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里的枪口始终对着野狗,我并不想杀生,但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我仍然会选择开枪。
在僵持了一会后,我将通过准心将枪口对准了野狗脑袋,一颗子弹便能结束他的生命,减轻他的痛苦,而我的手也慢慢移动了扳机。而那只野狗仍然没有丝毫的害怕,或许是因为没有见识过卡宾枪的威力,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帝皇,铃鹿,特别周在后面不知所措,只是看着野狗,或许是因为没有培育在突发情况下冷静面对情况。
“你们把头转过去闭上眼睛,捂住耳朵。”我迅速转头对着后面的几人说道。
她们照做了。
我的心里默数着。
“三,二,一。”
最终我还是狠下心扣动了扳机,枪口冒出火光同时还有着巨大的枪声,一颗子弹准确的击中了野狗的脑袋,伴随着血液和脑浆的蹦出。
我走上去,将野狗的尸体移到了桌子底下藏好。
“好了。”
我又环顾了一周。
“你们在附近搜索一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是!”她们回答的很正式,这似乎像是我下达的命令。
我径直走向了吧台,开始随意翻动吧台上到处散落的纸质订单,而在柜台的一个抽屉里,我发现了一个看起来很全新的笔记本。
我拿出笔记本,翻开笔记本想从上面发现了一点原主人的笔迹和故事。
事与愿违,笔记本上没有一点字迹,甚至连他原主人名字都不知道,于是我决定将这个笔记本占为己有。
我又翻动着找到了一只笔墨比较多的中性笔,今天我决定要养成一个全新的习惯——写日记。
我拿出笔立马在上面留下了独属于我的笔记。
首先是我的名字——苏诚源。
翻开第二页开始记录今天所发生的事情。
首先是日期。
我思索了一会儿,就仅仅过了几天,我竟然忘了今天是几月几日了,这些平时我都不大关注。
我又继续翻找着,幸好桌子上藏在纸张下面的简易电子钟表成为了我的救兵。
知道日期后,我感觉突然有了灵感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