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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漫步遐想录漫步之六(第1页)

我们所做的不自觉的动作,只要我们善于探索,差不多全都可以从我们心中找到它的原因。昨天,当我沿着新林阴大道走去,准备到让蒂耶那边皮埃弗河畔采集植物标本时,到了离地狱门巴黎旧时的一个城门,在今蒙巴纳斯公墓稍北。不远的地方,我就向右绕了一个弯,从田野绕过去,从枫丹白露大道登上那条小河边的高冈。这一绕本身并无所谓,但当我想起我在这以前已经多次这样不自觉地绕弯的时候,我就思量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当我找出其中的原由时,我不禁哑然失笑了。在林阴大道的一个拐角,在地狱门外,夏季每天都有个妇女在那里摆摊卖水果、药茶和面包。这个妇女有个小男孩,很可爱,然而是瘸子,架着双拐,一瘸一拐地走到行人跟前,颇有礼貌地乞讨。我跟这小家伙早就认识上了,每次路过,他都不免向我问候一番,我也少不了施舍几文。在开始时,我很高兴看到他,十分乐意给他钱,在一段时间内一直都是高高兴兴地这样做,甚至时常逗他说上两句,觉得挺惬意的。这种乐趣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种习惯,后来也不知怎么就变成了一种义务,我马上就感到这是一件伤脑筋的事,特别是因为每次都得听他一段开场白,听他为了表示跟我很熟而叫我卢梭先生;而事实上他对我的了解并不比教他这么做的人更深些。从此以后,我就不怎么愿意打那里经过,最后不自觉地养成了快到那个路口就绕着过去的习惯。

漫步之六这是我在进行思考时才发现的事实,而直到那时为止,这些事情从没有清清楚楚地在我脑子里映现过。这样一个观察结果使我陆陆续续地想起了好些好些类似的事情,它们充分表明,我对我的大多数行为的真正的原始的动机,并不像我原先所想的那么清楚。我知道,我也感到,做好事是人心所能尝到的唯一真正的幸福;然而很久以来,我就被剥夺了得到这种幸福的可能,而像我这样命途多舛的一个人,又怎能指望可以自由地、有效地办一件真正的好事!操纵我的命运的人,他们最关心的事就是让我只能看到一切事物的骗人的假象,所以,任何合乎道德的动机都是他们用来引我堕入他们为我所设的圈套的诱饵。这,我现在是明白了;我懂得,我从此所能做的唯一的一件好事就是无所作为,免得在无意中,在不知不觉中把事情办坏。

然而我从前也曾有过较为幸福的时刻,那时我有时还可以照自己的心愿,使另外一个人心里高兴;我现在可以毫无愧色地为自己作证,那时每当我尝到这种乐趣时,我总觉得这种乐趣比任何其他乐趣都要甘美。这种气质是强烈的、真实的、纯洁的;在我内心深处,从来还没有任何跟它不相符的东西。然而我也时常感到,我自己所做的好事结果招来一系列的义务,变成了一种负担;那时,乐趣就消失了,同样的好意在开始时使我非常高兴,继续下去却成了叫人受不了的伤脑筋的事情。在我短暂的幸运的日子里,很多人有求于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没有拒绝过任何一个人的要求。我为他们办的好事都是出于一片真心,然而招来了始料不及的层出不穷的义务,这一桎梏从此就无法摆脱了。在受惠者心目中,我为他们办的好事就好比是第一批付款,以后还得一笔又一笔接着缴纳;而只要哪一位把所受的恩惠当作铁钩钩到我身上,那就算把我从此拽住了,而我自觉自愿地做的第一件好事竟给了他无限的权力,以后一有需要就来要我为他效劳,即使是力所不及也无法推辞。就这样,十分甘美的乐趣就变成了难以忍受的束缚。

当我默默无闻时,我觉得这样的锁链还不太沉重。但一旦我这个人随着我的作品而引人注目时——这无疑是个严重的错误,叫我后来大大地吃了苦头——一切受苦的人或自称是受苦的人、一切寻找冤大头的冒险家、一切硬说我有什么崇高威望而实际上是要控制我的人,就统统找上我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有机会认识到,人性中的一切倾向,包括行善的倾向在内,一旦有欠谨慎,不加选择地在社会上应用开了,就会改变性质,开始时有用的也时常会变成有害的。那么多惨痛的经验使我原来的倾向慢慢地改变了,或者说得更正确些,被纳入了应有的限度之内,教会我不要那么盲目地依从我做好事的倾向,它其实只对别人的邪恶有利。

不过,对这些惨痛的经验我也毫无遗憾,因为通过我自己的思考,它们启发我认识了自己,启发我对在各种情况下我所作所为的真正动机的认识——对这些动机,我时常是有着不切实际的想法的。我看到,为了高高兴兴去做一件好事,我必须有行动的自由,不受拘束,而只要一件好事变成了一种义务,那做起来就索然无味了。这时义务这个压力就把最甘美的乐趣化为一种负担;此外,就像我在《爱弥儿》中所说的那样实际上不是在《爱弥儿》中,而是在《忏悔录》第一部第五章中(中译本第235页)。,我认为,如果我在土耳其人中生活的话,当人们被要求按他们的身份地位克尽职责时,我是当不了一个好丈夫的。

这就大大地改变了我长期以来对我自己的美德的看法,因为顺乎自己的天性行事算不了美德,为天性所驱而给自己以做好事的乐趣也算不了美德:美德在于当义务要求时能压抑自己的天性,去做义务要求自己去做的事——这是我不如上流社会人士的地方。我生来敏感、善良、怜悯心强到近于软弱的地步,心灵因一切宽宏大量的行为而感到振奋,只要别人打动我的心,我这人是富有人情味的,乐于行善,乐于助人;如果我是最有势力的人,那么我就会是最好、最仁慈的人;只要我感到自己有能力报仇,心中那报仇的念头也就全消了。我可以毫无难色地牺牲自己的利益而主持公道,但到要牺牲我所爱的人的利益时,我就难下决心了。当我的义务和我的感情发生矛盾时,前者很少能战胜后者,除非是我不采取行动就能履行我的义务;这,我经常是能做到的,但要我违反我的天性行事,那总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别人、义务甚至是必然性在指挥我做这做那,只要我的感情未为所动,我也就木然而不会下定决心,我也不会听从指挥。临到我头上的祸事我是看得见的,但是我却不愿动弹一下去防止,宁愿眼睁睁地瞧它到来。有时我开始时也挺起劲,但这股劲儿很快就松了下来,经常是虎头蛇尾。在任何能想到的事上,我要是不能愉快地去做的话,那就马上变得根本不可能去做了。

不仅如此,一件事只要是带强制性的,它尽管符合我的愿望,但也足以使我的愿望消失,使之转化为厌恶之情,并且这种强制只要稍为厉害一些,甚至还会化为强烈的反感;就这样,别人要求我做的好事,我只觉其苦;别人没有要求我做的好事,我就会主动去做。我所乐于做的是纯粹没有功利动机的好事。但当受惠的人以此作为理由,要求我继续施恩,不然就要恨我时,当他强制我永远做他的恩人时,那么,虽然我在开始时以此为乐,这时乐趣也就烟消云散,困恼之情随之而生。如果我让步而照办,那是出于软弱和难为情:这里已没有什么真心诚意;我在内心里非但不为此夸奖自己,反而为违心地去做好事而深自责备。

我知道,在施恩者和受惠者之间是存在着一种契约的,甚至还是一切契约中最神圣的一种。施恩者和受惠者结成了一种社会,当然比一般所说的社会小些;受惠者应该在默默中流露出感激之情,施恩者则只要受惠者没有对他不起,就应该继续好心相待,凡有所求就必有所应。这些条件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却是两人之间已建立关系的必然结果。谁要是在别人首次对他有所求时予以拒绝,被拒绝者是无权抱怨的;但谁要是对某人施过恩而下次拒绝,那就是使这个人有权去抱的希望遭到幻灭,使他的期待落空,而这种期待却正是他自己让对方产生的。这样一种拒绝,人们就认为是不公正的,比前一种拒绝难堪得多;然而这样一种拒绝毕竟也是出之我们的内心的、是不愿轻易放弃的独立自主性的一种表现。当我偿还一笔债务时,我是尽我的一项义务;当我赠与礼物时,这是我的一种乐趣。尽义务的乐趣却只是经常按道德行事的人才能产生的乐趣,全凭天性行事的人是达不到这种境界的。

饱尝了这么多惨痛的经验以后,我终于学会了怎样预见我的最初冲动所能产生的后果,我也时常不敢去做我愿做也能做的好事,唯恐冒冒失失地从事以后,日后陷于被动受制的局面。这样的担心却不是一向就有的,恰恰相反,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是非常乐于做好事的;我那时也时常感到,受我恩惠的人对我之所以有感情乃是出于感激之情,而不是出之利害关系。然而当我的苦难开始以后,在这方面,和任何其他方面一样,事情就大不一样了。从那时起,我是在另一代人中间生活,这一代跟我年轻时的那一代全然不同;别人对我的感情起了变化,我对别人的感情也起了变化。我先后在这迥然不同的两代人中见到的同样的一些人,可说是先后被这两代人同化了。譬如夏梅特伯爵夏梅特伯爵即《忏悔录》第五章中(中译本第264页)提到的孔济埃先生。,我当初对他是如此尊敬,他爱我也是如此真诚,可当他一旦成为舒瓦瑟尔舒瓦瑟尔(1719—1785),一七五八年任法国外交大臣,后任陆海军大臣。集团的成员,他就为两个亲戚谋到了主教职位;又譬如巴莱神父巴莱神父,音乐爱好者,见《忏悔录》第五章(中译本第228页)。,原来是受过我的恩惠的,年轻时也是我的好朋友,是个好小伙子,后来由于出卖我而在法国有了地位;又譬如比尼斯神父比尼斯神父,卢梭在法国驻威尼斯大使馆供职时的同事,见《忏悔录》第七章(中译本第366页)。,原是我在威尼斯当秘书时的下手,我的所作所为理所当然地赢得了他的爱戴和尊敬,后来却因自己的利益而改变腔调和态度,不惜昧了良心,抛弃真理而发了大财。连穆尔杜穆尔杜,卢梭的至交,卢梭离世前两月曾将《忏悔录》手稿托付给他。居然也颠倒黑白。他们跟所有其他的人一样,从原来的真诚坦率变到他们现在这个样子。也正是在这点上,时代不同了,人也跟时代一起变了。唉!在那些人身上,当初使我对他们产生感情的品质,现在却已适得其反,我怎么还能保持对他们的原有的感情呢!我一点也不恨他们,因为我不懂得什么叫恨;但是我无法不蔑视他们(这是他们罪有应得),禁不住要流露出这份蔑视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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