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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后来杨宽出国一趟。回国后我听说,远在美国的李珊珊怀孕了。

那天我们约到惯常去的火锅店见面,杨宽晚来了半小时,我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但是没有想到一切来的这么快。杨宽穿着一身黑西装沉默到来,在狭小的火锅店内他格格不入,像个新郎官或是即将上市的公司总裁。分手吧,杨宽平静地说。

清酒毫不起眼,可是最能醉人。我隔着桌子感应到全世界的绝望悲伤,是不是李珊珊,我知道你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或者别的男人。可是我相信你,像从前一样相信你。杨宽,难道我们这么多年感情,还敌不过现实吗?只要你说一句话,我就信他们说的全是传言,你和那一切都没有关系。我们离开这里,搬到一个新的地方,斩断过去,重新开始。

别这样,周灼,流这么多眼泪,说这些话,都不像你了。杨宽说。

那你呢,你不爱我了吗?

杨宽说,我累了。

他把买单用的现金和一张银行卡撂在桌上,沉声道,周灼,你不知道从前我有多喜欢你。

那姿态就好像他是个审判官,而我是辜负了他的喜欢,损毁了他高贵爱情的罪人。

我拍桌嚎啕大哭,哭到火锅店的服务生和食客侧目。

他丝毫不搭理我,把结算账单一并递过去,起身离席,“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道,两不相干。”

那是我第一次看杨宽穿正装,很成熟,很正派,脱离了八九岁时风宁街头小混混的痞气,脱离了十几岁长住酒店公子哥的颓废阴沉,脱离了上大学后逃学数月不归浪子似的疲惫,甚至脱去了和我在一起时,眼中偶尔闪现的大男孩似的喜悦和稚气。他不高兴,不颓废,也不愤怒。说话胸腔共鸣,声音低沉好听,气也不喘。下巴皮肤粗硬,长出了胡茬,侧脸的轮廓线条一条条上扬,变得更凌厉更帅气,从前只是好看,如今是经历了很多事,像个真正的男人一样,像坛酒一样醉人。那种俯瞰人间冷艳高贵的姿态,就好像他做这么多事,在人世生活这么多年,就只是为了和我这一次分手,就好像我只是他的预科学校,而如今他已毕业,从我身上学习足够,终于成长为了一个合格的,可以平静对我说分手的冷酷男人。

和杨宽分手后我整个人都崩溃了,整颗心泡在苦的海洋里。我想我以前还是太自信,太自大,信誓旦旦和杨宽讨论什么分手。如果我当初不和杨宽讨论那些话,是不是最后就不会一语成谶,痛到连我自己都毁灭?离开杨宽之后,才发现没有他的日子,我一天都过不了。

杨宽给我留了房子,我们一起在北京买的,在之后那些年里飞速升值。留了辆车。一张银行卡,上面有不匪的存款,如果我不乱花,足够过完下半辈子,从侧面说明了他离开我的决绝姿态。可是我不明白这一切有什么意义,爱是存款能够补偿的么?我爱他,不是因为他多高多帅多富,而是因为从八岁到二十三岁,十五年,这个人组成了我的生命。

分手后头两年不敢跟家里讲,躲在北京拼命工作逃避一切,老板说,小周,不要再加班了,我给你批两个月年假吧,我拒绝,然后继续玩命。因为真的睡不着,一闭眼就是往事汹涌袭来历历在目,而且还没个结果,怎么想都是想不明白,徒劳无用。最严重的那一阵讳疾忌医,以为自己这么年轻就得了癌,连续好几年躲掉公司体检,检了也把报告塞到粉碎机里绞碎。到最后免疫肠胃都出了问题,还染上一身慢性病,医生对我说,年轻人,不管你到底有什么苦,这样糟蹋自己的身体,你这就是作的,活该。我幡然醒悟。为杨宽伤心的最后一夜,在惯常所去酒吧遇到三个哑人,犹如从东方来的贤者三圣,他们什么都表达不出,相互间指手划脚,可是他们却聚在一起享乐跳舞,那么高兴。我忽然找不到一点不开心的理由。

第三年我向家人说明了缘由,留了联系方式,一个人背包走完了祖国所有的山。华山,衡山,嵩山,普陀山。领略了千山胜景,海天佛国。我一个人,对着祖国河山大声喊,“杨宽,杨宽!我爱你!”我知道他负了我,也知道最体面优雅的方式是缝起伤口,继续前行。可是我的心血和魂魄仍牵连在彼处,内心深处,仍有某个地方隐隐叫着不甘,仿佛一切都不应该是这样,明明有些话还没说完,戏就尽了。

回到工作岗位后同事们纷纷说我身体好了不少,气色也健康了,看起来像是脱胎换骨。在饭店包间为我举办了盛大的回归派对。由于都知道我是情伤离开,在酒足饭饱之后,席间好多人伤心,伏在我肩头,借别人的酒流自己的泪。我醉倒在高堂之上,望着天上明月,和他们觥筹交错,听到自己对自己说,就这样吧,周灼,世上各种各样人,你不是最特别那个。爱情本就不属于人间。爱是其它世界产物。爱情如何假装它们可以属于人类,盛大其临地到来,又如何从这个世上一点一滴消逝,悄无声息转身离开,十五年,那个人毁损了我将近一半的生命,没有人比我更为明白。

☆、第 13 章

师兄说我什么都好,就是背后缺了块骨头。男人在年轻时,要是不出去打拼,待在温室里知道自己受人宠爱,背后那根骨头就软下去了,跟被豢养了似的。我问师兄是不是觉得我娘,他呛了口酒说,这跟娘没关系,这叫有人爱,多少人羡慕着你呢。不过情爱这事也就是镜花水月,既然你看开了那还更好,把心放事业上吧。

我就真把心放事业上,寒来暑往,不识年轮变化,一转眼时间过去了。到如今三十有二,过俩月三十有三,亲眼看着北京这么多年变化,自己也成了为它繁荣昌盛出一份力的精英一名。在北京这么藏龙卧虎的地方,为公司打官司,专业处理经济类案件,我当然算不上头一号,可也算我们律所挂得出去的一块招牌,说出去小有名气。手头积攒了不少长期合作的客户名单,不出意外地话,下半生就会一直这么过下去,升职,加薪,积累资历,到尽头做合伙人,然后四十五岁或五十岁提早退休,过普通高层白领生活,自由自在地周游世界,悠闲度日。

人生到了一个程度,再往下过下去,就只是量变而不是质变。从前一心一意憧憬未来,以为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就是一切,事业真有成了,越过了那个槛,发现也不过如此。从前吃不起洋酒大餐,现在吃上了,伺候着爸妈每天换一味,也没什么经济压力,而且以后还会这么延绵不绝地吃下去。从前年轻天真,以为找个爱人就能相伴一生,其实也完全是出于无知。一生长着呢,你知道有多长吗?长到你今年已经三十二岁,却还觉得人生无尽,一眼望不到头,不知道这味同嚼蜡的生命,为何还要继续下去。

温彻看出我的厌世倾向,担忧地连续发了好几封长邮件,说他要回来,说在明年就把事业转到国内,回国来开家公司,一心一意陪我。我觉得感动而且心酸,喝醉了又去给他打国际长途电话,跟他絮絮叨叨说我这一生,说了很多。

宿醉第二天下午才醒,醒来一个大活人在我身边,吓坏了,推一推温彻,“飞了几小时?”温彻说,“十二小时。”“昨天就开始飞?”“接到你电话就开车去了机场。”“难怪后来电话断了。”“我知道,你还因此痛哭了一场。”

温彻的体贴包容让我无地自容,跟他一比我就像大夏天穿漏了的渔网,到处都显露出我的不堪和千疮百孔。我伏过去,贴着他的脸问他,“你爱我吗。”

温彻说,“我爱你。”

“要是我还爱着别人呢。”

“没关系,我可以等。”

“你可以不必等的。”

“没关系,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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