这款腕表是真正的腕表之冠,才一问世,吸引了不少收藏家的注意。
她对此有印象,也是因为季方礼,季方礼的父亲喜爱钟表,曾经还四处托人寻过,她也听季方礼用无奈的语气提过好几次。
而现在这款腕表就被人这样随意地放在她家桌上。
不可思议!
郑晚尴尬不已,快步上前,拿起那块手表随意放进口袋,她偏过头,神情不自在到了极点——
她记起来了,下午时分,她依偎在严均成怀里,而他的手表总是不经意地硌到她。
他注意到她轻轻地皱眉,随手就摘了腕表扔在一边。
郑思韵的视线挪到了她身上,凑上前去,狐疑问道:“妈妈,这是什么?”
“……”郑晚闭了闭眼,轻声说,“是妈妈一个朋友不小心落下的。他可能也忘记了。”
郑思韵愣住。
再看看妈妈这反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所以,是妈妈的男朋友对不对?!”
“是不是之前跟妈妈相亲的那个叔叔?”
郑晚还没来得及回答,郑思韵就自顾自地摇头否定,沉静地分析:“不,应该不是。”
她知道跟妈妈相亲那个人的条件,绝对不可能买得起这款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