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作者坚持继续创作,公司可以代为发行单行本,但费用要作者自理。
至于其他权益,譬如影视改编、周边收入、人物角色授权、海外收入,公司可以全权代理,绝大部分收益,归作者所有。
但相关漫画出版发行的相关权利归公司所有。
您还有什么地方没听明白的可以尽管问。”
虽然是通过翻译解释,但谷洪波作为专业版权律师,理解起来也不是那么困难。
谷洪波想了想,道:“如果苏翰先生想要同时更新两部作品。不知道贵社的版税收益是怎么计算的?算双份吗?”
大野本笑了笑道:“我们杂志社是不支持两部作品同时更新的。因为同时更新不但会挤占版面,最重要是会影响作品质量。之前我也说了,更新之后如果读者调查问卷不理想,只能提前完结或者停更。所以我们不建议,也不希望或者说是不允许,作者同时更新两部作品。”
“那要是作者坚持同时更新呢?”
“那我们就只能接受一部作品。而且会随时监督作品质量,甚至会降低作者连载次数上限,降低发行风险希望您能理解。”
谷洪波点了点头。他来之前,苏翰已经在电话里和他说明了。如果对方不支持两部漫画同时连载,那就连载一部,另外那部换一家连载就可以了。
既然如此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谷洪波最后和《跳跃少年》签订了《海贼王》的短期连载合约。
但后来这件事还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正是因为《跳跃少年》留下了《海贼王》拒绝了《火影忍者》直接照成了另外一家漫画杂志社《少年星期天》的销量暴增。
对《跳跃少年》照成了不小的冲击。
大野本最后也总编和社长骂的是狗血淋头。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
谷洪波离开了《跳跃少年》前往了《少年星期天》将《火影忍者》交给了对方。
负责接洽工作的是责任编辑富源浩志。
由于苏翰已经创作出每部作品各一百页原稿。
经过了编辑审稿同意刊登已经足够连载五期。
由于苏翰同时连载两部作品。
按照双方杂志社的只给他十五期的机会,缩水了五期,说是控制风险。
也就是说苏翰如果不能在十五期连载中获得极高的读者评价。
那么他将无法在两个杂志继续连载下去。
苏翰当然也对此表示理解,毕竟人家也是为了赚钱,反正他对作品是非常的有信心,不怕钓不住读者。
不过就算没有办法在杂志社完成连载,苏翰也会自费发行单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