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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第1页)

“不过说起那个姑娘,”霍拉斯说,“她没出什么问题吧。你离开那房子的时候,你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你看见她跟他坐在他的汽车里。他只是让她搭个便车进城去。她没出什么问题吧。你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

女人坐在床沿,低头望着那孩子。他还是盖着那条洗得干干净净的褪了色的毯子,小手高举在脑袋两侧,仿佛是在处于某种尚未来得及折磨他的难以忍受的煎熬中死去的。他的眼睛半张着,眼珠朝脑壳后翻,以致只露出了眼白,颜色像淡牛奶。小脸出了汗,还是湿漉漉的,但呼吸比较平稳了。他不像霍拉斯刚进屋时那样发出微弱、短促而带哨音的喘息了。床边椅子上有只平底玻璃杯,里面是半杯略显浑浊的水和一把小勺。广场上的各种声音透过开着的窗户传进来——汽车马达声、马车的辘辘声、窗下人行道上的脚步声——霍拉斯从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到法院大楼,还有那些在洋槐和黑栎树下的空地上来回向洞里扔银元[33]的人。

女人低头望着孩子,在沉思默想。“没有人要她上那儿去。李对他们说了又说,叫他们千万别带女人到那儿去,而我在天还没黑的时候就跟她说那里的人跟她不是一路货,叫她赶快离开。都怨那个把她带去的家伙。他跟他们坐在门廊里没完没了地喝酒,原来他进屋来吃晚饭时,连路都不会走了。他连脸上的血都没想到要洗掉。就是这种乳臭未干的小伙子,他们自以为既然李干的是犯法的事,他们就可以上他那儿去,把我们家当成……年纪大的人也不好,不过至少他们付钱买威士忌,就像买别的东西一样;糟就糟在他那个年纪的小青年,他们太年轻,不明白人们犯法可不光是为了寻欢作乐啊。”霍拉斯看见她攥紧的双手在膝盖上扭动起来。“上帝啊,要是我有办法的话,我就要把所有做酒、买酒或喝酒的人统统绞死,一个也不放过。”

“不过为什么非得是我,是我们呢?我对她,对她那种人究竟干了些什么?我早叫她离开那儿。我叫她别待到天黑。可把她带去的那个家伙又喝醉了,他跟凡彼此数落起来。要是她不老在他们看得见她的地方来回跑就好了。她哪儿都待不住。她就是会从这扇门里冲出来,一忽儿又从另外一个方向跑进来。要是他不去搭理凡也就没事了,因为凡得在半夜里把卡车开回去,这样金鱼眼就会让他放规矩的。还因为那是个星期六晚上,他们总是不去睡觉,要喝上一夜的,这种情况我经历过不知多少次了,我就跟李说我们走吧,这样待下去对他没什么好处,而且他会跟上一晚那样发作起来,那儿可没有医生,也没有电话。我为他一向做牛做马,做牛做马,可她又偏偏跑来了。”她垂着脑袋,一动不动地坐着,两手仍然放在膝盖上,精疲力竭,纹丝不动,犹如龙卷风过后倒坍了的房屋废墟里耸立着的烟囱。

“她站在床后的角落里,穿着那件雨衣。他们把那满脸满身都是血的家伙抬进屋来,她真是吓得半死。他们把他放在床上,凡又去打他,李抓住了凡的胳臂,而她站在那儿,眼睛像是有种假面具上的两个窟窿。雨衣本来是挂在墙上的,她去穿了起来,罩在外套的外面。她的衫裙叠得好好的放在床上。他们把那血肉模糊的家伙就扔在她这衫裙上,我就说:‘天哪,你们也醉了?’但李只顾望着我,我发现他鼻子已经发白,就像他一喝醉酒鼻子就发白那样。”

“门上没有锁,不过我想他们马上得出去收拾卡车,那时我就可以有办法了。可李让我也出去,还把灯拿走了,我只好等他们回到门廊后才回进她的房间。我靠门口站着。那家伙躺在床上打呼噜,费劲地喘着气,因为他的鼻子和嘴巴又都给打烂了,我还能听见他们在门廊里讲话。后来他们到门外去绕过房子到了房后,我还听得见他们的动静。再后来他们安静下来了。”

“我靠墙站着。他打一下呼噜,噎住了,喘过气来哼了两下,有点像在呻吟,我就想到那姑娘躺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听他们的声响,而我得站在那里,等他们走掉,让我可以帮她一点忙。我叫她快走。我说:‘你还没结婚,那难道是我的过错?你不想待在这儿,我也不想让你留在这里。’我说:‘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得到过你这样的人的帮忙;你有什么权利来找我帮忙?’因为我为了他什么苦都受过。我为了他什么下贱活都干过。我舍弃了一切,只求能让我过清静的日子。”

“接着我听见门开了。我从呼吸声听出那人是李。他走到床前说:‘我要那件雨衣。你坐起来把它脱了。’我听见他从她身上脱雨衣时玉米壳窸窸窣窣的响声,然后他走了。他拿了雨衣就出去了。那雨衣是凡的。”

“我夜里在那所房子里不知走过多少回了,那里住着那些男人,靠李犯法过日子的男人,他万一出事连半点忙都不肯帮的男人,因此我可以凭他们的喘气声就知道他们是谁,而且我能凭头发上抹的那玩意儿的香味辨出那是金鱼眼。汤米正跟在他身后。他随着金鱼眼走进房门,他看看我,我看见他的眼睛,跟猫似的。接着他的眼睛看不见了,我觉得他挨着我蹲了下来,我们听见金鱼眼走到床边,走到那家伙没完没了地打呼噜的地方。”

“我只听见一点点轻轻的声响,是玉米壳发出的窸窣声,我就知道还没出什么问题,过了一会儿金鱼眼转身走回来,汤米跟着他走出房间,在他背后悄悄地挪着步,我就一直站在那儿,直到听见他们走到卡车那边去了。我这才走到床前。我碰碰她,她开始使劲挣扎。我想用手捂住她的嘴,让她不出声响,不过她倒是一声不吭。她只顾躺在那儿,又踢又打,脑袋转来转去,两手攥紧外套。”

“‘你这傻瓜!’我说,‘是我呀——那个女人。’”

“不过说起那个姑娘,”霍布斯说,“她没出什么问题。你第二天清早回那房子去拿奶瓶时看见了她,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房间外面就是广场。隔着窗户,他看见那些在法院大楼院子里扔银元的年轻人、一辆辆驶过去的马车或拴在拴马链子上的马车,他听见窗外人行道上人们的慢吞吞而不慌不忙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他们买了些好吃的东西要拿回家,在宁静的餐桌边好好享受。“你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

当天夜里,霍拉斯去他妹妹家,坐的是一辆雇来的汽车;他事先没有打电话。他一看珍妮小姐正在她的房间里。“啊呀,”她说,“娜西莎会——”

“我不想见她,”霍拉斯说,“她那位人品好、教养也好的年轻人。她那位弗吉尼亚绅士。我知道他为什么不回来了。”

“谁?高温?”

“对;就是高温。老天爷啊,他还是别回来的好。上帝啊,我一想到我本来有机会——”

“怎么?他干了什么了?”

“他那天带了个傻姑娘上那儿去,喝醉了酒就跑了,把她留下了。这就是他干的好事。要是没有那个女人——一想起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只是因为有一套燕尾服,上过弗吉尼亚大学,有过惊人的经历,他就可以安然无恙地招摇过市……在任何一列火车上,任何一家旅馆里,在街上;不管在什么地方,说真的,都可以逍遥自在——”

“噢,”珍妮小姐说,“我一上来听不出你指的是谁。是啊,”她说,“你记得他最后一次来的情景吗,紧跟着你前来的那一次?那天他不肯留下来吃晚饭,就去了奥克斯福?”

“记得。一想起我完全可以——”

“他要娜西莎嫁给他。她对他说有了一个孩子已经够她受的了。”

“我说过她没心没肺。她不侮辱人心里就不舒服。”

“因此他生气了,说他要去奥克斯福,那儿有个女人,他有理由相信那女人不会觉得他很滑稽可笑——诸如此类的话。是啊。”她望着他,弯着头颈从眼镜上方端详他。“我敢说,做爹当爸是挺有趣的,可只消让一个男人插手到一个跟他无亲无故的女人的事务里去……到底是什么使男人认为他娶的女人或他生下的女儿也许会行为不轨,而所有不是他老婆女儿的女人却一定会干坏事的呢?”

“是啊,”霍拉斯说,“感谢上帝她不是我的亲骨肉。她偶尔会不得不遇上个坏蛋,这我想得通,不过想到她随时都可能跟一个傻瓜纠缠在一起,那才叫人受不了。”

“嗯,那你打算怎么办?开展一场什么消灭蟑螂的运动?”

“我要照她说的那样做;我要通过一项法律,命令人人有责任开枪杀死任何50岁以下的做酒、买酒、卖酒或甚至想喝威士忌的人……恶棍我倒还能容忍,但一想到她可能受到什么傻瓜……”

他回到城里。晚上的天气挺暖和,黑夜里充满了刚长成的知了的叫声。他现在只使用一张床、一把椅子和一个五斗橱,他在橱上铺了块毛巾,放上他的发刷、表、烟斗和烟丝袋,还把他继女小蓓儿的照片靠在一本书上。一道强烈的光线正好射在照片上了光的表面上。他移动照片,使她的脸变得清晰起来。他站在照片前面,凝望着那张可爱而又难以捉摸的脸庞,而那张脸呢,正从毫无生气的硬纸板上望着就在他肩膀后面的某样东西。他想起了金斯敦的葡萄棚、夏日的暮色和低声细语,他走近时,这低语声便消失了,溶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其实,他对他们、对她毫无恶意;对她更是连半点恶意都没有,老天爷可以作证;那暮色和低语声变黑消失,成为她白色衫裙的淡淡的微光,成为她那神奇瘦小的哺乳动物肉体的轻巧而又急切的细语,这肉体并不是由于他而诞生的,但里面却仿佛跟开满鲜花的葡萄树一样充满着某种纤弱而又热气腾腾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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