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妹知道了庆福的秘密之后,便不再让庆福在感情上为难了。不过,她对待庆福仍然像过去一样好。他们犹如亲兄妹一般。英妹最担心的是庆福回关内老家去。然而,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庆福从未提过回家的事。英妹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不问。她的心底还存着一线希望,庆福会渐渐把老家的事情忘掉。
这一年的秋天,莫大叔病倒了。他一生中从未去过医院,病了就吃些自己在山里采集的草药。然而,他这一次病倒却再也起不来了。庆福和英妹日夜服侍,但大叔的病情仍日益严重。
这天晚上,大叔把庆福和英妹叫到炕边,缓缓地对他们说:“庆福,英妹,我知道自己快要不行了。你们甭难过。咱鄂伦春人不许用眼泪给亲人送行。庆福,你虽说不是咱鄂伦春族的后生,可你的心像金子一样亮,你的性格像公鹿一样倔强。你是个靠得住的好后生。大叔看得出来,你心里有块伤疤,但大叔不问你。我这辈子跟野兽打交道,也跟人打交道。我见过各种野兽,也见过各种人。有的坏人比狼还狠,比狐狸还狡猾,你们得时常提防他们。好啦,我再给你们讲一个故事。你们要记住这个故事,以后再讲给你们的孩子。”
莫大叔休息了一阵子,才慢慢讲道:“在很久很久以前,这里就住着咱们鄂伦春人的祖先。那时候这里没有坏人,满山都是鹿、狍子、野猪和犴。人们的日子可好啦!后来,有一个洛萨知道了……”
“洛萨就是魔鬼。”英妹插了一句。
“那个洛萨是从北方来的。他要人们每天献给他十只鹿和十只狍子,要不然他就来吃鄂伦春人的孩子。开始,人们不理睬他。可他力大无穷,人们打不过他,只好按时向他纳贡。这一来,人们的生活可就苦啦!十年以后,在这条小河旁边长大了一对年轻人,男的叫乌德哥马,女的叫铁布克勒玛。他们都是打猎的能手,而且真诚相爱。在他们的婚礼上,乌德哥马对大家说,为了全部落的幸福,他和铁布克勒玛要去降伏洛萨。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俩就骑着马出发了,部落里的人们一直把他们送到山口。他们走了三天三夜才找到洛萨住的地方。他们一连跟洛萨打了九九八十一天,终于把洛萨打败了!从那以后,这里的人们又过上了好日子。乌德哥马和铁布克勒玛相亲相爱,一直活到九九八十一岁才离开这里。不过,他们俩没有死,就生活在这一带的山林里。善良的鄂伦春人要是遇上困难,他们随时都会出来帮助的。庆福,英妹,我就要走了。我现在只有一个心愿——你们俩就像乌德哥马和铁布克勒玛那样永远相亲相爱吧!”莫大叔说完这些话,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大叔,我……”
“爹,我们不能……”
“啥?”莫大叔又睁开眼睛,看了看庆福,又看了看英妹,问道:“英妹,你不乐意?”
“不!爹,你不知道!”
“庆福,你乐意么?”
“我……”
“爹,你别再问包大哥了。我们就是兄妹。这就够了!”
“这是为啥呢?”莫大叔拼命喘了起来。
庆福见此情景,一下子跪到炕前,说道:“大叔,你和英妹对我的恩情,我永远不会忘。可是,我不能答应你的话,因为我有一件事一直没告诉你们。我不叫包庆福,我的真名叫肖雄……”
听完肖雄的身世,莫大叔不断地喘着气,而英妹早已泣不成声。他们都很同情肖雄和李红梅的遭遇,也更加敬重肖雄的为人。过了一会,莫大叔断断续续地说:“我告诉你,这个人犯下的可是血罪,就是他的血液里带来的罪恶!你可一定要小心。这个人比那个洛萨……还要难对付!”
莫大叔去世了。三天之后,肖雄和英妹按照鄂伦春人的“风葬”习俗,用柳条编了一个棺材,把莫大叔的尸体放进去,架到山中的大树上。一年之后,他们又把那柳条棺抬下来,拣出尸骨,放在木棺中土葬。
光阴荏苒,寒暑流转。大兴安岭的秋霜春雨酷暑严寒,山野生活的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再加上与各种野兽的生死搏斗,肖雄被换上了一副新的面孔——令过去的熟人难以认出的面孔。然而,这正是他所需要的。
在李红梅遇害的九周年之后,肖雄便做好了去完成那神圣使命的准备。为此,他甚至很有些激动。不过,他心中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必须在启程前完成,那就是安排好英妹的婚事。
这几年来,他曾多次找镇上的朋友帮忙为英妹介绍对象。人们也确实给介绍过几个,但每次英妹都是敷衍了事地见个面,然后一口回绝,并找出对方的一大堆缺点。肖雄为此总感到歉疚。他觉得,只有为英妹找到一个称心的对象,他才对得起死去的大叔,他才能安心地离开阿里河。然而,英妹毫无将就的意思。到后来,她索性说谁也不嫁了。
这天下午,肖雄高兴地回到家里,一进门就说:“英妹,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啥好消息?”
“有人又给你提了一门亲事。我看挺合适的。这人是镇中学的老师,30岁,人品好,脾气也好,还是大专生呢!”
英妹的脸沉了下来,说:“哥,你咋又扯这事儿?我不是说过了——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