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心灵。他觉得菲利普尽管外表羞怯,但内心却可能蕴藏着一股同自己不相上下的激情。在他看来,这孩子的气质,基本上是属于那种虔诚敬神的气质。有一天,他在同菲利普谈话时,猝然中断原来的话题,问道:
〃你考虑过没有,自己长大了要干什么?〃
〃我大伯要我当牧师,〃菲利普说。
〃那你自己呢?〃
菲利普转脸望着别处,他想说自己觉得不配侍奉上帝,却又羞于出口。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生活能像我们的生活这样充满幸福。但愿我能让你体会到,这是一种得天独厚的、了不起的荣幸。世人固然皆能以各种身分侍奉上帝,但我们离上帝更近。我并不想左右你的决定,不过,要是……噢,一旦……你拿定了主意,就一定会感受到那种永不消逝的欢乐和宽慰。〃
菲利普没有回答,但是校长可以从菲利普的眼神里看出,这孩子对他这番话的寓意已心领神会。
〃要是你能像现在这样刻苦攻读,持之以恒,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全校首屈一指的高才生,这样,等你毕业时,就不愁拿不到奖学金。噢,你自己可有什么财产吗?〃
〃我大伯说,等我年满二十一岁,我每年可有一百镑的收入。〃
〃那你算得上是很阔绰的了。我那么大的时候可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校长沉吟了半晌,然后随手拿起一支铅笔,在面前的吸墨纸上漫不经心地画着线条,一面继续往下说:
〃将来供你选择职业的余地,恐怕是相当有限呢。你自然没法从事任何需要体力的职业罗。〃
菲利普的脸一直红到颈脖子,每逢有人稍一提及他的跛足,他总是这样。珀金斯先生神情严肃地望着他。
〃不知道你对自己的不幸是否过于敏感了。你可曾想到过要为此感谢上帝?〃
菲利普猛然抬起头来。他双唇紧闭,想着自己如何听信了别人的言词,一连好几个月,祈求上帝能像治愈麻风病人和盲人那样治愈自己的跛足。
〃只要你在接受这种不幸时稍有违抗之意,那它就只能给你带来耻辱。要是你把它看作是上帝恩宠的表示,看作是因为见你双肩强壮,足以承受,才赐予你佩带的一枚十字架,那么它就不再是你痛苦的根由,而会成为你幸福的源泉。〃
他看到这孩子不愿谈论此事,就让他走了。
但是事后,菲利普仔细回味了校长的每一句话,他顿时杂念全无,尽是想着即将面临的坚信礼仪,沉浸在神秘的、如醉如痴的狂喜之中。他的灵魂似乎挣脱了肉体的羁绊,他仿佛已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全部身心的热情都被激发了起来,热切希望自己能进入尽善至美的境地。他要将整个身心奉献给上帝。他已经铁了心,要就圣职,当牧师。当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来到时,他惊喜交加,几乎无法自持;他所作的一切准备,他所研读过的所有书籍,尤其是校长的一番令人折服的教诲,深深地感化了他的灵魂。有一个念头一直在折磨着他。他知道,他得独个儿穿过圣坛,他害怕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自己一瘸一拐的步态,不光是暴露在参加仪式的全校师生面前,而且还暴露在本城人士或者特来参加儿子受坚信礼的学生家长这样一些陌生人面前。然而,临到最后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带着欢愉的心情来承受这种屈屏。于是,菲利普瘸着腿,一步一步走向圣坛,他的身影在大教堂气势巍然的拱顶下,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他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残疾作为一份祭品,奉献给怜爱他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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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健 倪俊译
第十八章
但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巅稀薄的空气中长久地生活下去。他上回沉浸在宗教热忱之中的那一幕,现在又再度重演了。因为他深切感受到信仰的魅力,因为自我牺牲的渴望之火在他胸中燃烧,迸射出宝石般的异彩,所以他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激情的猛烈冲动,把他的精力消耗一空。他的心灵突然像遇上一场百年未遇的大旱,完全干枯了。他开始把那位似乎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上帝抛到了脑后。尽管他现在照样按时祈祷,做礼拜,但不过是摆摆样子,走走过场罢了。一上来,他还责备自己不该半途而废,再加上对于地狱之火的恐惧,曾一度驱使他振作起来。但是,热情已化为一堆灰烬,再说,生活中另外一些使他感兴趣的事,也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他酷爱读书的这一雅批癖,使他变得落落寡合。披卷破帙成了他生活的第一需要,他无论和谁呆在一块儿,不多一会便感到厌倦和烦躁;他自恃博览群书,学识丰富,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他思想敏捷,又不善于掩饰,对于同伴们的愚昧无知,轻蔑之情往往溢于言表。同窗学友抱怨他尾巴翘到了天上;在他们看来,菲利普又不是在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上胜他们一筹,所以常反唇相讥,问他究竟凭什么这么目中无人。菲利普逐渐显示出辛辣的幽默感,自有一套挖苦人的功夫,一开口就能触到别人的痛处。对他来说,讲些调皮刻薄的话,无非是觉得有趣罢了,很少想到自己的话锋有多厉害,而等他发现被他挖苦过的人就此怀恨在心,他又自怨自艾起来。初进学校时所蒙受的种种屈辱,使他对那些同窗学友避之唯恐不及;他始终没法完全摆脱这种畏葸心理,始终那么忸怩腼腆,沉默寡言。其实,尽管他视同窗为异己,尽量敬而远之,然而心底里却渴望得到他们的拥戴,这对有些孩子来说,似乎易如反掌。他暗暗闪在一旁,对这些孩子崇拜得五体投地。虽说他讥讽起他们来往往更不留情面,而且常常当众取笑他们,可是他愿意拿自己的一切去换取他们的地位。说实在的,他心甘情愿做个全校脑子最不开窍的蠢学生,只要四肢健全就行。菲利普渐渐养成一种怪癖,常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为之着迷的孩子,也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灵魂倾注进那个孩子的躯体里,用那孩子的声音讲话,学那孩子的腔调嬉笑;想象自己是在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真切,一时间竟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另一个人啦。他就是用这种办法,时而领略一番异想天开的欢乐。
行过坚信礼之后,学校放圣诞节假。节后新学期一开始,菲利普搬进了另一间书室。同室的孩子中,有个叫罗斯的,是菲利普的同班同学,菲利普对他既敬慕又忌妒。那孩子其貌不扬:他粗手大脚,腰宽肩阔,说明他将来准是个大高个儿。他长相粗笨,但那双眼睛倒是挺迷人的,每当他咧嘴一笑(他经常笑逐颜开),眼角周围的皮肤就皱编起来,样子挺有趣。罗斯这孩子谈不上聪明,也算不得尽笨,不过功课还不错,在游戏方面更是样样拿手。他是教师和同学心目中的宠儿,而他自己呢,也喜欢周围所有的人。
菲利普被安置在这间书室之后,一眼就注意到同室的其他人对自己相当冷淡。他们几个朝夕相处,已在一起住了三个学期。他颇感不安,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异客。不过,他已学会了如何掩饰自己的情感,所以给人的印象是整天门声不响,挺安分守己的。菲利普同其他孩子一样,无法抵御罗斯的魅力,在罗斯面前越发显得羞涩、慌张。哪知正是这位罗斯,首先采取行动,把菲利普拉进了他们的生活圈子。至于罗斯为什么要这么做,是由于见到菲利普的扭妮、慌张,情不自禁地想在他身上试验一下自己的特殊魅力呢,还是纯粹出于一片好意,这就不得而知了。一天,他相当突然地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同自己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不快,跟不上你的,〃他说。
〃废话,走吧!〃
他们正要动身,有个学生打书室门口探头进来。招呼罗斯同行。
〃不行,〃他回答说,〃我已经答应了凯里。〃
〃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介意的。〃
〃废话,〃罗斯说。
他用那双温厚的眼睛打量了菲利普一番,哈哈大笑起来。不知怎地,菲利普感到心头一阵颤动。
他俩就像一般男孩那样,说好就好,没多久,便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友伴。别的同学看到他俩突然这么热乎好生奇怪,有人问罗斯看中了菲利普哪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