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流程下来,公司再拖着不给,拖你两三个月,甚至是更长时间也并不奇怪。
大部分打工人就是在被长期拖欠的过程中,不得不选择放弃追究。
因为得生存啊!要继续找工作,要养家糊口,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追讨赔偿?
就算追讨成功了,后果呢?得罪了公司。
找新工作的时候,新的用人单位也会问你工作经历,问你之前在哪里工作,有的企业比较谨慎的,会直接打电话找你上一家用人单位,了解你的工作情况。
你都已经得罪公司了,公司当然不会替你隐瞒,小心眼的还会变本加厉的说你坏话。
劳动者追讨赔偿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担的。
许多人会单一的看问题,认为是上面的错,没有加大惩罚力度,只要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狠抓狠打,企业自然不敢违反劳动法。
这种普罗大众都能想明白的浅显办法,上面会想不到吗?当然不可能。
那为什么不这么做?
因为上面需要考虑的是大局,要注意影响,要是按照劳动法严抓,要求所有企业都按照劳动法严格执行,相当大部分企业将经营不下去,部分行业更是会彻底歇火。
蝴蝶效应般引发连锁反应,大量企业倒闭,进而造成大量失业。市场遭遇恐怖动荡,经济下行,进而引发难以控制的,波及全社会的系统性崩塌。
虎视眈眈的外部威胁也不会消停,必会落井下石,掀起舆论、引发混乱。
简单举例,夏国大量出口的物美价廉的商品,为何能如此快速的抢占国外市场,让全世界都知道夏国制造?
靠的是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用以支撑的是低廉的人工成本。
要是狠抓,企业的人工成本水涨船高,商品价格自然也得上涨,夏国制造就会失去竞争力。
上面站于大局角度,不可能因为劳动者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就偏袒于你,并不是你弱你有理,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你能承担得起追讨赔偿的成本,你就能得到赔偿,会哭的孩子有奶喝。
只是这种事情不能摆在台面上讲,可意会不可言传。
好在,明皓天遇到的00后年轻人,十个有八个都是什么道理都不懂,刚出社会的愣头青。
在明皓天搬出劳动法,义正言辞的站在‘鸡蛋’这边,逐条给他们分析能拿到多少补偿,公司亏欠他们多少后。
一个个像是吃了亢奋药一样,对公司的怨言瞬间到达了顶点!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尚未满一年且未能与员工书面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讨要支付双倍工资。”
“什么?你孩子才两个月,你就出来工作了?这两个月你拿的还是最低工资?
按照规定,你应该得到六个月的产假,并且公司应该按照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给你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这是你的合法权益,是公司违法了,你应该理直气壮的去讨要!”
“你想辞职公司不批,已经拖了你两个月,这是什么道理?为什么辞职要公司批准?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就可以走了,哪里需要他批准?
直接走人,他敢不发工资就告他!他要是要求你交接工作,是他得求你,给你额外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