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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后来,小栀不小心把这件小事说了出来,她瑟瑟地瞟了一眼余昼。还好她这几年被彦宵调/教得品性优雅,仪态端庄,拥有着闲云野鹤一般的仙人气质,她只是咬了牙切了齿,语气凶狠强硬了些:“白眼狼们!还好我老早就看穿了你们!”

闫贝贝正狼吞虎咽地喝着皮蛋瘦肉粥,猛地抬起头来望着余昼,委屈地眨着水汪汪大眼睛,情绪饱满,信誓旦旦,“去掉们,我不是白眼狼,我那时候出差都不知道你脚崴了。如果知道,我肯定立马从上海飞回来!”

俞青也立刻正脸色,表明立场:“余昼,我也不是白眼狼,我当时可用眼神鄙视了小栀的。”

但不管她们怎么辩解,余昼心里自有杆秤。关于这三个人偏爱白眼狼这种奇特动物这一点,余昼也是在大学的时候就深有体会了。

此刻,余昼拖着有点肿的脚乘电梯来到大厦九楼,他们的工作室。他们这里一向没有明确的上班时间,不过大家的自觉性还是挺好,当然除了余昼。

某个迟到的人居然还想去请伤假!哎,脸皮和名字谐音词的程度一样厚就是好。

余昼抱着必赢的自信心情美丽地敲了敲她表哥的独立间玻璃门。表哥正在忙着接电话,瞟她一眼后,抬手往内弯了弯,做「请进」的手势。

“不是,我们只要求了200份!”

“你这样,我下午去你们印刷厂看,你把单子拿上,如果确认是我们这边的问题,多印刷那部分的钱我们会给你们的!”

余昼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在说些什么,她只听到表哥一遍又一遍很耐心地在给那个人解释。她想,如果是她,估计早就暴跳如雷,对着手机不停机械化地骂那人hp了,有可能还会拉上彦宵,让他用他宝贵的男低音跟着一起骂。

所以,每次彦宵揉着她头发,嬉皮笑脸又得意洋洋地说着:你这暴脾气也就我能忍受这类似话语时,余昼都选择了「以沉默,以叹息」来面对他。

表哥终于挂了电话,关心起余昼来:“听小宵说你脚扭伤了?”

余昼点头,心里却寻思:果真是主角光环么?明明今天正主一次都没出现,偏偏大家都心有灵犀地要提起他。

“今早碰到他的时候,他还很内疚地对我说,没有照顾好你是他的失职,说替你请个假,安排你在家休息了,还说你最近每每回家都抱怨工作量太少,要是你来上班了叫我千万别赶你走。本来我是不信的,怎么……”

余昼右眼皮突突跳了两下,她咽了咽口水,知道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你还真转了性,打算评个优秀员工的称谓?行!去工作吧!年末我就去淘宝上买了奖杯刻好字寄你家去!”

余昼张了张嘴,刚说出「其实」俩字,最终发出一声沉痛的叹息,拖着残腿,打开门,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她气呀:自己脸皮的厚度看来还需要修炼呀!

她恨呀:彦宵这小子是想抢我写小说的饭碗么?还给我来欲扬先抑?

这天晚上,彦宵登上自己的读者号查看余昼新更新的小说,结果发现这女人好像扭到的不是脚而是头,她居然写女主角和男主角吵架,而且是莫名其妙地吵。

然后他跟赌气似的,不停换,留言十来条全是那一句话:床头吵架床尾和。

他这一举动引起了其他读者的跟风,引起了余昼的头疼。

第5章005宇宙

◎要不,我们舌吻吧!◎

熬夜写了一整晚,可算是将故事走向巧妙不突兀地扭回了高甜的风格上,余昼揉着国宝级的惺忪眼睛,决定要把这个周六用来补觉,好好地睡上个从早到晚,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彦宵早起的时候,习惯性环视四周,眼风随意地扫了一下被余昼堆得乱七八糟的梳妆台,嘴角忽然绽开笑,一股受宠若惊的幸福感涌上心尖,惊叹出声:“居然替我磨了药!”

不得不说彦宵吃药真的超级麻烦,他学不会整颗地咽下,得将其研磨成粉末状混水喝才行,喝完后嫌弃药苦,还要吃一颗话梅糖。

偏偏余昼又是个很怕麻烦的人,每次彦宵生病感冒了,她就像个后妈似的,围着彦宵叨叨:“擤完鼻涕的纸不要乱扔,我做清洁很累的,还有都多大人了还不会吞药,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不如?”

每每这时候彦宵就会想:还好啊,我不常生病,要不然保不齐啥时候就被你一碗毒/药赐死了!

这一次真的是余昼鲜有的迁就他。

粉末在温水里逐渐散开,彦宵仰着脖子「咕咕咕」地喝干净了,然后撕开手里攥着的话梅糖,哭味、甜味、酸味一时间集齐。

彦宵握着玻璃杯,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看着余昼。她睡得很熟,被子将脖子以下的部分捂得严严实实,小脸白里透红,发出轻轻的鼾声。

我家老婆真好看!彦宵含着酸酸的话梅,看着余昼的脸,两颊的酒窝却是越来越甜。

他想起余昼第一次见他这样子吃药的时候,笑得趴倒在学校食堂的餐桌上。刚吃过午饭,桌面上的饭粒清洁阿姨还没来得及擦,就这样一直粘在她脸上,滑稽得可爱。

笑够了之后,余昼坐直身子,咬了咬唇,半开玩笑道:“你说,是不是因为你喉咙管太细了,所以才吞不下去啊!”

彦宵伸手摘去余昼脸上的饭粒,看着她织满了星星笑意的眼睛,喉结动了动,“要不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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