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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但是连刑事大律师某某先生每月收入虽达三、四千卢比之多,也得出这种佣金哩!”

“我犯不着和他竞争,”我反驳道。“一个月要有300卢比的收入,我就心满意足了。我父亲收入也不过这么多呢。”

“但是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了。孟买的费用贵得惊人。你得认真一点才行。”

我坚定不移,未付佣金,但是照样接受了马密白的案子。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案子,我只收他30卢比的费用。这件案子看起来不用一天的功夫就可以了结了。

这是我在小案法庭上的初出茅庐。我为被告辩护,因此就得盘问原告的见证人。我站起来了,可是心惊胆战。我的头在旋转,我觉得整个法庭似乎也在旋转,我竟想不出问题来诘问。法官一定觉得好笑,辩护士无疑地都在那里看洋相。可是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坐下,告诉代理人说我不能受理这件案子,请他最好去找巴德尔,并把我所收的费用退回去。巴德尔先生果然被请来了,收费51卢比。当然咯,这件案子对他来说是易如反掌的。

我匆匆忙忙从法庭里退出来,不晓得我的当事人是胜诉还是败诉,但是我自感惭愧,决定除非有足够的勇气,不再受理案子。果然,我去南非以前,再也没有去过法庭。我做这个决定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只不过做了一件必要的事情罢了。谁也不会那么愚蠢,肯把案子委托给我而只有败诉之一途!

然而孟买还有一件案子待我处理。那是一件尚待起草的“状子”。有一个贫苦的穆斯林,他在波尔班达的土地被没收了。他跑来找我,象个孝顺的儿子找他慈爱的父亲。他的案子看来没有什么指望,不过我还是答应为他草拟一份状子,印刷费由他自己负担。我拟好以后,就正于朋友,他们都很赞许,这多少使我感觉有了信心,以为自己已有足够的能力写状子,事实上我也确是这样。

如果我能免费为人写状子,我的业务就会兴盛起来。然而这是无济于事的。于是我想找个教员的差事。我的英文程度还算不错,而且我也很愿意到学校去教新生的英文。这样我至少可以弥补一部分开销。我看见报纸上有一则广告说:“征聘英文教员,每日授课一小时,月薪75卢比。”这个广告是一家有名的中学刊登的。我申请应征,并应约去面谈。我兴高采烈地到学校里去,可是校长一发现我不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他便抱歉地拒绝了我的申请。

“可是我是在伦敦参加了大学入学考试及格的,拉丁文是我的第二外国语。”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一个大学毕业生。”

那就没有办法了。我失望地搓着双手。我哥哥也很为我操心。我们得到了一个结论:在孟买再住下去是没有用了。我应当住到拉奇科特去,我哥哥自己就是一个小讼师,他可以给我一些起草呈文和状子之类的工作而且在拉奇科特既然有了一个家,不在孟买另起炉灶就可以节省许多钱。我赞成这个建议。在孟买住了六个月之后,我的小家当就这样收摊了。

我在孟买时天天都到高等法院去,可是说不上在那里学到了什么东西:我还没有足够的知识学习很多东西。我常常听不懂案情而打瞌睡。里面还有别的人也这样陪伴着我,这就大大减轻了我的惭愧心情。后来我连羞愧的心情都没有了,因为我知道在高等法院里打瞌睡已成为时髦的事情。

如果这一代也有人象我在孟买那样当个没有收入的律师,我要向他们介绍一点点有关生活的实际观念。当时我虽然是住在吉尔关,我几乎没有坐过马车或电车。徒步到高等法院已成为我的习惯。走一趟足足要花费四十五分钟,当然咯,回家的时候我还是步行。我已习惯于酷热的阳光。我这样步行来回于法院,确实节省了好些钱,而当我在孟买的朋友们常常病倒的时候,我却不记得在那里生过什么病。即使在我开始赚钱以后,我还是保持着徒步往来于事务所的习惯,因而我也一直由于这种习惯得了益。

第四章 头一次打击

我失望地离开了孟买,回到拉奇科特去建立我自己的事务所。这里我的收入倒还差强人意。给人写写呈文状子,平均每月有300卢比的收入。这一点工作与其说是我自己的本领,不如说是得力于朋友的帮忙,因为我哥哥的伙伴已经有了一个颇有基础的业务。所有真正重要的、或者他认为重要的呈文,全都送到大律师那里去。送到我这里来写的,都是他的贫苦的当事人的呈文。

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已和在孟买认真坚持不给回扣的原则妥协了。据说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在孟买回扣是扣给中间人的,这里却是付给分办案子的辩护士;而且这里和孟买的情形一样,所有的律师全都无例外地拿一定价率的收入付回扣。我哥哥的理论,我无法辩驳。他说:“你要晓得,我是和另一个辩护士合伙的。我总是愿意把我们所受理的、你又能够对付的案件都分给你去办,如果你不拿回扣给我的伙伴,你一定会使我为难。你和我有一个联合事务所,你的收入就是我们共同的收入,我自然也有一份。但是我的伙伴呢?如果他把同一个案件交给别的律师去办,他一定也从那个律师那里得到一笔回扣。”我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以为自己如果要做律师,就不应当这样固执关于回扣的原则。我是这样同我自己理论,或者说穿了,就是这样来欺骗自己的。不过,我应当补充一句:我不记得我在别的任何方面,给人拿过回扣。

虽然我这样已可勉强维持生活,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我遭受了生平第一次打击。我从前就听说过英国官员是什么样的人,却一直还没有面对面地遇见过。

我哥哥在波尔班达的已故兰纳萨希布王公即位以前,曾经当过他的秘书和顾问。这时有人控告他,说他在职时出过错误的主意。这件事搞到一向对我哥哥怀有成见的政治监督官那里去。这个官员我在英国就认识了,他对我可以说是相当客气的。我哥哥认为我应当利用这一点交情去为他说几句好话,看看能不能帮他消除那位政治监督官的成见。我对他这种想法很不以为然,因为我不愿意利用留英时很浅薄的一点儿交情去为人说项。如果我哥哥确实有错误,我去说情又有什么好处?如果他没有犯什么过失,就应当照规矩上一个呈文,听候这件事的结果。我哥哥不赞成我的意见。他说:“你还不了解卡提亚华,你更不了解这个世界。这里什么都靠人情。你是我的弟弟,你去向你认识的这位官员为我说情,这是你的责任,你不应当逃避这个责任。”

我没有办法推诿,非常勉强地去见了这位官员。我知道我没有权利去找他,并且充分意识到我这样做有损于我的自尊心。但是我还是去求见了,和他约定了见面的时间。我提起了往日的交情,但立刻就发现卡提亚华和英国不同;同一个官员,在职的和休假的简直判若两人。这位政治监督官承认我们是相识的,但是提到这点交情,似乎使他更加强硬起来。“我想你决不是到这里来滥用这个交情吧?”这似乎是他那强硬的意思,而且象是表现于他的眉宇之间。虽然如此,我还是说明了来意。这位老爷便不耐烦了。“你哥哥是一个阴谋家,我不愿意从你这里听到什么。我没有时间,如果你的哥哥有什么意见,让他遵循正当的途径提出来。”这种答复已经足够了,或许还是我所应得的。然而自私是盲目的,我继续述说我的故事。

这位老爷站起来说:“你现在该走了。”

“但是请您听我说完,”我这样说道。这使他更加生气。他把听差叫来,令他送我出去。听差果然进来了,我却还在迟疑;

他把双手放在我的双肩上,把我推出房门。

那位老爷和听差的都走了,我也焦急地离开了。我立刻就这件事写了一张条子送去,大意是说:“你侮辱了我。你通过你的听差侵犯了我。如果你不赔罪,我就要告你。”

他的答复马上由他的随从送来了:

“你对我不敬。我叫你走,你却不走。我没有办法,只好命令我的听差送你出去。但是他叫你离开我的办公室,你还是不肯走。所以他不得不施一点力气送你出去。你要告我,悉听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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