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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第2页)

四面楚歌,十面埋伏,她爷爷的,这群鞑子在哪学的,这不是大小姐唯一推崇的战法么?这么死了大概不算太丢脸吧。似乎又听见琴声了,那时她还是轻裘长剑,放荡不羁的江湖少侠,平生的理想就是杀杀人,喝喝酒,交交朋友泡泡美人,从没曾想过有一天会穿上盔甲,成为一口一句“侠以武犯禁”的铁血军人,人生真是奇妙呀。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她爷爷的,这话真是巨真理,巨高大,连她听着都热血沸腾的,大小姐唬人就是一套一套的,虽然她老人家摆明了为国为民完了下一步就是造反……

其实她没想过要当大侠,本来打算得好好的,把少侠的黄金年华混完了就回家娶夫郎生小孩优哉游哉过小日子,美其名曰“退隐江湖”。可人算终归不如天算啊,命运呀,她爷爷的就是个不懂规矩的弹球,鬼知道它下一秒要弹到哪里去撞到谁,要想不让它乱弹,就得将它牢牢攥在自己手心里……这话好像也是大小姐说的……

扯远了扯远了,跟大小姐跟久了,自己不知不觉扯起来也一套一套的,原来要想什么来着?琴声?对,琴声,春雨,那年江南缠绵的春雨啊……她轻狂的少侠生涯,也有过那么一次阴沟里翻船,被几个下三烂堵杀在竹林里,也是正狼狈不堪的时候,天上飘下白衣仙子,他头上带着白纱的竹笠挡住了脸,站在竹梢上,身轻若絮,手边抱着一架古琴,绵绵春雨似乎也舍不得惊扰了他,任他白色的衣角飞扬在风中。很奇怪,她竟然可以感觉他那时满心的不悦,好像是嫌弃她跑得太远了一般,素手一翻,她只来得及看见一角翻飞的白色衣袖,点竹梢飘然而走,甚至不曾看她一眼,她愣在一群被雨滴弹中了死|穴的尸体中,两眼痴呆,那一刻听不到心跳声,几乎以为自己也死去了。

琴帝白衣,江湖人称他为琴仙,武帝,白衣天人,唯独不知道他真实叫什么,百晓生天下榜他排第一,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见过他的样子,没有人知道他从何而来。

他只在江湖出现了三年,一曲琴,一顶斗笠,一身白衣,飞花摘叶,沐雨成冰,踏雪无痕。

五大宗师论剑华山,他白衣飘飘而来,败五大宗师于华山之巅,全身而退,由始至终连斗笠都没取下,飘然而走,江湖为他疯狂了,他却不再出现,连红叶山庄的华大官人奉上十万黄金、焦尾古琴都没将他引出来,就此绝迹江湖。

直到那年那日,她上京城,在深夜闻着酒香闯进一家奇特的夜店,在“子夜”的灯火下看到那个垂目弹琴,貌若谪仙,一身白色僧衣的明缘禅师时,才恍然大悟,怎么可能找得到他,江湖人怎么可能找得到琴帝白衣?他是千年古刹最优秀的弟子,他是濮阳世家最得宠的幼子,他是名扬天下的明缘禅师,他寸步不离的守在那个倾世女子身后,敛尽了一切锋芒护她周全,他左眼是佛,右眼是她,心若通明,她纵使踏尽江湖,走遍红尘,又怎么可能找得到他?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她这一念痴到至死不悔,是成了佛还是成了魔?身体冰冷得连鲜血流出来的温度都感觉不到了,只记得军牌还没被人摘走,好端端的在脖子上挂着,她就要死了,魂魄不会留恋躯体,她会附魂在这片刻了她名字的钢牌上,等待有人送她回燕云,回家,等待有一日耳边响起你超度的经文,到那时才含笑散去,此生足矣。

朦胧中,似乎听到燕云熟悉的长号声,急促的,问讯,冲锋,她爷爷的,都说人死之前会出现幻觉,果然是真的。做人呀,不管是正是邪混好混歹王侯还是败寇,最重要的是姿态一定要漂亮,这话也是大小姐说的,不知道她这姿态,可是漂亮了……

“慕容,醒醒,是近卫军,黑骑来了,小姐亲自来了,慕容——”燕云三军齐出,在极北的额尔古纳河源头追上四大部落领头的姒国剩余主力,两军交锋,不到一日,姒军溃败,逃出者不足万。同时,燕云军也在战场上找到了寻觅良久的两千近卫黑骑,两千零三人,活下来的只有一百八十五,几无完人,副将慕容秋叶君朝歌身陨,主将君长安断臂,燕王君太平捧着一千八百一十八块钢牌站在血场上,三军尽泪。

登基

一室酒香。明缘弹指亮起灯火,眸光微敛了一下,就做了个晚课的功夫,她竟然能喝这么多酒——长方桌上排着一列酒具,水晶杯、琉璃盏、白瓷碗、黑陶蛊、青铜爵、象牙耳、碧玉斗、竹甄、牛角樽……其中分门别类装着各自相应的酒,花酿,果酒,烧刀子,葡萄红,竹叶青,杏花村,五粮液,状元春……酒架上一塌糊涂,到处都是开了口的酒瓶酒坛子,各式酒香混在一起,空气简直都成了毒气,熏得人站不住脚。

太平单手撑额趴在长桌上,裘衣脱了仍在一边,衣襟处扯开了口,面色潮红,酒眼朦胧,一手还举着一个青瓷小盅,面前一列酒杯中有一半是空的,另一半是满的,中间正好缺一个空,看来她还是一排排轮着喝的,喝了有几圈了,不错,喝成这样了还能一点不乱,还记得死讲究,不错。

“皇城足今古,白骨乱蓬蒿……”一杯。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一杯。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一杯。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一杯。

“去时三十万,独自还长安……”一……明缘伸手拿下她要口里倒的青铜爵:“诗不错,但你不能再喝了。”她醉死了没关系,毒死可不行。“明缘呀……”太平显然是醉得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揪着明缘衣襟趴他身上,两眼水汪汪的,一张脸烫得能着起火来,张嘴全是酒气:“明缘,我告诉你,霍布斯明晰的证明,所有动物都生活在一种自然的战争状态中……”爬爬两下又伸长了手去拿酒:“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没等明缘抢下她的酒来,她突然自己就停下了,怔怔的看着酒盏,撇了嘴,委屈的道:“骗人的,没回来,都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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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缘看着她,微微皱起了眉,天底下怎么会有性情如此古怪的女人?驰骋天下狠辣果决,回头却会偷偷躲起来难受,她从来不装,就是难受了,所以把自己灌成这副德性,史书里有这样的女人吗?好在还记得偷偷躲起来,不然非军心动乱不可。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射天狼~~!”她醉疯了……确定了这点,明缘干脆利落的点了她昏睡|穴。把她从酒窖里抱出来,君霐站在窖口点点头,示意已经清了场,将人一路抱回卧室脱了鞋子塞被子里,君霐抚开太平额前一缕散在了脸上的发,又摸了摸她滚烫的脸,叹了口气,站起身来道:“明缘小和尚,拜托你了。”明缘没…有说话,盘坐在侧边暖炕上闭目打坐。

君霐走出来,眨了下眼睛,有些艰涩。唉……太平是个极其出色的孩子,心智成熟,从小就没让他操过心,但生来性情矛盾古怪,似乎另有一番做人的原则,性凉薄,情却最厚,有时甚至绵软得不像个女儿,又素无大志,慈不掌兵呀,凤凰涅槃,苍龙蜕逆,这一关,总是要过的。慕容,朝歌……这些孩子确实可惜了……

头痛欲裂,挣扎着爬起来,全身骨头都酸疼,口里似乎在冒烟,一碗汤递到眼前,皱着眉头喝干了,抱着个大枕头盯着床柱一角一动不动,开始慢慢歇自己重若千斤的脑袋。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太平呆呆的轻声道:“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是我生在山中一樵妇家,天天埋头砍柴,别说失恋,就是夫郎被人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哭一阵,闹一阵,日子照样过,最多是想不开拿了绳子上吊,或拿了斧头去拼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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