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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合租屋里的爱情 > 第60部分(第2页)

第60部分(第2页)

同类顷刻之间惨死当场,那条头狼昂头长嗥,声音凄厉,充满悲愤之感。趁着黄毛丫头愣怔的当儿,头狼将它撞个跟斗,迅速夺路而逃。

其中一个牧民紧撵两步,抡起马棒便要出手。头狼在刚才与细狗的搏斗中,由于始终保持绅士风度,因此遍体鳞伤。此时跑路,也是一瘸一拐的甚不利索。眼见牧民的马棒就要落到头狼的脑门,冷不防斜刺里飞来一物,直接将牧民扑到在地。

我慌忙定睛看去,发现扑到牧民的居然是黄毛丫头!

待到牧民爬将起来,那头狼已经如惊弓之鸟,跳跃着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

看着众人怒不可遏的神色,我知道黄毛丫头闯祸了。在草原上,狼是牧民的头号大敌,人人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进入到新世纪以来,草原狼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但人们对狼的惧意和恨意丝毫未减。现在白白让一条头狼逃走,既丧失大赚一笔的机会,又为日后的安全埋下极大的隐患,因此大家的愤怒可想而知了。

那被扑倒的牧民更是暴跳如雷,挥着马棒,声称要将黄毛丫头活活打死。我拦住他,我说打狗还得看主人,我是她的主人,希望你不要动它。

我为其牧羊的女主人双手叉在水桶腰上,对着我口水乱溅,不无威胁:喂!今天的事情,全是因为你这条狗引起的,用脑子想一想,如果没有巴特和塞图这两位草原上的勇士,那我羊圈里两千多只绵羊可全都要遭殃了!今天你必须要把这条狗交出来,交给我来处理,不然……不然就请你走路,我这里不需要你了!书包 网  … 手机访问 m。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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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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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狼似虎续集(009)

让我主动献出黄毛丫头,这简直门缝儿都没有。古代的易牙,为了做官,把自己的儿子蒸熟献给领导品尝。我不是易牙,所以不会把黄毛丫头献出去,尽管她是一条狗。有些时候,有些动物其实比人还要高贵得多。想到这一点,我就摸摸鼻子告诉女主人,我说那好啊,你把工资结算清楚,我明天就可以离开。

女主人哼了一声,磨磨叽叽的似乎不愿算账,但是在我一双虎目的威严审视下,她总算答应了。然而,她提出一个附加条件,就是让我替她杀羊,以便做宴答谢前来报讯的几位牧民。

刚听到她开出的条件,我未免愁肠百结。我平时虽然心狠手辣,比如见到蚊子飞来飞去我会把它拍死,见到蚂蚁来来往往我也从来没有绕道而行,但让我去杀羊,确实勉为其难了,何况是我白天曾经放牧过的羊!

记得《孟子》里面讲过一个关于杀羊的典故:齐宣王坐在堂上,有人牵牛而过,宣王盘问缘故,那人说是要把牛杀了祭祀,宣王说,还是把牛放了吧,我不忍看它恐惧的样子,就像没有罪去赴死一样。那人问,那还要不要祭祀了,宣王大手一挥说,祭祀当然不能废掉,不过可以用羊代替。

像齐宣王这种皮厚心黑的政棍,见了牛也不忍它去死,何况我等善良如羊的平民百姓。因此我苦着脸对女主人说:我不会杀羊,你家里有没有不听话的牛,我帮你杀牛吧。

女主人撇撇嘴:草原上的男人,如果连羊都不敢杀,那就不算男人!别啰嗦了,快些动手,我要赶着招待我尊贵的客人!

那两位前来报信的牧民已经端坐在蒙古包里,一边慢慢享用主人奉上的奶茶糕点,一边心安理得地坐等主人杀羊待客。

在女主人的监督之下,我只得翻进羊圈抓出一只5岁的羊(可以通过羊的牙齿来辨别羊的年龄,牙齿的颗数就是它年龄)。女主人告诉我,羊的寿命一般只有8年,也就是说只能活8岁。8岁的羊是老羊,它的肉很难煮烂,也嚼不动;2岁的羊最好吃,1岁之内的叫羔羊,其肉鲜羊香嫩……说到羊肉的吃法,女主人两眼放光,神采飞扬,在边上得意洋洋地向我卖弄相关的知识。油灯光下,她的面目说不出的狰狞,让我莫名地憎恶——其实草原人不吃肉也不行,因为冬天的草原特别寒冷,人要是一天不吃肉的话,就无法摄取足够的热量,从而无法与严寒抗衡,情况恶劣的甚至会被活活冻死……

在女主人的循循善诱之下,我学着牧民的样子,把羊翻了个仰面朝天,左手抓住羊的前蹄,并用臀部把它牢牢压在地面上;然后用腿压住羊后腿,右手执刀,朝着羊胸的心脏部位划去。做完开膛破腹工作,迅速将手插进羊心,用力一拱,可以摸到两根管状物:一根食管,一根气管。手里使劲,将气管生生揪断,这样就可以把羊杀死。如果是山羊,面临宰割它会哞哞叫个不停,让人心烦意乱;绵羊则是一声不吭的。我杀的正是绵羊(在呼伦贝尔草原上,布力亚特人喜欢吃绵羊肉,很少吃山羊肉,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山羊太膻,有骚味),它默然无语,对命运如此安排毫无意见,似乎已经参透生亦何欢、死亦何悲的真谛。可是,当我手指罪恶地插进它心脏的那一刹那,它的眼里分明流露出痛苦之色,并且很留恋地朝这个世界瞥了最后一眼……

那一刻,我的心里似乎被什么东西猛烈地撞击了一下,整个人都颤抖起来。我扔下兀自抽搐的绵羊,不顾女主人的质问眼神,跑到角落里剧烈地呕吐。

等到吐完,我几乎把胃全部掏空了。女主人不屑地问我:你为什么吐?见不得血腥?像你这么胆小,在草原上会寸步难行的——草原属于强者,只有勇敢的人才能去征服她。

我自然不屑置辩,只冷冷地说道:哦,我把肚子给清空一下,一会儿可以多吃两块羊肉。

酒席置妥之后,我果然风卷残云,吃得比谁都凶猛。我也不去和牧民推杯换盏,独自坐在角落,抱着烤得冒油的羊腿,啃得天昏地暗刀光剑影。我在心里说:羊啊羊,冤有头债有主,今天可不是我老灭成心跟你过不去;至于我吃得比谁都带劲儿,你也别见怪,既然大家都在吃,你给谁不是吃呢……

不错,我只是一个俗人,七情六欲,一样不少,在十丈软红中碰得头破血流也要争取自己所要,显然属于红男绿女中的一员,跟那些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是丝毫无缘的。

所以,我需要多吃羊肉,来抵抗这人世间的严寒,去寻找这人世间的至爱……

结束了为期一天的放羊生涯,我和黄毛丫头又踏上流浪的征途。我们相依为命,有人吃香的,就有狗喝辣的,总之,我和黄毛丫头的感情一日千里。可惜她是一条狗,又可惜我心中已经有了桃花,如果她是一个女人,而命运又没安排我邂逅桃花,那么完全有可能我会娶黄毛丫头为妻。

由于有了给人放羊的经验,因此没过几天,我就重新获得一份给人放牛的工作。

蒙古草原的地名有些又长又拗口,很是难记,有些地方我至今也搞不清楚它叫什么名字。我为他放牛的那家牧民,我只知道是在小兴安岭附近的牧民区,也只记得男主人名叫桑巴。

桑巴家里有一百余头奶牛。在正式放牧的头天,他让我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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