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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个人向番外 逐光1(第1页)

我叫温莎·d·希哈姆,出生于海龟岛有着百年基业的贵族——希哈姆公爵世家。

因为父母早亡,我三岁便以合法继承人的身份世袭了父亲的爵位,成为家族史上最年轻的公爵。

看上去是天赐的福气,实际上这有虚名无实权的爵位,带给我的只有无穷无尽的冤孽。

叔伯为了家族的权力将我当筹码一样争夺,我像个傀儡一般被操纵着卷入这场勾心斗角的漩涡中,比任何同龄人都要过早地看清楚人性的丑恶和阴暗。

五岁那年,家族内斗有所平息,我的监护权最终落到了三叔父手里,摇身一变成了希哈姆家族背后实质性的掌权人。

他从我这里拿到了家族至高无上的权力,却弃我如敝履,任由他的儿女们欺侮污蔑我,说我是有爹生没娘养的孤儿。

在那个冰冷昏暗的庄园里,我过得甚至还不如他们的宠物狗。

好在为了维持表面的光鲜体面,我和堂兄弟一起被送到了圣斯丁学院求学。

虽然离开了那个地狱般的城堡,但我在这里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圣斯丁学院的创始人之一是我的先祖,希哈姆家族的孩子除了我,在这里都享有特权一般,高我几个年纪的堂兄依旧会不断地给我找麻烦。

他们往我的床上泼水,寝室里放毛毛虫,吆五喝六地使唤我,闯了祸让我背黑锅,甚至让我学家里的小女仆,细声细气地拈兰花指讲话伺候他们……

我若有一点不从,就将我堵在角落里狠狠地揍一顿,还威胁我不允许告诉老师,否则就直接弄死我。

整整两年,我都是在无穷无尽的霸凌和恐惧中度过,变得更加孤僻内向,拈兰花指和尖着嗓子说话也改不掉了,被其他同学暗地里嘲笑是变态。

可生活在阴暗深渊中的蝼蚁,也会被漏入缝隙里的光明眷顾。

唐是我人生中遇见的第一抹光,来的如此灿烂明朗,像温暖和煦的骄阳。

他是圣斯丁出了名的小霸王,成天上蹿下跳惹是生非,门门功课却都名列前茅,也喜欢见义勇为拔刀相助,同学们都很喜欢和他一起玩。

我从上学起便偷偷地关注了唐好久,他的潇洒不羁和离经叛道,还有那强大富有感染力的精神力量,都是我最为艳羡的地方。

但自卑渺小如我,即便无数次想接近唐,却回回因胆怯和懦弱而退却了脚步,只能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窥探别人的灿烂人生。

可忽然有一天,这抹灿烂的阳光竟然透过厚重的云层,落到了我身上。

因为给堂兄买错了东西,他们又将我堵在角落里准备动手,和往常一样,我习惯性地抱头蹲地努力减轻拳打脚踢带来的痛苦,没想到却听见了一声清亮的呵斥。

“放开他!以多欺少的孬种货们!”

小小的唐义愤填膺地站在一片光明中,傲慢地朝几人竖起中指。

堂兄几个勃然大怒:“知道我们是谁吗?”

唐毫不畏惧:“怎么?儿子倒反天罡想来打爹了?”

“也是,没教好你们是我的失职。”

我被他的口出狂言惊呆了,因为在家族里,没有任何人敢这么和堂兄说话。

原来唐不止是个刺头,还是毒嘴。

堂兄他们比我们都高几个年级,各个身强体壮,瘦小的唐虽然敏捷灵活,但在压倒性的力量面前还是有些左右支绌。

就在我像个惊弓之鸟担心地想叫他们住手时,唐躲开攻击飞奔着朝我而来,抓起我就往外面跑。

“愣着干嘛?!真等着他们揍你不成?!”

我猝不及防地被他从阴影中拽了出来,他的手心也像阳光一样温暖,虽然疲于奔命的感觉很不好受,但那是我在学院里获得的第一份善意。

堂兄几人穷追不舍,跟着我们冲进了圣斯丁学院那片金黄的银杏林中。

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但不想拖唐的后腿,还是牟足了劲跟在他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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