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外在所有物也好或者是精神或品质上的内在富有或贫乏也好,并不是包含在这个空的形式里的,它与形式各不相干。内容显然隶属于一个特殊的势力,这个势力是不同于形式的普遍物的另一种东西,是偶然和武断。——因此,法权意识就在它自己被承认为有实际效准时,反而认识到它自己的实在性的丧失,认识到它是完全没有本质的东西,并且,把一个个体称为个人,实际上是一种轻蔑的表示。
'Ⅲ.抽象的个人;世界主宰'
内容这一自由势力,规定其自己如下:无限众多的个体原子'或原子式的个人'一方面是分散的,同时由于它们这个分散的性质它们又集结为一个既有异于它们而又毫无精神的单一的点;这个单一的点,一方面跟个体原子的不可触犯的人格同样是纯粹个别的现实,但另一方面与个体原子的空虚的个别性相反又意味着它是一切内容,从而是所有个体原子的实在本质,而且与个体原子以为自己具有的那种绝对的但实际上无本质的现实相反,它是普遍势力和绝对现实。这位世界主宰这样一来就自觉他是绝对的、本身同时包含着一切存在的、意识不到另有任何比自己更高的精神的个人。他也跟别人一样是一个个人,但他是一个孤独的个人,他跟所有的人对立着;而这与他对立的一切个人构成着这个个人的有实效的普遍性;因为,单独的个别的人,从其本义来说,只在他是体现着'一切'个别性的普遍的众多时才是真实的;离开这个众多,则孤独的自我事实上是一个非现实的无力量的自我。——同时,这孤独的个人,作为意识,意识到了与上述那个普遍的人格相对立的内容。但是,他所意识到的这种内容摆脱了它的否定势力以后就成为一团混乱的精神势力,这些摆脱了羁绊成了基本本质'独立个体'的精神势力彼此肆无忌惮地疯狂地互相摧残;而它们的虚弱无力的自我意识成了本身不起作用的疆界,成了供它们骚扰撕杀的场地。
于是,这个世界主宰,由于意识到自己是这一切现实势力的总和(Inbegriee),就成了一个自视为现实上帝的巨大的自我意识;但由于他只是形式的自我,并无能力对这些势力进行任何约束,所以他自己的行为活动与自我享受又是一个同样巨大的荒唐放纵。
世界主宰对于他自己是怎样的一种势力具有了确实的意识,他现在确实意识到,在他用以对付跟他对立着的有自我性的臣民的摧毁性暴力中,他是普遍的现实势力。因为,他这个势力并不是什么精神上的融洽一致,仿佛他所统辖的个人都能把他视为他们自己的自我意识,相反,他们在这里勿宁各是自为的个人,排斥他们跟别人的连续性,保持他们跟别人绝对互不干扰的间断性'或独立性';因此无论在他们彼此之间或是在他们与作为他们的关联或连续性的他这位世界主宰之间,只存在着一种否定性的关系。作为个人之间的连续性,世界主宰是他们这种形式主义的内容和本质,但是对他们来说他是异己的内容和敌对性的本质,因为这种本质可以说恰恰扬弃了充当他们的本质的那种空无内容的自为存在;——而且作为他们的个性或人格的连续性,他恰恰是在摧毁他们的个性或人格。可是,既然异己的内容在他们那里成了有效准的东西,而且这异己内容之所以在他们那里有效准是因为它是他们的实在,那么,法权上的人格、法人,就毋宁体会到了自己的无实质性,知道自己是毫无实质的东西。
另一方面,在这无本质的基地上从事摧毁行动的势力却意识到它自己的无上威力;但自觉为无上威力的这个自我'主体',是纯粹的摧毁作用,因而是只起作用于它自己以外的,因而勿宁说,它是它自己的自我意识的抛弃。
这就是作为绝对本质的自我意识之成为现实的经过情况。但是,意识在从这种现实被逐回到自身之后,就思维它的这个非本质性,把它的非本质性当作一种思维对象;我们以前曾经看到,斯多葛主义的纯粹思维的独立性,通过怀疑主义,终于在苦恼意识中达到了自己的真理性,即,认识了苦恼意识就是它的自在而自为的存在。如果说这种认识在当时只表现为由一种意识所见到的意识的片面见解,那么我们看到这片面见解的现实的真理性现在出现了。这现实的真理性表明:自我意识的这种普遍的效准、客观有效性,即是从自我意识异化而成的实在性。普遍的客观效准是自我的普遍现实,但这种普遍现实却同样又直接是它自己的反面;自我的普遍现实就是自我的本质的丧失。——在伦理世界里还没有出现的自我的现实,现在由于自我已返回于个人,自我就赢得了这个现实;当初在伦理世界中是单一或统一的东西,现在以分化发展了的形式出现了,但发展了,也就是异化了。
《精神现象学》
黑格尔著 贺麟等译
二、自身异化了的精神;教化
伦理实体所保有的对立,曾是严密地保持在它的简单的意识之内的,而且,这简单的意识和它自己的本质曾是一个直接的统一体。因此,对于直接指向着本质、并把本质当成自己的伦常的那个意识而言,这本质具有存在的简单规定性;意识既不把自己看成这种排他性的自我,实体也并不意味着是一种被排除于意识之外的特定存在,即是说,并不是仿佛意识只有通过它自身的异化才会跟这种存在合而为一,才会同时把那个实体产生出来。但是,那样一种精神,即,它的自我是绝对分立的东西的那种精神,发现它的内容是一种与它相对立的同样坚硬的现实世界,并且在这里,世界具有作为一种外在的东西、自我意识的否定物的规定或特性。然而这个世界是精神的东西,它本身是存在与个体性两者溶合而成的东西。它的这种特定存在既是自我意识的作品,又同样是一种直接的现成的、对自我意识来说是异己的陌生的现实,这种陌生的现实有其独特的存在,并且自我意识在其中认识不出自己。这个世界就是法权的外在本质和自由内容。但是这个法权世界的主人所统辖的这种外在现实,不仅仅是偶然出现在自我面前的外在的原始的存在,而且又是自我的劳作,不过不是他的肯定的而是他的否定的劳作罢了。这个外在现实是由于自我意识自己的外在化和放弃其本质而获得其存在的,这种外在化的过程,看起来好象是由各种漫无约束的因素在支配着法权世界的那种扰乱破坏的状态中以外在暴力强加给自我意识的。其实这些漫无约束的因素,就它们本身来说,只是纯粹的扰乱破坏和它们自身的解体。但是它们的这种解体、它们的这种否定的本质,正是自我;自我是它们的主体、它们的行动和生成过程。但是实体赖以成为现实的这种行动和生成过程,就是个人'人格'的异化;因为那直接的、亦即没有异化的、自在自为的有效准的自我,是没有实体性的,并且是那些外在的激荡因素的玩物。
因此,自我的实体就是它本身的外在化,而外在化就是实体,换句话说,就是将自身形成为一个有秩序的世界、并且从而使自身得以保存的那些精神力量。
在这种方式下,实体就是精神,就是自我和本质的自觉的统一体;不过自我和本质两者也具有彼此互为对方的异化的意义。精神是对一个独立的客观现实的意识;但是自我和本质的那种统一体与这种意识相对立,亦即纯粹的意识与现实的意识相对立。一方面现实的自我意识通过它的外在化转化为现实的世界,并且反过来现实世界又转化为自我意识;但另一方面,恰恰这种现实,无论它是个人或是客观的东西,就被扬弃了;它们都成了纯粹的普遍物。它们经过这种异化就成了纯粹意识或本质。当前的现实直接以它的彼岸,亦即以它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为对立面,反之,思维则以此岸,亦即以它自己异化出来的现实为对立面。
因为这样,这个精神所形成的就不是仅仅一个单一的世界,而是一个分离的、对立的、双重的世界。——伦理精神的世界是精神自己固有的当前现实;这个世界的每一势力因而都处于当前现实这个统一体之中,而且虽然两种势力是彼此分开的,它们各自仍然跟整体保持着平衡。没有任何东西具有自我意识的否定物的意义;甚至连已死的精神也还是当前现存于亲属的血液、家庭的自我'主体'之中,而政府的普遍权力(Macht)则是意志、民族的自我。但是在这里,当前现存着的东西只意味着以意识为其彼岸的那种对象性的现实;每个个别环节,作为本质,都从另一个环节那里取得当前存在并从而取得现实,而只要它是现实的,它的本质就是不同于它的现实的另一环节。没有任何东西具有一种以自身为根据并内在于本身的精神,相反,任何东西都是在自己以外的一种异己的东西之中;——整体的平衡不是在自身内保持不变的统一,也不是这种统一返归其自身以后的宁静,相反,整体的平衡是建立于对立物的异化上的。因此,正如每个个别环节一样,整体也是一个自身异化了的实在;它分裂为两个王国:在一个王国里,自我意识本身及其对象都是现实的,而另一个王国则是纯粹意识的王国,处于前者的彼岸,不是当前现实的,而是在信仰之中。于是,正如伦理世界之从其分为神的规律和人的规律及两者的不同形态的分裂出发,以及这个伦理世界的意识之从有知与无知的分裂出发,返归于意识的命运,返归于作为这两个对立面的否定势力的自我,现在,异化了的精神的这两个王国也返回于自我;但如果说前者是第一个直接有效准的自我,是个别的个人,那么后者,这第二个,这从其外化中返归其本身的普遍的自我,将是把握概念的意识,而且这两个精神世界,亦即其所有环节都坚持自己各是一个固定的现实和无精神性的存在的这两个精神世界,则将瓦解于纯粹的识见(ReineEinsicht)之中。
这种识见,作为自己把握其自己的自我,就达到和完成了教化;它不把握任何别的,只把握自我,并且它将一切都当作自我来把握,即是说,它对一切都进行概念的理解,剔除一切客观性的东西,把一切自在存在都转化为自为存在。当它转而反对信仰,亦即反对异己的、外方的、彼岸的本质王国时,它就是启蒙。
启蒙也在这个王国里完成异化,因为异化了的精神把这个王国当作和本身均衡的宁静意识而逃避进去以求托庇安全;启蒙扰乱了精神在这信仰王国里所作的家务安排,因为它把此岸世界的什物携带了进来,而此岸世界的什物,精神又无法否认是它自己的财产,因为精神的意识也同样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在这种否定的活动中,纯粹的识见同时也就把自己实现了,并且产生出它自己'固有的'的对象(不可认知的绝对本质)和有用的东西。由于现实这样一来就丧失了一切实体性,它本身中再也没有什么自在的东西,于是信仰的王国以及现实世界的王国就都崩溃了,而且,这个革命带来了绝对自由,当初异化了的精神现在依靠这个自由就完全返回于其本身了:离开这个教化国度而转入另一国度,转入道德意识的国度。
A.异化了的精神的世界
异化了的精神的世界分裂为两个世界。第一个是现实的世界或精神自己异化而成的世界,而另一个则是精神于超越了第一个世界后在纯粹意识的以太中建立起来的世界。
这后一纯粹意识的世界虽与前一世界亦即精神的异化相对立,但正因为它与异化相对立,它就不能不与异化有关,它只是另一形式的异化而已,而这一形式的异化,其特点恰恰在于对两个不同的世界有所意识,它包含两者于其自身之内。
因此,这里所谈的不是什么自在自为的绝对本质的自我意识,不是宗教,而是信仰,如果信仰是指对现实世界的逃避,而不是指什么自在自为的东西的话。所以,对当前现实世界的这种逃避,其本身就直接是一个双重性的。纯粹意识是精神上升后所达到的领域,但纯粹意识却不仅是属于信仰的,而且同样也是属于概念的领域。因此两者在其中总是双双出现,而信仰永远只被我们当作是与概念相对立的东西。
(a)教化及其现实王国
这个世界的精神是为一种自我意识所渗透了的精神本质,这种自我意识知道自己作为这种自为存在着的本质是当下现存着的,并且知道本质作为一个现实是与自己对立着的。
但这个世界的客观存在,以及自我意识的现实,其所以出现,完全取决于这样的运动:这个自我意识把它自己的人格外化出来,从而把它的世界创造出来,并且把它创造的世界当作一个异己的世界看待,因而,它现在必须去加以占有。
但是去否定它的自为存在即是去创造现实,并且通过这种否定与创造,自我意识也就直接占有了现实。——或者换另一个说法,自我意识只有当它异化其自身时,才是一种什么东西,才有实在性;通过它的自身异化,它就使自己成为普遍性的东西,而它的这个普遍性即是它的效准和现实性。因此,自我与一切自我的这种平等,已不是以前那种法权上的平等,自我意识不是象以前那样,仅只因为自己是存在的,就直接得到承认和有效准;相反,其所以有效准,是由于它通过异化这一中介过程已使自己变为符合于普遍的东西了。法权的那种无精神的普遍性,承认任何自然状态的性格和存在都具有同等的合法权利,但在这里,有效准的普遍性则是发展变化而成的,而且因此它是现实的。
'Ⅰ.教化是自然存在的异化'
因此,个体在这里赖以取得客观效准和现实性的手段,就是教化。个体真正的原始的本性和实体乃是使其自然存在发生异化的那种精神。因此,这种自然存在的外化既是个体的目的又是它的特定存在;它既是由在思维中的实体向现实的过渡,同时反过来又是由特定的个体性向本质性的过渡。这种个体性将自己教化为它自在的那个样子,而且只因通过这段教化它才自在地存在,它才取得现实的存在;它有多少教化,它就有多少现实性和力量。
虽然自我作为特定的个体在这里也知道它自己是现实的,但它的现实性毕竟完全在于扬其它的自然的自我;经过扬弃,原始的特定自然就降低为量的大小,降低为意志力的强弱这样一些非本质的差别。但是自我的目的和内容则完全属于普遍的实体本身,只能是一种普遍的东西。一个自然的特殊性,如果竟然成为目的和内容的话,那也只能是无力量的和不现实的东西,这种特殊性是一个样子,它总是徒然而且可笑地拚命要自我显现;它竭力要使特殊的东西取得现实性,而现实性直接是普遍的东西,所以它就陷于自相矛盾。因此,如果个体性被错误设定为由自然和性格的特殊性构成的,那么在实在世界里就没有一个一个的个体性和性格,而所有的个体就都具有彼此一样的存在了;象这样误以为的个体性,纯然是臆想的东西,它在只有自身外化着的东西因而只有普遍的东西才具有现实性的世界里是没有地位、不能存留的。——因此,臆想的东西只算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