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益铁青着脸把照片撕得粉碎,转脸掏出手机给一朋友打去了电话。
当晚,沈煦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一棒子打晕,套麻袋带到了郊区的一个废弃仓库。
在那里,他见到了久未谋面的老熟人。
18、牺牲
李炳军和两年前相比变了不少。
头发剪短了,留了胡子,他本来就个子高身材魁梧穿起西装来也有模有样,不像个刚刚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
沈煦刚醒来时还有些迷迷瞪瞪,猛一见到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李炳军一开始还算客气,对着他皮笑肉不笑,“沈煦,咱们又见面了。”
这开场白真不吉利。
当年李炳军说的话他还记在脑海里。
沈煦,你最好机灵点,别让我再见到你,否则……
今天的沈煦有幸见识一下这个否则了。
他揉揉被打伤的后脑,有点疼,有点湿,再一看,手上沾了血。这下,牺牲可大发了。这些人下手再重一点,他可就直接见阎王了。
“炳哥,我这躲您都两年了,您的气,还没消呢?”
李炳军夹起一根烟不紧不慢地抽着,“沈煦,我不跟你废话,听说,你最近干起敲竹杠的买卖来了。可不巧,你敲的这人,是我兄弟一朋友,我怎么说也得卖人个面子。你看,是乖乖把那些照片交出来呢,还是先受苦皮肉苦再拿出来?”
沈煦眼珠子转了转,明白了他的意思,“炳哥,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意思,什么照片?什么敲竹杠,我听不懂。”
李炳军一口烟喷在他脸上,“沈煦,你长脑子了,还懂装糊涂?可我这人呢,最大的缺点就是没耐心,我给你一分钟时间,还是想不起来,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一分钟,太短了。
果然,说谎这种事不是他强项,如果换成柳宣,声泪俱下、声情并茂的,对方说不定就信了。
还是用拳头说话,才是他的方式。
沈煦扶着墙勉强站起来,被打伤的脑袋还是懞懞的,他靠着墙脱下了厚重的外套,“炳哥,你当初会想让我坐你的位置,也该明白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沈煦,吃软不吃硬。今儿你带这么多人来堵我,看来,是不打算放过我了。照片呢,我是交不出来了。你看,是要把我尸体扔出去还是怎么样,您看着办吧!”
李炳军看着他,挺赞赏地点点头,笑着说:“行啊,沈煦,我今儿就看看是你骨头硬还是这些棍子硬。”
话落,几个凶神恶煞的手下拎着打架专用道具向他走来。
沈煦活动了一下手腕,从小到大,他打过的架不少,却多是赤手空拳,像这种带道具的,还真是极少数。
只能说,今儿这场恶仗下来,他不死也得残喽!
万辰啊万辰,我可真是爱惨你了。
撂倒两个人,夺了棍子,他双眼赤红,向着那些不断冲过来的人挥舞。
柳宣曾说过喜欢看他打架的样子,特帅。
沈煦想能说出这种话的人,都是没见过真正打架场面的。
就好比现在,他满脸是血地握着一根木棍,照着一个冲上前来的家伙的门面挥过去,鲜血从那人嘴里喷出来,估计还带着一两颗牙。
没有思考的时间,他回身一脚踢中一人下身,木棍带着呼呼的风迎向下一个上前的人。
帅不帅他已经不知道了,他只知道,浑身上下没一处是不疼的。
那疼痛一点点啃噬他的神经,让他的动作变得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