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幸福,其中就包括广大农村和广大农民。因此,但凡牺牲农村、抛弃农民、破坏农业的“发展”,必定是“乱发展”,因为它与发展的初衷相悖,与发展的道理不符。
一剑下青城(2)
城市化也一样。
正如有各种各样的“发展理念”,也有各种各样的“城市化主张”。有人就认为城市化是城市的事,和农村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那也只是从农村攫取更多的利益,开采更多的资源。这种主张,正是没有弄清楚那个“为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呢?难道是为了城市更繁荣,农村更落后,市民更富裕,农民更贫穷吗?否!我们加快城市化的进程,恰恰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共同繁荣”的目标,是为了城市和农村同发展,共繁荣。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把农村、农民、农业抛下不管,甚至恶意榨取呢?岂有此理么!
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要不要城市化”,而在“什么样的城市化”。选项其实也只有两种。一种是把城市化仅仅看做城市自己的事情,置广大农村于不顾,甚至置广大农村于死地。另一种是把城市化看做城市和农村共同的事情,而且是破解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同步发展共享文明的天赐良机。前者无妨称之为“非一体化的城市化”,后者则是“一体化的城市化”。成都选择的是后者,因此它主张“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
这个表述是经过了反复推敲的。他们起先也曾提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但很快修正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这里的重要改动,是将“城市化”改为“城乡一体化”。我没有向他们讨教过这个问题。但据我猜测,这样修改,是因为“城市化”有兼顾农村(一体化)和不顾农村(非一体化)两种可能,而“城乡一体化”则旗帜鲜明地表示,必须把城市和农村看做一个整体,利用城市化的机遇同时实现城市和农村的现代化。
然而仍然引起了争议。
争议之一,是认为只有进入城市化的最高阶段,才可能实现城乡一体化。这个阶段,东部沿海地区都没达到,成都这样一个西部城市怎么能做?争议之二,是认为如果要搞城乡一体化,你那么多农村怎么办?农村丘区和山区穷得叮当响,怎么能搞?争议之三,则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农村都变成“水泥森林”,高楼林立,烟尘四起,暗无天日。因此,提出争议的人表示反对。
这可能是有点望文生义或者咬文嚼字了。城乡一体,并不等于“城乡一律”,或“城乡一统”、“城乡一样”。城市和农村仍然是有差别、有个性的。但差别不等于歧视,个性不等于排斥,更不等于必须一个繁荣发达,一个贫穷落后。事实上,城乡一体化首先是把城市和农村看做一个应该也可以共同发展的整体。既然是“看做”,就不会都变成“水泥森林”;既然是“整体”,就一定是“多样统一”。如果说有什么“一样”,那也只能是机会的均等、人格的平等和待遇的对等。
其实,即便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农村也仍然是农村,农业也仍然是农业,农民也仍然是农民,但已“脱胎换骨”,即“现代化”。实际上,城乡一体化的要义,既在于“一体”,更在于“化”。化,是过程,也是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城市和农村的共同繁荣;这个过程,就是城市和农村的共同发展。也就是说,正因为农村山区穷得叮当响,才要搞城乡一体化。如果城乡早就一样富裕了,搞它做什么?进入城市化最高阶段再来搞也是不行的。既然是“化”,那就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可能还很漫长。如果一定要等那个时候才来“化”,你来得及吗?如果城市和农村不能从一开始就共同发展,到时候你还“化”得了吗?
更何况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都说“三农”问题是顽症。既然是顽症,那么你要破解,就总要有借助力量才行。城市化就是一种很好的借助力量。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当人均收入超过1 000美金,城市化率在30%~70%时,就是城市快速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我们应该也有可能做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我们知道,城市化的主要推动力量是工业化,是服务业。就中国国情而言,这两股力量将在较长时期内交织在一起,共同推动城市化。其结果是什么呢?是城镇就业规模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多,城乡之间的关联度加强。抓住机遇,顺应规律,统筹城乡,不正是时候吗?
一剑下青城(3)
不过,城市化毕竟是一把双刃剑。一些专家、学者包括官员对城市化、工业化有偏见,就因为我们曾经“剑走偏锋”。可见,仅仅研究“剑器”还不够,还要研究“剑法”。也就是说,怎样推进城乡一体化。
成都的“剑法”,他们自己概括为“六句话”、“三大工程”和“三个集中”,有媒体称之为“三三见六”。这里面的文章就多了,只能勾勒一个轮廓。首先,城乡一体化需要一个空间载体。当前情况下最合适的载体除中心城区外,就是县城和有条件的区域中心镇,因此应该以它们为重点。既然是“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区域中心镇为重点”,那就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做好规划,把广大农村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范畴,以便统领全局,依法行政。这就叫“以规划为龙头和基础”。但是,如果只有理想蓝图,没有发展动力,城乡一体化就会沦为一句空话,因此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要发展产业,就要配置资源。要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就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并为此建立相应的机制。这是城乡一体化的枢机所在,因此要“以形成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为关键”。机制是关键,政策是保证。因此必须创新体制,完善政策,这就叫“以政策配套为保障”。最后,城乡一体化的实质,是提高城市文明的普及率,在现代化的意义上实现农民身份的转变。这是目的,也是目标,于是有了最后一句话:“以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为着眼点和落脚点。”
最后这句话其实意味深长。没有这句话,就无以区别“一体化的城市化”和“非一体化的城市化”,也无以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正如前面所强调的,发展也好,城市化也好,城乡一体化也好,破解“三农”难题也好,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人民的幸福,是要由一个个具体的活生生的公民的幸福来体现的。公民既包括市民,更包括农民。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没有农民的幸福,人民的幸福同样是一句空话。
于是又有了“三大重点工程”,即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和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很明显,这三大工程全部都是针对农村、农民和农业的。“三个集中”也一样。所谓“三个集中”,即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用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其基本思路,就是要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通过集约经营和转变身份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惟其如此,才要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区域中心镇为重点,才要以规划为龙头和基础,才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才要以形成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为关键,才要以政策配套为保障。
如此看来,这一套“剑法”可谓环环相扣步步为营,既有“防身术”,又有“突破口”。开个玩笑,无妨借用成都境内青城山,戏名之曰“青城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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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与忧虑(1)
有缺陷的前进仍然是前进,再完美的停滞也是后退
成都靠着“六句话”、“三大工程”和“三个集中”这套“剑法”,一路舞将过去,虽非所向披靡,也是初见成效。不过实话实说,我可是自始至终也没弄明白他们的“剑”是怎么“舞”的。毕竟,我不是“武林中人”,只能鹦鹉学舌般将那“青城诀”念了一遍。除此之外,就是“眼花缭乱”。
不过有一点总算是弄明白了,那就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有两大难题,一是“人往哪里去”,二是“钱从哪儿来”。我们知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直接的动因就是要解决“三农”问题。“三农”成为问题,原因是城乡二元结构,症结则是地少人多,因此必须“精简农民”。这才有了“三个集中”,包括“农用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也叫“土地向经营者集中”。土地向经营者集中以后,由于是规模经营,农民就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了,或者说,“富余”出来了。这就有了第一个问题:“人往哪里去?”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农民就是“解放”。解决得不好,弄出许多“务农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那就是“富余”,甚至是“多余”。这就违背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初衷。
于是就有了“农民向城镇集中”,有了“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有了“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及“以规划为龙头和基础”和“以形成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为关键”,这些都是为了解决“人往哪里去”的问题。人往哪里去?不能留在农村,只能“向城镇集中”。集中以后,要有出路,要有就业机会,就必须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因此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产业要发展,又有两个条件,一是成本要降低,这就要“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二是竞争要公平,这就要“形成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不过,农民向城镇集中也好,工业向园区集中也好,都必须做好规划,所以要“以规划为龙头和基础”。
但是说一千道一万,做这些事都要钱,没有钱那是万万不能的。这就有了第二个问题:“钱从哪儿来?”这事我请教过许多人,包括曾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大邑县委书记的蔡亦如。蔡亦如帮我算过一笔具体的小账。他说双流县文新花园成本是每平方米700元,农民只出500元,政府补贴200元。农民的钱从拆迁安置和青苗补偿的费用里来,问题不大。开发商也有10%的利润,属于微利,但是不打广告,没有风险,销售成本和管理成本都低。这个方案的特点,是农民买得起,政府给得起,开发商也有利可图。当然,一个县政府,拿个几千万还是心痛。农民也可以请建筑公司自己建,拿多少钱出来都是自己说了算,但规划和监管是统一的。不过蔡亦如也承认,反正不管什么模式都要钱。“钱从哪儿来”始终是个问题。
成都市委、市政府认为,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主要还得靠市场。一方面是财政扶持,另一方面要形成市场化的机制,也就是在经济上必须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要有一个融资平台,能够把资金筹进来,运转好,又不给今后留过重的负担,这就要点本事。具体地说,就是要“经营城市”。当然,城市本身是不可经营的,但城市里面有很多东西可以经营。比如打造一个公司,通过银行来筹集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利用成都的城市品牌和城市形象,以及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提升,把土地用起来,按照规划来实施。将来土地升值了,卖出去,除了还贷甚至还可以再赚一点。只要形成这个机制,就可以良性循环。他们的想法大概就是这样。我这人没有经济头脑,算不过账来。这套办法是否可行,坦率地说弄不清楚,还是留给懂行的人讨论吧!
其实,“钱”的事很不简单。不但有“钱从哪儿来”的问题,还有“钱往哪里去”的问题。所谓“钱往哪里去”,一是用来干什么,是投资,还是挥霍,或者是进了私人的腰包?二是即便投资,也有一个决策是否正确的问题。这就又产生了两个问题,即“钱怎么用”和“钱怎么管”。这两个问题在基层又尤其重要。如果说高层(省、市)、中层(区、县)主要考虑“钱从哪儿来”和“钱往哪里去”,那么,基层(乡、镇、村)就必须重点考虑“钱怎么用”和“钱怎么管”。因为在这两个方面特别容易出问题。青羊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杨林兴给我讲过这件事。他说以前村上都是会计、出纳一肩挑,这就不大说得清楚。现在的办法是“村级财务街道代管制”。也就是说,村里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包括上级的拨款,都由街道代管,说白一点就是街道充当会计,村委会只是出纳,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腐败,也解决了“钱怎么用”和“钱怎么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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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与忧虑(2)
杨林兴是在谈城乡一体化的时候说起这件事的。这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我发现城乡一体化并不仅仅是一个发展的问题、经济的问题,或者“三农”的问题,其中也有政治的问题。比如青羊区的“村级财务街道代管制”,原本是要解决城乡一体化过程中“钱怎么用”和“钱怎么管”的问题,却在不经意间设计出一个可以防止腐败的制度,这可真是妙不可言。
实际上经济和政治总是难解难分,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引起政治体制的改革。所以“成都方式”的三个方面和三个环节是融为一体的。那么,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又有什么需要关注的问题呢?
问题比较复杂的是“公推###”。
我们知道,公推###包括两个环节,即“公开推荐”和“直接选举”,其中最重要也最容易引起争议的是“直接选举”。其实,这是一个不完整的表述,完整的表述应该是“直接差额选举”。显然,这里面又有两个环节,即“直接”与“差额”。这也是这项改革的紧要之处。“差额”是没有问题的。在这项改革中,如果“选举而不差额”(等额选举),哪怕是“直接选举”,也失去了改革的意义,违背了改革的初衷,而且还会有问题。什么问题呢?那就是“公开推荐大会”(我主张简称为“公推会”,或命名为“推荐委员会”,简称“推委会”)变成了实际上的选举机构。这就既违背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违背了“党内民主”的原则。要知道,这个“公推会”,既非上级党委,又有党外人士参与,岂能越俎代庖实质上指定书记?因此,“公推会”(公开推荐大会)绝不能变成一个事实上的权力机关,即不能只产生一个正式候选人。这样一来,乡镇党委书记的选举就只能差额,不能等额了。所以“差额”无问题。
有问题的是“直接选举”。我们知道,民主有两种方式,即“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直接民主只适宜于“小国寡民”的地区,大国就只能实行间接民主,这是屡试不爽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则。我国是一个大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因此我国在总体上只能实行间接民主制度,但不排除在乡镇这样的范围内试行直接民主。直接民主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就在于能够让基层民众实实在在地参与到民主建设的进程中来,实实在在地感觉到自己是在“当家做主”,从而获得一种“主人翁的感觉”,也增加了一份责任感。另外,基层直接民主是“熟悉的人选择熟悉的人”、“熟悉的人监督熟悉的人”,这就有可能比让不熟悉的人来选择和监督好。显然,这里的关键是范围的大小。比如村,就没有必要间接选举;区县和区县以上,就不能直接选举;乡镇,则不妨两制并存。
新都区的做法就是“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