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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1页)

捅到嘴里,大嚼特嚼。

她吃相比我*得多,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让我恍然以为自己正小心翼翼陪着一位江洋大盗共进晚餐。眼见桌上的啤酒罐逐渐空将下去,我终于心疼了,瞅个空档捉住她的手,无比诚恳地劝她,我说你再喝恐怕要醉。

桃花甩开我的手,昂起头狠狠地盯着我。柔和的灯光下,我发现她的眼角居然有一颗晶莹的泪珠!

这场爱情如狼似虎(75)

我心里认为为她这是后怕的缘故。也许汪涛说得对,桃花看起来乍乍乎乎,内心其实很脆弱。我就在她手背上轻轻拍了拍,安慰道:别怕了,一切都过去了,阿飞自作自受,自有法律去惩罚他的。

或许是我这番话说得过于温柔,桃花叹了口气,摇摇头:老灭,我不是害怕。你不知道,阿飞其实是个好人。

闻听此言,我甚是不悦。阿飞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绑架,如果这也算是好人,哪我岂不是成圣人了?唔,圣人……流氓……莫非,桃花这丫头对阿飞暗生情愫了?这个大有可能啊,现时代世风日下,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早就成陈腔滥调了。你看那些扑面而来的韩剧日剧,女主角爱上的往往是黑道上的男主角……

桃花显然没察觉我这个略嫌龌龊的念头,自顾自说道:阿飞是你的同学,他的家境你和那个老梁也清楚。不过,你们可能不知道,他在海南抢劫500万,其实是为了一个女人。

我不由得微微一惊。

桃花的眼神有些迷茫,有些伤感:我在车上不停地劝他回去自首,刚开始他很暴躁,几次威胁我,让我闭嘴。我没搭理他,继续展开我的攻心战术。车子刚开到昌平,阿飞突然将车停到路边,伏在方向盘上痛哭起来。我就紧追猛打的盘问,他断断续续告诉我,他在海南认识一个女孩,两个人恋爱了四年。阿飞说,当时他给老板做保镖,一个月拿两千块的薪水,扣去每月必须寄给家里的药钱,所剩已经不多了。可是那女孩一点儿也不嫌他穷,两个人恩恩爱爱了这些年。今年初春本来准备回家结婚的,可是女孩却被查出患了白血病。为了给女孩治病,阿飞先是疯狂地买彩票,体彩福彩全买,结果花下去的钱全打了水漂。后来他四处借钱,几百几十的借,然后用这些钱去地下赌场赌博,六合采、老虎机全玩过,结果又打了水漂……

我猛喝一口酒,黯然地插了一句:最后他就去抢劫了呗?

桃花点点头:阿飞说,为了给女友治病,他愿意去杀人放火,何况只是拔了富豪的一根毛。

我牙疼似地摸摸下巴,那小子说得倒是轻巧,别说抢劫500万,就是盗窃这么巨大的数目,估计这辈子都得蹲在铁窗里了。然而木已成舟,况且阿飞在和平里那狰狞的面孔让我倍觉陌生,因此我只是淡淡地问:那女孩呢?

桃花告诉我,那女孩最后死了。阿飞本来准备送她到美国接受世界上最先进的治疗,可惜终是晚了一步。阿飞说,女孩似乎意识到他这笔巨款的不明来历,临终时死死攥住他的胳膊,哀求他找个比她更好的姑娘,到偏僻的地方躲起来,老老实实地做人,再也别去犯事……女孩死后,阿飞给了她家里一笔钱,孤身潜往北京。出乎意料的是,由于分赃不匀,他那两名同伙不知从哪里探听来的口风,居然跑到北京来找他,结果先后落网,把他也给暴露在警方的眼皮底下……

说完这些,桃花忽闪着大眼睛凝视着我,幽幽的问:老灭,如果我患了绝症,你会怎么做?敢像阿飞那样,去抢劫来救我吗?

我瞪她一眼:你丫喝多了吧?能闭上你的乌鸦嘴吗?

桃花撅起嘴说:知道你就不会。不过,我是你什么人呢?这个问题问得太愚蠢,不行,我得自罚三杯。说着,她居然真的端起杯子往嘴里灌酒。

我点起一支烟,让自己的表情躲藏在烟雾之中。我在心里说:傻瓜,我是不会像阿飞那样心狠手竦去抢别人的钱,但如果能换来你的平安健康,我宁愿献出自己的生命!

不过,这些想法始终只在心里面盘旋,我终究还是脸皮薄了些,怕一旦说出来就肉麻了变味了。细究起来,我并非一个擅长讨取女孩欢心的人,总是以为,要对一个人好,付诸于行动贯注于细节就行,未必非用语言表达出来——现在我承认,这一点桃花跟我倒是臭味相投的——当然,我对女孩普遍喜欢甜言蜜语也是心知肚明的,但我不无执拗地想,如果真的两心相悦,那是不用担忧自己的想法不能被彼此感知到的。古人说得好,心有灵犀一点通,如果有“灵犀”了,轻轻一点即可;如果没有“灵犀”,你就是倾盆大雨般点下去,也只是在铁板上粉身碎骨,浑无反应……

我抽着烟,思绪就像吐出的烟雾那样散乱无章。桃花居然没再理我,只是一声不吭地喝酒。我看在眼里,也伸手去劝阻。她现在已经有点不对劲了,如果我劝她停杯,她肯定会喝得更加起劲。常喝酒的人都知道,如果你真的想让一个已经贪杯的人放下杯子,最好的办法绝对不是去夺下她的杯子,而是睁一只闭一只眼,由着她的性子。这样一来,她自己喝着喝着没趣了,自然也就不想再喝。

果不其然,桃花忽然放下杯子,摇摇晃晃地朝我的卧室走去。我跟在后面,陪着小心提醒她走错房间了。桃花把手一摆:没走错,上你房里唱歌去,你不是有家庭影院吗,我不是你的家庭成员,难道就不能卡拉OK一把?那也忒抠门忒不哥们了。

瞧瞧,哥们都整出来了。我只得打开机子,插上线头和麦克风,将音量调到最小。时间已经不早,半夜里鬼哭狼嚎地扰民影响就不好了。

桃花坐在我的床沿,手里拿麦,斜眼问我喜欢听谁的歌,说她今晚豁出去了,决定为我一展歌喉。我摸着鼻子,用调侃的语气问她为何有此雅兴。酒醉中的桃花不忘白我一眼:因为你太不哥们,为自己喜欢的女人不肯两胁插刀,我必须用优美的歌声来感化你,改造你。

我苦着脸说:既然想改造我,那就唱一首老歌吧,迟志强的《愁啊愁》。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挺犯愁,因为桃花亲自动手将音量调大了,说这样才过瘾。

桃花把手一挥:不唱不唱,那是牢歌,虽然你对不起我,可我现在还舍不得你去坐牢。这样吧,我唱周杰伦的《东风破》。这首歌我最拿手了,以前我们工行聚餐,我都唱这首歌,过五关斩六将,将那帮美女帅哥杀得落花流水……

我几乎要哭出来了,哀求她能否换一首。在我印象中,周杰伦那能叫唱歌吗?像他那样口齿不清光念歌词的,居然也能红遍神州,着实令人纳闷。我常常愤慨地想,如果在我嘴里塞俩大枣,我保证自己也能达到那样的效果,红不红另说。

可是桃花非常*民意,全然不顾及我的感受,已经抽疯般唱了起来:

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

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

旧地如重游月圆更寂寞

夜半清醒的烛火不忍苛责我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

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

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

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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