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敏说,是。第一次打土豪分田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但是分田到户以后,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当时就那么一点东西。你分一头牛,我分一张犁,他分一间屋,都是残缺不全的,有的家庭还没有劳动力。于是农民联合起来你出农具,我出劳力,共谋糊口。
我说,就有了互助组、合作社?
牛敏说,对。但是后来我们搞人民公社“一大二公”,违背了经济规律。小平同志又总结安徽的实践,搞承包到户,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让农民一夜之间吃得饱了。但是富不起来。
我问,为什么富不起来?
牛敏说,你想嘛,千家万户的农民闯千变万化的市场,怎么适应得了,又怎么对付得下来?每个人种点枇杷,每个人种的枇杷都自己挑着担子去卖,走不了十里地,卖不出好价钱。这种经营方式,即便脱得了贫,也绝对致不了富。
我又问,现在又有什么不同?
牛敏说,土地向经营者集中以后,规划经营、规模经营了,情况就大不一样。第一,经营者来了以后,农民第一笔收入,也就是租金收入,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得到了1 200斤左右的粮食。过去这1 200斤左右的粮食还要你投入施肥,投工投劳,还要缴税,现在没有。经营者给你这1 200斤左右的粮食,6月30日就可以拿到,净得。第二,农民还有一笔收入就是打工,每天可以挣到一笔钱,少一点15元,多一点30元。第三,农民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经营者来了以后,农民种1 000斤枇杷,再也用不着自己挑着担子卖,由经营者坐飞机卖到香港去。我们在北京开枇杷新闻发布会,是老板出钱,我们出场。农民增收了,农业增效了,农业的投入也解决了,大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我看是一条康庄大道。而且,从分散经营到吃大锅饭,到包产到户,再到规模经营,是螺旋式上升。所以我说这是农业上的第三次革命。
我同意他的说法。这里面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点,他们的做法并不违反政策,也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因为土地的权属和性质没有改变。所有权还是集体的,使用权还是农民的。使用权既然是农民的,那么,怎么用,就是他们自己的事。如果他们愿意集中起来交给经营者去经营,就无可指责,无可厚非。
因此第二点至关重要,就是必须农民自愿。农民为什么会愿意呢?因为只有把土地集中起来交给经营者去进行规模经营,农业才可能现代化,农民也才可能脱贫致富。农民都是通情达理的,他们也都愿意而且急于富裕。所以,只要把道理讲清楚,同时让农民看到实惠,他们就不会反对,甚至积极踊跃乐观其成。
实际上,联合并没有错,土地集中使用也没有错。包括当年办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就其联合农民集中土地这两点而言,也没有错。那些做法,错就错在农民的联合并非全都出于自愿,更错在土地集中以后搞的还是传统农业,失去了集中和联合的意义。因此第三点也很重要,就是土地集中后一定要搞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
但这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就是生产方式改变以后,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也会发生变化。换句话说,分散经营变成了集中经营,分散居住也要变成集中居住。这就有了第二个“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这也不完全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安居问题。因为土地集中整理以后,原来一家一户单独居住的农民还可以住到村子里来,如果原来就是相对集中住在村里的,就更不成问题。问题是,如果还照样住在村里,农民的生活很难实现现代化。尽管我们有“村村通路,村村通水,村村通电,村村通电话,村村通电视”之类的口号和做法,但实在地说,成本很高,很可能高得农民用不起电话,用不起电视,用不起自来水。比如一个自然村,几户农民孤家寡人住在深山老林,安一部电话得拉多长的线?这就很难一下把城市文明延伸到广大农村。
路在脚下(3)
何况还有城市发展的问题。城市要发展,要建设,工业要向园区集中,都要搬迁。牛敏就说,过去我们的做法是农民失地以后就地拆迁、就地搬,我们政府不管的,结果就造成二次搬迁、三次搬迁、四次搬迁。今天这个来了搬一回,明天那个来了又搬一回,刚刚搬完又要你搬,农民怎么能没有怨言?
我说是呀,人家又不是吉普赛人!
牛敏说,所以我们痛下决心,农民向城镇集中,一次性彻底解决搬迁问题和农村现代化问题。一劳永逸!
我没吭气,心想你们盘算得倒是不错,问题是钱从哪里来?总不成全由政府买单吧?如果让农民拿钱,光是基础设施,一个人平均也要付2 000元,你那好房子他咋住得起呢?
牛敏却告诉我毋庸过虑。牛敏说,他们的办法是拿地换钱,把节约土地的钱补给农民去盖房子。比方说,原来安置1 000户农民要500亩地,现在安置农民的蜀星花园由于修了5层楼,就只要100亩地了。这个土地节约的钱,一个人可以补7 000元。农民一家四口,四七二万八,烂房子就可以变成好房子了。
这当然也是个办法。但这个办法是不是普遍可行,我还要走走看看。
软着陆(1)
宋朝华感慨万千: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必须把富县建立在富民的基础上
2005年8月5日,新津县委接待室。
新津县委书记宋朝华和冷刚、金嘉祥一样,也是农家子弟,只不过1962年出生的他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好时代,不但上了大学,而且年纪轻轻就走上了领导岗位,成为成都市朝气蓬勃的中青年干部队伍中的一员。1997年,年仅35岁的宋朝华担任了大邑县委书记,2002年调到新津。当了两县两任书记,宋朝华应该很有些话可说。
照例还是要“约法三章”:说真话,不说假话;说实话,不玩虚套;说人话,不打官腔。其实我说这话之前心里多少有点底。我深知,作为县委书记,一点官话、套话都不讲,是不可能的。但作为基层干部,只讲官话、套话,是不行的。基层工作是很实在的事情。不要说只讲官话、套话,就是只讲宏观都不行。宋朝华就有一个观点:只讲宏观,空谈误国;多讲微观,实干兴邦。果然,说起新津县的城乡一体化,宋朝华讲得很实在。
宋朝华告诉我,成都的特点,是大城市带大郊区,全市分为三个圈层。第一圈层五城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第二圈层近中郊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双流、郫县。第三圈层远郊区,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新津。新津地处第三圈层,综合经济实力与第一圈层有明显差距,比第二圈层略有不足,但在第三圈层还说得起话。自然资源,有山有水;经济发展,工业基础较好,民营经济发达。所以我们提的口号,是“领跑三圈,融入二圈”,这就需要加快发展,尤其要在推进城乡经济同发展、共繁荣上下工夫。再说,新津总人口近30万人,农业人口近22万,仍然是一个农业县,“三农”仍然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这就要结合县情,找准结合点。新津的特色经济是什么?就是民营经济。新津的民营经济有一个特点,就是以工业经济为主体。工业要发展就必须集中,“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是不行的。但是这很困难。全县12个镇乡的大部分企业都愿意在本土发展,要把它们全部搬迁到园区,相当于一场革命。
我问,那你们怎么办?
宋朝华说,靠政策引导。我们有两个政策。第一个叫“三分政策”,就是把落户乡镇和异地落户项目的引荐乡镇,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考核指标、招商引资任务数和项目税收三个方面,都按三七分成,调动了乡镇和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第二个叫“三不政策”,就是对不按规划要求选址的项目,规划不审批,计委不立项,建委不报建,促进和保证了新引进工业项目全部落户园区。
我笑了。呵呵,软硬兼施。不过工业要向园区集中,必然涉及搬迁问题。一般说来,工业园区多半在城关。城关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相对远郊贫困地区是比较好的。这些年,城关附近的农民依托城市,往往先富了起来。不少人盖了新房子,有的还盖得很好,哪里肯搬?搬迁原本就是大难题,城关农民的搬迁只怕更是难上加难。倘若农民不肯搬,又如之何呢?难道也搞“三分政策”和“三不政策”不成?
宋朝华也笑了。他说当然不行。工业向园区集中,采取一些引导性、限制性的措施是应该的,但农民向城镇集中必须自觉自愿,强制的做法不符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我说是啊,那就等于搞“集中营”了。
宋朝华对我“集中营”的说法不置可否。他强调的是:“强扭的瓜不甜”,不甜就不和谐。因此不能“硬搬迁”,只能“软着陆”。
我问,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