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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我告我自己(第2页)

“你误会了,是帮你摇人,又不是摇人搞你。”

“你刚说什么,你要打官司是吧?”柳寒说着,打了一个电话。

过了一会儿,一辆房车开了过来。

从驾驶座上竟然跳下一个穿着法官制服的人!

“柳局长!”那人招呼道。

“董法官!你好你好,不好意思,麻烦你跑一趟了。”柳寒说。

“说的哪里话,本职工作!”

说罢,董法官一通操作,房车后面的车厢竟然缓缓打开。

里面是几张桌椅,一个高台,高台背后挂着一面与车厢侧面一样大的展示布。

上面写着:林耳市流动便民法庭。

“刘大爷,介绍一下,这位是林耳市人民法院的董法官。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你可以直接咨询。”

“柳局长,是什么官司?”董法官问。

“噢,这个是花水村的村民刘大爷,他应该是要告我侵吞他的财产,或者想告我诈骗?不知道,你问问他吧,被告写我名儿就行。”

“额……这……”董法官懵了。

“法官同志啊,你要给我做主啊!这柳寒,跟公司老板合伙骗我们老百姓,把我们祖传的玉玺骗走拿去做文创卖钱呀!”老刘头声泪俱下。

“你别急啊,慢慢说。”董法官说,“我问你,你说这玉玺是你祖传的,可有证据?”

“证据?祖宗给的东西哪里要什么证据!”老刘头说,“祖宗又没有相机可以拍照,玉玺又办不了房产证,你想让我怎么证明?”

“额……”董法官无语了,“那人证有没有呢,比如有人能证明很早前就看见你有这个玉玺。”

“我们全村都是人证!”老刘头说。

“算了,换个问题,你说柳局长伙同他人骗取你的玉玺,有什么证据吗?”

“这个有这个有!”老刘头连忙把合同递给董法官。

董法官看了看合同,眉头紧锁。

“刘大爷啊,你这个合同,问题很大啊!”

“是吧!法官同志英明啊!这里面全都是陷阱,就欺负我老人家没文化啊!”

“问题不在他,而是在你啊!”董法官说,“刘大爷,咱们先不说这玉玺究竟是不是你祖传的。”

“就算是,你以继承的方式,是可以合法持有它的。但是,你不可以拿来交易啊!”

“你这个属于是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文物,未经许可出售给他人的行为,视情节严重,轻的都得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的最高能判到无期呀!”董法官严肃地说。

“什么!?”老刘头惊道,“无期?”

“是啊,不过还好,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

“你看啊,合同里写了有两种出售方式,第一种是直接给100万买断,第二种是先给3000……哦,划掉了,写的先不支付费用,后续领取分红。”

“现在,收购你们玉玺的人并没有给你们一分钱,相当于你们这个交易是没有成立的。”

“而且他还以你们的名义上交给了政府,所以我们可以看做你们这是一种间接的捐赠行为,而不是交易行为,这样就没问题了。”

“但前提是你不能自己咬死自己这是交易行为,要不然我们也没办法帮你解释,懂我意思不?”董法官说。

“你是说,我要是拿了这奖状和奖金走了,就没事发生。”

“我要是告他诈骗的话,最后我还得坐牢?”老刘头不可置信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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