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手长脚,瘦长一条,吃的不好,偏又比村里其他男孩要高些,渐渐地,更没人敢欺负他了。
因他读了初中,在村子里也算是个文化人了。老校长年迈之后,便放心地将学校交到了他手里,那些欺侮他的人,如今可都尊重起来。
就连他阿爸背着竹篓路过田埂时,心里也是带着几分得意的,干瘪的脑壳高高昂起来,像只赢了的斗鸡。
对了,阿爸许久不曾动手了,不只因疼爱,更因为想明白了——毕竟是独苗,总要指着他养老送终的。
他的日子顺遂起来,像是雨过天晴。
天天夹着课本,穿着顶文明的短衬衫,哼着山歌,嚼着槟榔,踱步于校舍与家之间,过得朴实安逸。
只有一人能撩动他心弦。
田家的小女,名叫宝珍,生得团团的,惹人怜爱,一笑两只小梨涡,他看见也止不住的跟着痴笑。
田宝珍娇小,却有主见,虽总甜甜笑着,那温顺不过是做做样子。
她是不可驯服的,她表现出的所有柔软,不过是为了驯服别人的手段。
可他不知这些,只当是自己有魅力,征服了这个女子。
一来二去,两人对上了眼,时不时地约在黄昏后的椰林里碰面。
那天晚上,他在附近溜达了许久,才等到她的姗姗来迟。
他照旧憨笑着,递上新采摘的野花,可宝珍这次没有接,只是怏怏踢着脚边的草,一脸失落。
“怎么?谁惹你了?”
她别过脸去,并不答话。
“说出来,我替你揍去。”
不过是一句牛皮话,他从来没打过谁的。
“我家给我安排了门亲事,听说男方丑得很。”
他一下子蔫了,手里的花也跟着蔫了下来。
“我没答应。”
他又活了过来,连同手里的花,又一次擎上去,颠颠地献殷勤。
“宝珍,那么你跟我——”
她仰起脸,黑眸子映着月色,泛起一层柔波,深不见底。
他从未见过她这幅样子,看得心惊肉跳。
“阿哥,我准备去县城闯闯,你敢陪我吗?”
不问愿不愿,只问敢不敢。
他十几年的闷气一下子被激发起来,血气上涌,定要强装出一副大丈夫的样子。
再一个,心底也有按捺不住地兴奋,他还从没想过要去村庄以外的地方瞧瞧,那只在书本上听说过的花花世界,看样子终要触手可及了。
辗转了一夜,他下定了决心。
走!
凭他的本事,还怕闯不出一番名堂嘛?
他没跟阿爸商量,只留下一张字条——激越之下,他竟忘了阿爸不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