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哥,咱们跟他这小子啰嗦个啥劲?兄弟们已经很久没见过血,闻过血腥味了,今个总算是可以过把瘾吧。”
“对,彪哥,兄弟们已经等不及了,茅新和这二个毛头小子,咱们分分钟让他们跪在地上磕头求饶。”
“……”
曾彪身旁的十来名手持铁棍的小弟们,一个个貌似热血澎湃,就像是打了鸡血般红着眼,他们紧盯着陈天华、茅新和牵马的左刚,凶相毕露。
一时间里,场上空气中似乎已经有血腥味在吹起,好像这三个人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从现在起,就任由他们这帮子家伙宰割一般。
气氛是很容易感染的,此刻的曾彪也是激动万分,许久没动手,浑身的不自在。
只见他刁意扭动着粗壮的脖颈,让骨头里发出一阵“咯啦…咯啦…”的声响。
先造出声势来。
一副穷凶极恶,气势汹汹的模样。
他就不信,区区一个少爷加上一个随从保镖,还能够在他的地盘上翻得起浪花?
只见他手一挥,厉声低唱道:“弟兄们给我先上去,尽管好好教训教训他们仨,让他们长点记性。”
“哦…”
曾彪身旁的十来个乌合之众,喉咙里发出阵阵怪叫声,手中拎着铁棍朝着陈天华他们围了过去。
这些地痞们的脸上,个个都挂着兴奋无比的神采,就像是在捉弄三只绵羊似的,那种轻松样。
他们习惯在刀口上舔血,过打打杀杀的日子,就像是嗜血的野兽,好些日子没有和人血拼,浑身痒痒的难受。
身体里的嗜血元素,估计早就躁动不安了。
当然,在他们眼里,这个怂蛋茅新和那个少爷,再加上那名保镖,根本用不着他们使出全力去拚杀。
今天,他们只是想看到流血,瞧着这三个男人在自己的砍刀、铁棍下抱头挣扎,岂不快哉?!
一群打手的职业病,恐怕就是这种变态的扭曲心瘾。
面对杀气腾腾的十来名地痞流氓,茅新脸上的表情是非常淡定,嘴角还挂着冷笑。
只要有大少爷在,还用不上他动手嘛?
他连随身携带的刺刀都没拔出,就主动退到陈天华身后,免得妨碍大少爷施展拳脚。
那左刚的行为更是搞笑,他一人牵着三匹马,干脆来了个退避三舍,落在陈天华他们身后足有十几步之远。
这架势还真让人看不太懂了,敢情这厮就只是个为主子牵马的下人,不是保镖?
从头到尾的一声不吭,也许就是个哑巴废人。
貌似魁梧奇伟,原来是个最大的怂货,假冒伪劣!
真特么的搞笑。
“我看这个姓茅的,还真是脑袋瓜子出问题了,居然带上这二个货色,还敢来要回铺面?难道等会还有天神下凡来解救他们不成?”
“等到被曾彪这些个小弟们,打得个个满地找牙的时候,他就应该知道锅儿是铁打的。”
“要是这位富家少爷能出手打倒人的话,把我的头颅割下来,送给他当夜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