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发时陈丽说自己在公寓里,很早就睡了。
陈丽住的小公寓是老房子,四周都没有监控,无法证明她是不是在家里。
这两人都没有时间证人。
不过陈丽的嫌疑比较小。
因为她人很瘦、比较矮,力气也不大。
根据判断,死者回家的时候是神志清醒的,死者也很强壮。
陈丽就算躲在轿车里到了别墅,她也没有办法有足够体力拍晕、打死死者。
况且她是怎么从布满监控的别墅区出来,再回到十几公里外的公寓的,这实在不太可能。
难道说焚烧奔驰轿车只是障眼法,目的是为了让火势越大,毁尸灭迹?
这个比较可能。
可是王坤是怎么做到躲避监控,往返相隔一百米的两栋别墅的?
这个时候,有个警察开了个脑洞。
他说,别墅顶上是天台,而且一栋栋别墅挨着,相隔也就几米。
王坤学过特技,他完全有可能借助撑杆、或者某些弹跳工具,在别墅的屋顶实现“跑酷”。
他从自己的屋顶跳几下,跳到死者的屋顶,下楼杀死死者。
他也很壮,杀死死者不是难事。
而后放火,他知道消防员一定会来救火,水会冲刷证据。
他所做的是要让火势足够大,烧得干净。
之后再从死者屋顶跳回自己家就行了。
别墅顶是没有监控的,而且王坤完全了解这片别墅区家家户户的构造。
王坤是能够做到这些事的。
警察把王坤叫回来进行审问,从心理上突破他的防线。
没几下,王坤就招了。
王坤说自己在案发时候其实家里是有人的,他约了一个应召女郎来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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