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四海信誓旦旦,他只为财,绝不会反咬一口,说高大福剽窃,还同意立下字据,画押为证。
高大福为了附庸风雅,欣然同意了。
冯四海还是有一定才华的,诗写得文采飞扬,词藻华丽,高大福看后很满意,便付了尾款,将此诗集以自己的名义刊刻,广送亲友。
没想到,冯四海故意在诗集中放了一首诗,暗讽周贵妃为齐王谋夺皇位,今上竟然包庇她,不追究她剽窃他人书籍一事。
高大福哪懂这是什么意思?
当他将诗集广发亲友之后,冯四海立即让人去讹诈高大福,说他诗集中有悖逆之语,涉及“妖书”一案,要去官府举报高大福。
高大福怕惹事,惊慌之下,只得出了一大笔“封口费”,还费了老鼻子劲,才把送出去的诗集收回来销毁。
他知道上了冯四海的当,气得七窍生烟,却也无可奈何。
如果冯四海就此收手的话,便不会惹来滔天大祸了。
他贪得无厌,又拿着诗集去讹诈宁阳伯世子,让世子高价回收此诗集,否则他便到处宣扬此诗。
世子胆子小,又见朝野上下,舆论风向都对周贵妃不利,只好掏了一大笔钱,将此诗集买下。
不料宁阳伯见到这本诗集,如获至宝,这首诗的作者,不就是“妖书”的作者吗?
不管他是不是,也必须是了。
只要“妖书案”尽快结案,方能洗清周贵妃身上的嫌疑。
于是,宁阳伯便拿着这本诗集去举报冯四海,说他讹诈世子。
他不敢去东厂,便去了锦衣卫。
锦衣卫一见此诗,顿时也如获至宝,立刻拘捕了高大福和冯四海。
高大福本就痛恨冯四海,掏出冯四海当日所立字据,说明此诗确为冯四海所写。
锦衣卫遂将高大福放了,严刑拷打冯四海。
冯四海开始还大喊冤枉,他讹诈高大福和宁阳伯世子只为求财,自己与吕有良非亲非故,为何要散发“妖书”为他正名?
一分银子都赚不到,还要倒贴印传单的钱,他又不是傻子!
“妖书案”悬而未决,锦衣卫多次被皇帝斥责,压力极大。
好不容易赶在东厂之前,逮到“嫌疑犯”,正是立下功劳,力压东厂的最好机会,哪会轻易放过?
加上这人正好又是山西籍的,就是你了!
最后,冯四海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承认自己捏造周贵妃剽窃一事,炮制“妖书”,哗众取宠。
时任锦衣卫指挥使的李同光拿到口供后,忙不迭地去向皇帝请功,老皇帝当下龙颜大悦。
锦衣卫逮到“妖书”作者一事迅速传开,朝野皆惊。
为了尽快结案,老皇帝当即下令假期取消,各部官员统统提前返岗,责令大理寺、锦衣卫、东厂共审此案。
朝堂之上,齐王党与镇国公一派的官员吵成一团。
镇国公、沈阁老都不相信“妖书”出自冯四海,那传单的内容论述深刻,不是熟悉朝政的人,绝对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来。
冯四海这种狡诈多端的落魄文人,不可能有这样的眼光和见识!
而且动机也不对,谁会为了“哗众取宠”,费钱费力去炮制“妖书”,攻击的对象还是圣上的宠妃、齐王之母!
这不是纯粹活腻了,想找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