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华咽了咽口水,最终还是“嗯”了一声。
年幼时他就总这样被要求着在长辈面前表演,原本对此很排斥的,但今天竟也没有拒绝。
手指带进前奏,结束后开口——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宋书华有一把沉郁柔和的嗓音,仿佛生来就最适合这样的婉转情歌,能把心伤的感觉恰到好处地传递进聆听者的耳朵,再从耳朵直通往心脏。
陆明臣的心那样剧烈地震颤和悸动,以至于整个胸口都在发疼。
他的恋情还未开始,然而光是这样——看着他,听他唱歌,就已经快要无法自拔。
一曲唱完,宋书华一张脸都红扑扑的,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激动,抑或那杯酒的劲儿这么晚才上来,以至于他脑子也热得有些发晕。
他感觉陆明臣在看他,下意识抬起头。
对视那一瞬间,他被对方那样的眼神一惊,突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在他反应过来之前,陆明臣的一只手已经抚在他面颊,并向他慢慢靠近……
对方的温度和气味儿快要把宋书华吞没。他像是落了水,缓慢下坠,无法逃跑,也无法呼吸,只剩下心跳随着他的靠近越来越快……
陆明臣在鼻息交换的距离停下,拇指轻轻揉着他的眼睑下方:“你这里有两颗痣。长在这个地方的是叫泪痣吗?”
“……”
宋书华一把推开陆明臣,赶紧站起来,去床上抱了被子,隔着棉被按住自己的胸口:“我先去铺床。”
这是陆明臣第一次听宋书华唱歌,也是丈夫为他唱的最后一次。后来再提起,丈夫就不愿意唱了,以为他实在难为情,也不再提出这种要求。
如果不是这晚被苏晗拉来了een,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听到丈夫那郁郁柔软的声音,也再不会有那样的心颤。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丈夫要在这种地方卖唱?为什么他要穿成那样,接受无数男人露骨的眼光?到底为什么他要堕落到如此不堪?
明明他的生活如此优渥,也不是放荡的性格,陆明臣想不出来。只有那些男人狂热的目光让他难受得隐隐作呕,从胃到心,扯得一片生痛。
他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家里,试图从他们共同生活了七年的家,寻找一些答案。
但是他翻遍了每一个房间,每一个抽屉,包括宋书华的衣柜和书房,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来解释他今晚看到的一切。
他似乎有些明白自己那日复一日痛苦、烦闷和焦躁的缘由。
七年了,他以为拥有丈夫的一切,到头来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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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n舞台的华丽程度可以和专业的舞台相提并论。但这舞台也和生活一样,掀开华丽的外表,到了后台就变得逼仄脏乱,而een的演员们正是爬在这件华丽长袍背面的虱子,密密麻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