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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又回到省城,是在省城的医院。医生说,有位女学生把我送来的,还替我交了看病的钱。然后急冲冲走了。我不知道在我晕迷的时候发生过什么,只能是想象。也许是尖脸姐姐本人,也许是尖脸姐姐匆忙中所托付的某人,她停止赶赴北京的步伐,中途下车,把我送回省城医院,还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我所在学校的名称,又找到电话,说服了电话的主人,打给县教育局,让教育局的人把我的消息告诉学校,又转告到我的父母。这个过程有点绕,说起来都嫌麻烦。我只能说我是幸运的。不久之后我就知道,我们县另一个独自去北京的高年级的学生,他也在火车上发病,就死在车厢内,尸体随之被抛在路边草丛。

说起来,当时的电话真是稀罕物。黑色摇把的,也就公家才有。老百姓要往外地打,要去邮电局,还要单位先开证明。电话打起来费力异常,即使顺利的话,往往需要一两个小时。先拨总机,让话务员接通要的线路,再不停地摇啊摇啊。尖脸姐姐能打通电话,应该与当时的混乱情况与她臂膊上的红袖章有关,“东风吹、战鼓擂,现在学校里究竟谁怕谁?不是学生怕老师,而是老师怕学生!”这口号真不是说笑,不仅是学校,整个社会,包括政府机构在内,见了这些毛主席请出做客的红卫兵那都发怵腿软。

总之,当我试图逃离医院去追赶尖脸姐姐时,继父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像一个黑脸黑口的魔鬼,二话不说,把我摁回他驾驶的那辆解放牌卡车。我的书包里有一个柚子,被剥去了一小半。我捧着柚子,嚎啕大哭,说,“让我去北京吧。我要去见毛主席。”继父不说话,把车开得飞快,比兔子还要蹿得快。我回到家。母亲给了我一巴掌,说我怎么就不死在火车轮子下。我忍住眼泪,蹩脚进屋,在经过李国泰时,伸手重重地在他屁股蛋上一拧。

我一直舍不得再吃那个柚子。晶莹剔透的月牙儿一般形状的柚子肉是多么美丽。我找不出更妥当的词汇来形容它。我是幸运的,我不断地想起尖脸姐姐,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希望她一生健康平安,希望她现在儿孙绕膝。

柚子肉终于枯萎干瘪。我折了一只纸船,把柚子肉放进去,把船放进县医院旁边的河里。所有的河都会流入大海。我希望有一天,这位尖脸姐姐来到大海边时,能看见它。我还把柚子皮做了一个灯,在皮上雕上我记忆中尖脸姐姐的模样。到了晚上,点燃里面的小蜡烛头,就能在地上看见尖脸姐姐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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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世 十一(1)

在公园的深处,有一个大脑袋的孩子。也许他是上帝赐给我的礼物。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洁净的鬼魂。深夜,在睡着了的公园里,总能看见一些微弱的火光——等我走过后,火光就不见了。夏老头告诉我,那是游荡着的走路鬼。它们有满腹冤屈,所以舌尖上有火。它们要找人诉说,说完把人的骨头咬碎,吃到肚里去。这些鬼需要替身才能去投胎转世。它们的怨气太大了。它们只找心里有鬼的人。当他们看见它们后,脚下会出现千万条路。这些小径浮在月光里,跟小溪流一样会发出潺潺流水般的响声。所有的路最后都通过黄泉。在路的尽头,走路鬼会把脚悬挂在树上,把长长的舌头从他们的后脖颈里一直拖到脸颊上。夏老头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空。我不明白走路鬼为何不从树林里跳出来一口吃掉我。被鬼吃掉并不是一件坏事。这说明我还是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可它们没这样干。这可能是因为我心里藏着一只比走路鬼更凶猛的鬼。它们是惊骇着了。当我的影子还没有飘到它们近旁,它们就鼓起红色的眼珠飞快地飘走。

我缓步前行,拐上石桥,绕过一座土坡。在一排落叶松的后面,是一幢接近完工的塔。塔有七层楼高,通体青黑,八角形状,被四角射灯照住,在夜幕上颇有庄严之意。檐角梁头下悬挂着八盏铜钟。铜钟上方的檐脊端部各蹲伏着一只貔貅。塔并不算高,但给人一种要被天空吸进去一样的感觉。塔的东南角方面,有一堆还没有被运走的沙。月亮泼下光,沙粒像银子一样闪亮。

那个大脑袋的孩子果然就蹲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砌着他砌不完的城堡。

这是一项他已经非常熟悉的活。他身边有足够多的建筑材料、断砖、木板。他能用这些简陋的材料在几分钟之内,在这堆沙丘上建起一座城堡,然后推倒它,再重建。他在这样干的时候,表情特别严肃。也许他前生是一个伟大的建筑家。所以他现在想建一座完全能够充分展示自己才华的城堡。也许他前生是一个很蹩脚的建筑家。所以他现在想建一座能够满足上辈子遗愿的城堡。

城堡,在孩子的手下慢慢垒立,摇曳在闪着微光的湿润空气中,宛若一个处女湿润的脸庞。这种景象呈现出一种不同于人潮退去后的大寂静。它包含了一种对宇宙真相最深刻的认识。

千百次推倒重建的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这给人一个幻觉,那些在时间之河深处飘走的脸庞并没有真正消逝,而是以另一种形式回到现场,在孩子的手指尖重现。推倒是有*的,重建是有*的。这是日常经验所告诉我的常识。所以宇宙若钟摆?上帝造了我们,就像孩子造此城堡?我们永无法真正理解不为那根生死之链所束缚的绝对的意志。这种意志是一个永恒的谜语。把这个谜语藏在体内的宇宙是一本书,我们所书写的文字、吐出的话语,皆是这书中的一部分。这本书不会变多,也不会减少。它始终遵守能量守恒定律,是一个精确的整体。

城堡从不直接说出自己的意志。我的日常经验并不一定就适用于孩子的世界。月光抹去万物坚硬的表面,影子在地上晃动,是摇动的水。孩子没抬头看我。这是一个奇怪的孩子,在大人面前,没有一点慌张。夏老头追赶过他,他一闪身跳进树丛里,就不见了。等夏老头走了,他又回来了。他又是从何得知我不是公园里的工作人员?

人间世 十一(2)

空气中有潮湿的纸浆油墨的味道。在昏暗的路灯下,这几张曾经承载着人体的木头躺椅略为泛黄。我在椅子上坐下,抽烟,吐痰。我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来到公园的,他不可能贿赂夏老头。公园四处攀挂满爬山虎的藤蔓。围墙外面,是几幢房子,通体透出光线。也许围墙的某处隐藏着藏着一根涵管。他在里面钻来钻去,通过那条隐秘之路,自由地行走于这两个迥然相异的世界。或许他还把自己最心爱的东西藏在涵管里面,几本小人书、一包铁钉、几颗玻璃球,就像我小时候那样。大约有一个星期,他每天都会出现在这塔下,时间或早或晚。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他身边没有同龄伙伴。一般来说,流浪儿都是三五成群。他脖子上还系着一条脏兮兮的红领巾,这在信仰崩溃的当下,简直是一种奇迹。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我喜欢凝视他的脸庞。在做事的时候,就该有这种认真的态度。孩子缩起脖子,把一小片落叶拈入嘴里,用唾沫黏湿,贴在城堡穹形的屋顶下。

屋顶下活着的人具有七张脸庞,他们是檌城人。他们的脸庞可以在十二个时辰里随时改变。第一张脸庞是贪婪,第二张脸是傲慢,第三张脸是*,第四张脸是嫉妒,第五张脸是懒惰,第六张脸是饕餮,第七张脸是暴怒。比檌城人更奇妙的是檌城本身。其形状似船,却有类似大鱼的鳍,尾鳍向前游动;腹鳍主要起控制作用,或者向后游动;其他的鳍负责使檌城始终保持平衡,不至于在光阴的河流中倾覆。

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檌城竟有七层(七,一个神秘的数,它具有某种非数字的性质)。

第一层是纯粹的光。它完全超出人类的理解与想象,恍恍惚惚,若有若无。它包含了世界。无形、无象、无声,无可名之。或曰为万物之始。

第二层是金木水土火。这是五种运动形式,五种物性,五种分类,五种原则。当为万物之母。“水曰润下,作咸;火曰炎上,作苦;木曰曲直,作酸;金曰从革,作辛;土爰稼穑,作甘”。种种词语自此间生出,互相指认、质疑、辨析、观照。它们是构成物质的基本颗粒,是世界的基础及来源。它描述因果,勾勒万物的形状。

第三层又分五处,东方是日月星辰,西边是山川河流,南方是花草树木,北边是禽虫鱼兽,居中的是那古老的、包罗万象、主宰一切的词。它既是本质,又是具象,是豹子身上的花纹,是一片在水里漾开的神秘。因了它,万物得以存在,得以明暗、强弱、快慢。它是一点光,照亮四方万物。

第四层是诸神的领地。诸神的面孔变幻不定,是盘古与女娲,是梵天与湿婆,是宙斯与雅典娜,是善神阿胡拉与恶神阿里曼,是真主与安拉,是“我们的上帝比诸神都要伟大”。诸神以信仰为食,各有子民,且各有其司……若有逾越,即堕落为魔。

第五层为众魔之所。魔常作龙身种种异形、可畏之像,形迹诡异,爱在黑夜出没,且以灵魂填饥。有十种,曰:蕴、烦恼、业、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识、菩提法智。但他们远没有诸神所宣扬的可怖,相较于诸神具有的闪电一样的容貌,他们的模样更为和蔼可亲。

第六层是妖精的居处。它们与人类的容貌相仿,却是诸神与魔的排泄物所化。秽物通常包括眼泪、血、精液、唾沫四种。落于树,生树精;落于花,则出花妖。因其本源不同,妖精分善恶。诸神为善,众魔作恶。善者以色相诱人入彀,恶者凭暴力择人而噬。其性情又分四种,由唾沫而化者,好说哲学与宗教;由精液而化者,喜谈科学与爱情;由血滴所化者,常言政治与经济;由眼泪所化者,最喜巫术与诗歌。

人间世 十一(3)

第七层是人世间。人世之大,浩浩不知边际,其无始,亦无终。初冬的阴雨天、悲剧、种族主义、《百年孤独》、跳楼讨薪的民工、波音飞机、《黑客帝国》、穿紧身衣的舞女、刀子、金融风暴、邮局、下水道、殉情的少女、警察、手机、数学模型、杂交水稻……这些事物仿佛是那极薄极淡的雪,被“万有引力、电磁力、控制核子聚在一起的强力、控制原子核衰变的弱力”推动着,向着“每个人的位置、肉体、病情、死亡和幸福”滚去。雪球越滚越大,终有一天,会比珠穆琅玛峰还高,而在那时,檌城将毁坏,犹如雪崩,所有的甲板将在刹那间溶于水,就像雪深于水中——檌城人的七张脸庞亦将在这个奇异的时刻合而为一,成为一张没有任何内容的二维平面。

我摁灭烟。任何词语之诞生,皆为照亮世界的晦暗,必然在其脚下投射下一个不断拉长的阴影——时间让它们肿胀,变异,气喘吁吁。意义自它们体内长出,犹如块茎的匍匐生长。在这个繁殖过程中,词语原初的意义不可避免地逐渐隐退,如同那掷向水面的石块,在当下激起一圈圈涟漪后,沉入水中,为黑暗所包裹。

檌城究竟意味着什么?

黄昏被夜的担架抬走。浩翰星穹,压着树梢低低地飞。树枝在空中划出的线条,是那样优美,让人嘴里不敢发出喘息。在塔的西北角,有一幅足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广告牌。雪白的探照灯照在上面。那里有一双*,极为修长,像一柄象牙玉骨的折扇打开着。这副广告画具有非常强烈的性*的意味,让人忽略了这腿*的主人的脸以及本该成为广告主角的那两只晶莹剔透的高跟鞋。这不能不说是鞋商与广告人的失败。也许不是失败,甚至可以称它为一副旷世杰作。这两双*的曲线刚好构成了鞋商的品牌标识。这是一个多么*的V字啊!还有什么创意比它更能掠夺人们的眼球?眼球就是生产力,眼球就是人民币。

我不是很明白女人为什么这样喜欢穿高跟鞋。

它是男人的阴谋。他们发明它,再把它给了女人,声称这是女人的专利。他们别有居心地提起童话中那双诱惑了王子的水晶鞋,说,“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就谈不上*。”其潜台词是:一个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又有什么资格去获得爱情?一只只高跟鞋在他们所拍摄的影片与书写的文字中走来走去。这只纤细欲折的鞋跟,是一个脆弱的暧昧的不稳定的符号,它阐释了消费时代的本质:病态。他们所赋予高跟鞋的各种内蕴,只是为了让女人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当成祭品,以便他们更好地消费女人。他们告诉女人,高跟鞋是时髦的,漂亮的,是能够对抗乏味的梦。它在让女性妖娆自信的同时,还提高女人的高度,使她们更接近天堂——缩短了若干厘米。他们说,高跟鞋让女性有希望摆脱平庸的日常生活。鞋跟下发出的“咔嗒咔嗒”声是音乐的节拍。这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华丽舞台。只有走上舞台,才能拥有掌声。比如那穿着高跟鞋站在地铁排气口的玛丽莲?梦露,《西西里岛的美丽传说》里的莫妮卡?贝鲁奇。这些是诳言。若非要说高跟鞋是舞台,那它一定是倾斜的。女人每迈出一步,都要承受男人所无法想象的疼痛与随时摔倒的危险。她们被弯折的脚掌,挤在狭窄空间里的脚趾头,以违背上帝意旨的方式,支撑着身体的全部重量,维护着那艰难的平衡。她们在行走时,努力收腹挺胸*。这一系列的高难度动作,不比走钢丝容易。男人们望着那些尖细的鞋跟,脸上露出含义复杂狡黠的笑容。他们对高跟鞋所负荷的那个女体所凸显的曲线充满幻想。 。 想看书来

人间世 十一(4)

女人,因为高跟鞋,沦为充气玩偶。她们放弃自身的意志,屈服于男人的欲望,摆出一副**小蛮腰的样子。鞋是一个隐喻,与情欲有关,准确说,它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时尚杂志上高跟鞋的广告画总使人联想起柔弱、受折磨的以及隐约的*意味。在*们眼里,它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道具。或许,与其说高跟鞋是为了突出女性身体的曲线美,不如说是为了使女性身体更加无能。究其本质而言,高跟鞋与与中国古代的三寸金莲并无两样。“中国女子裹足之妙,正与洋妇高跟鞋一样作用。女子缠足后,足部凉,下身弱,故立则亭亭,行则窈窕,体内血至‘三寸’即倒流往上,故觉臀部肥满,大增美观。”我们现在说,戕害身体的三寸金莲是男人对女性的无耻掠夺,是对丑恶的玩昧,是中国人最野蛮的三桩陋俗之一。百年后,后人如何点评这风靡了全球的高跟鞋?

任何看法,都不是那个绝对的意志,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作杞人忧天状的我是可笑的。任何物,具体的物,都包含着宇宙的意志,可以被当成观察的奇点。这很奇妙,一方面它为我们提供安放望远镜的支架,让我们得以眺望星空;另一方面,它本身被无穷尽地阐释。不管我们需要什么,都能在它内部找到。同样是这只高跟鞋,我们能从中找到西班牙导演佩德罗?阿莫多瓦的情欲、《偷穿高跟鞋》里对家庭伦理的思考,以及“只有穿上高跟鞋才能将地球和男人踩在脚下的女权教条”等等。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我们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嘴里所述无一不是所谓的历史和语境使然。我还能说什么?

起风了。天空摇摇欲坠,任何一颗星辰都随时可能自我们眼中失落。是谁说的?“那满天的星星,就像你衣服的扣子,不管多么结实,早晚有一天,它们会一颗一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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