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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第1页)

在静待死神降临的数秒之中,我忆起曾听一位老牧人说起,狼袭人时,先以利齿咬断人的颈动脉,一口毙命后,再吸干人身体里热气腾腾的血。

若果真如此,那死亡亦不过是瞬间的事,应当不会太痛苦吧?

然而,这匹狼,却并没有用它的利齿刺进我脆弱的颈动脉,相反,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它竟然轻轻舔了一下我高举的手腕。

出窍的灵魂,渐渐归来。在暗沉的暮色里,我手腕上,垂着一个狼牙手坠。皎洁细长的狼牙,在暗夜里闪着白光。那手坠,燕都在明月湖边送与我的。

莫非因着这手坠,这头狼才没有伤害我?

这时,狼群已经纷纷围上前来,它们轻嗅着,在我身边团团直转,呜呜有声。

狼王迈着沉稳矫健的步伐最后一个走向我,不理会群狼兴奋的摇尾嘶声,它在我身边转了几圈后,目光柔和,嗅了嗅我的手腕后,居然前腿并拢趴下了身子。

我讶异的坐起身来,望着身边的一群狼,一时疑心自己是在梦里。

缓缓举起手腕,没错,随着我手腕的抬高,每一条狼的视线也随之移动。原来,果真是这条狼牙吊坠救了我一命,不过是两颗普通的狼牙,却有如此神奇效力,我不禁惊喜交加。

“呜嗷”狼王鼻尖向天,仰颈长嘷,在头狼的带领下,在这个没有月光的夜晚,一声声狼嘷此起彼伏、凄怨悠长。

第377章:白额狼王 3

清晨,启明星升起于东方,黄昏时,它又出现在西方。

我不知道我现在身处何方,但我知道,我该一直往南。

而这头白额狼王,自从那夜相遇之后,就独自跟随我,不离不弃的陪在我身边。

这匹狼,是我在沙月湖边遇见的那头狼王。燕都曾说过,它的额心有白毛,是群狼之首,是草原上最凶狠的狼王。我常常会笑问它,“你为什么跟着我?是因为这个狼牙吊坠吗?”

“还是因为,你见我孤身一个女子,担心我会遇到危险?”

它静静的蹲着,偏首凝望我,绿眸古老荒凉,目光刺亮有神,

狼是一种对爱情最忠贞的动物,一生只有一个伴侣,白额狼王的妻子在产下四子后,因难产死在冰天雪地里,独留它孓然一狼在人世间,我与它,可称之‘同是天涯沦落人’。

七月,有着炽烈的阳光,紫燕,在天空掠飞而过,盛放的雏菊,仿佛是荒野里缩小版的向日葵,颤巍巍摇曳在微风里。空气中有夏草的清香,夏草株株紧密,飞虫飞蛾藏匿其中,到了夜晚才簇拥飞出。

狼王紧绷后腿,作出后蹲扑击的动作,扑出一群群飞蛾。当我唤它时,它会跑回我跟前,歪头蹭我的膝盖。相熟之后,我常常会忘了,它是一匹狼。那对清澈的狼眸,温柔有爱,天真烂漫。

遇到猎物时,亦会皱鼻龇牙,凶相毕露,坚挺的黑狼毫根根竖起,发出低低沙哑的威胁咆哮声,唇缘边,锋利的狼牙,有着珐琅质的白色。

更多的时候,是在我累得走不动时,它会轻轻舔我的脚底,眸光晶莹,仿佛心疼着我脚底的伤,脚底痒痒的,伤口正在缓缓结疤,痒得我一边笑,一边流泪。

在每一个夜幕降临时,它会静静的蹲坐在我脚畔,听我将满腹心事对它和盘托出,我给它讲我的童年,讲我读书上学的时光,讲我一个人背包四处去旅行,讲我如何来到这陌生的时代,遇见了宇文兄弟、赵大哥、段大哥、还有燕都,讲得最多的,是我与长恭的爱情。

仿佛当真能听懂一般,它会在我伤心时,用温暖的舌头,轻轻舔我的手心,表达它无言的安慰。在它面前,我喃喃自语,又哭又笑,没有任何顾忌。说累了之后,就以天为帐,以地为床,颊畔含泪沉沉睡去,只因知道,白额狼王会轻趴在我身畔,守护着我,让我安心入梦。

次日醒来,清晨的晨曦里,狼王仍在我身畔,脚边,却会多了一只金花鼠,或獭子、或野兔。而它自己亦已经吃饱,肚子胀胀鼓鼓的,双腿合拢趴在我身畔,静静的看着我吃。没有火石,无法生火,我只能生吃,腥膻的生肉,直吃得唇角鲜血淋漓,为了生存,我已经成为一个野人。

以前,听到狼嘷就胆颤心惊,如今,却经常抱膝静坐,笑看狼王仰颈长嚎,仿佛是与天语。

狼,这种生活在大草原上的古老生灵,亦有着自己信仰的神灵,它们甚至比草原上的人,更虔诚的信仰着长生天。

从最初的敬畏惧怕,到最后的和睦融洽,我们,一人一狼,踏上了返回中原的归途。

第378章:白额狼王 4

在启明星的指引下,一路向南而行,一天又一天,从月缺走到月圆。在第十一个日落的黄昏,我翻上一座高高的山头,远眺远方,唇轻轻颤抖,泪凝于睫。

远处,雁门被崇山峻岭环绕,城墙高耸,关隘巍峨。连绵起伏的群山,簇拥着重重险关,在夕阳下,呈显梦幻般的询彩,是夏秋交替时的金,亦是彩霞笼罩下的红。

历尽艰辛,我终于望见了雁门关。半蹲着身子,喜不自禁对狼王说道,“我到了,我回到雁门了,我回到中原了。”狼王蹲在我面前,平视着我,长尾摇动,扫起地面的灰尘,仿佛也在为我欢喜。

泪,一滴滴坠落,“谢谢你送我到这里,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以后的路,我要独自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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