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夏来了,我们北区也终于有个能打的学霸了。”孙明珠说话又脆又快,就像竹筒倒豆子。
“去年南区有个女生考上了三中,被当成凤凰蛋似的捧着。南区那群人可嘚瑟了,成天嘲笑我们北区是草鸡窝。呵,三中算什么,还不是被九中吊着打?小夏,回头要是南区那群人找你麻烦,你只管回来和我说。有我孙明珠在,你在北区可以横着走!”
小姑娘比林知夏还矮半个头,却是一副江湖老大姐的派头。
“南区?北区?”林知夏早上在按摩店里,也听老板娘他们提起过。
“咱们这边是北区,金河以南就是南区。”晚饭后,孙明珠带着林知夏出门熟悉环境。
永安社区沿江而建,地形狭长,被一条支流拦腰分成两半,地图上看着像一颗胖嘟嘟的花生。
北区聚居着各种小生意人和打工仔,社区医院和学校也都在这一代,治安相对好许多。
“南区才是真正的野鸡窝,满街都是挑着红灯笼的店。”孙明珠对林知夏挤眉弄眼,“我奶奶从不让我天黑后去南区玩。我们北区的小孩和南区的也玩不到一起,两边的男孩子还经常打架。你不打架吧?”
孙明珠打量着林知夏细白的皮肤和纤瘦的身躯,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林知夏的大眼睛懒洋洋地眨了一下,说:“我会用弹弓。”
小孩子才用弹弓呢。
孙明珠有点不屑,不过漂亮的小帅哥本来就用不着去打架。
林知夏正是男女莫辩的年纪,小巧的尖下巴,鼻尖微翘,嘴唇红润,一双黑漆漆的猫儿眼。身子抽条让他特别瘦,于是显得脖子纤细而修长。
书读得好的孩子,气质总是有些特别。林知夏并不清高,但是神情里有一分漫不经心,勾得人总想能被他多看两眼。
孙明珠带着林知夏走街串巷,像穿着新裙子游街,收获了一路的关注和羡慕。小姑娘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明珠,这是你同学吗?长得好俊秀哟。”
“这是我新邻居,叫林知夏。人家在九中读书呢!”
“哟,好学生!”
“宫廷蛋糕店”的老板娘把坏了卖相的奶油蛋糕塞给两个孩子。
林知夏啃了一口蛋糕,舌尖在唇上舔了舔,愉快地眯起了眼睛,看着更像一只猫了。
“林知夏,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孙明珠问。
林知夏说:“我是六月入夏的时候生的。我妈生我的时候,窗外树上有鸟叫个不停,像是给她报喜。后来她翻诗词书给我起名字,看到了一句‘残莺知夏浅,社雨报年登’,就给我起名叫知夏了。”
“真好听。”孙明珠羡慕,“你爸妈都有文化。我妈连电视上的新闻标题都认不全。”
“明珠!”一群小孩从巷子对面奔了过来,“柴哥和张小天的人约在河口打架,说是张小天的人泡了柴哥手下人的妞儿。去看不?”
“嘿!”孙明珠一跃而起,两根羊角辫兴奋地一阵甩,“去!怎么不去?小夏,快点跟过来!”
孩子们一窝蜂地朝街边排楼涌去,钻进了一个楼梯道里。
林知夏眼珠一转,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手在T恤上一抹,跟在了孙明珠他们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