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工首先代表专案组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专案组这些天分头看了材料,集中讨论过几次。虽然李纪周罪行比较明显,但进一步的阅卷与研究,发现一些事实和证据还存疑点,证据距起诉所要求的确实、充分还存在不小距离:关于收受梁耀华贿赂港币300万元,李纪周、李莎娜、梁耀华的供证不一致,尤其是李纪周一直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表述,回避实质要害。李纪周辩解:给钱虽然是冲着他,但是给的是李莎娜,他没有占有该款。关于收受赖昌星贿赂人民币100万元、美元50万元,李纪周始终辩解他是事后才知道的。关于收受赖昌星贿赂美元50万元,只有受贿人的供述,缺少相关书证、及汇款、收款经办人的证言,行贿人的证言模糊。赖昌星的电话记录中的问话存在诱供嫌疑。关于李纪周伙同程辛联收受黄某2万美元的情节不明,李纪周并没有亲口告诉黄某表示可以给予照顾。关于李纪周伙同程辛联收受周民兴贿赂美元1万元,无法查实李纪周为周民兴联系推销激光瞄准器的事实。另外,是否在构成受贿罪的同时还构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能否构成自首、立功或重大立功等问题均存疑点。我们倾向于……”
许海峰检察长听完汇报,表态说:“好!这一阶段你们的工作很有成效。这类案件容不得半点疏忽,所有的指控,必须在坚实的证据基础上。……查处李纪周这样的腐败分子,在检察环节上一定要注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江总书记说过,不反腐败要亡党亡国……依法办案与讲党性是有机的统一,反腐败要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党的领导,用好法律武器。什么是讲政治,凿实证据、查清事实、依法办案就是讲政治的最好体现。无论提讯犯罪嫌疑人还是询问证人,既要讲究策略和技巧,还有注意文明办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
刘漳南副检察长说:“这个案件口供多、人证多,实物证据少,证据不够稳定。从侦查机关现已提供的李纪周供述看,表面上他都认罪,但是在给案件定性的关键点上,供述却都很模糊,巧妙回避实质,似是而非,给定案造成了困难,并且随时都可能翻供。”
叶上诗检察长说:“这说明李纪周很会保护自己。对待这样一个懂行的对手,更要步步走稳,把证据工作做足、做实。”
方工表示:“虽然证据距起诉要求还差一些,我们感觉事实已基本明朗。可以明显感觉到,前期调查取证工作比较扎实。对以后的工作重点,我们已经比较清楚了。”
“好。”许海峰检察长又关心地问:“另外,方工,你最近身体怎样?”
方工表示:“许检请放心。没问题。”
许海峰检察长赞赏地说:“我很欣赏你通过办大案锻炼人的想法。忠华、朱兰分析问题深刻、全面,考虑事情细致、周密,确实既有经验,又有钻劲儿,非常能干;陈速、大东两个小伙子又聪明、又勤快,很有些少年老成的样子。专案组有他们四人,方工啊,市院党组放心,你既要放心、也要放手,像你所说的:锻炼他们。再说啦,专案组还有漳南、老叶二位挂帅……你是十七八年的肾病综合症的底子,又是静脉血栓、又是静脉曲张,是不是前天又查出了糖尿病?”
叶上诗检察长关切地接了一句:“可不是吗,已经三个加号了。怎么劝他都不肯休息。”
方工笑了笑:“已经拿了药。医生已经告诉我该怎么办。我饮食上注意就是了。许检、刘检、叶检,各位领导请放心,不至于一个案子就会把我击倒。”
许海峰:“许多案子要你办,身体不好你想办都办不成了。该住院住院、该休息休息。‘身体是工作的本钱’。”
“谢谢,我注意工作节奏。请领导放心。”方工又笑了笑,继续汇报下一步工作设想、方案和准备:“我们专案组研究后,认为:第一次讯问至关重要,既要把案件尚存的疑点问清、问透,又不能激起李纪周的对抗情绪。第一次提讯主要解决这么几个问题……”
这些设想得到了领导们的充分肯定。
以后的时间里,专案组的同志们又进入了看卷、讨论提讯或询问方案、提讯或询问、总结归纳论证、再次研究提讯或询问方案的紧张又枯燥的循环中。
11次提讯李纪周
初次提讯是一个秋雨初霁的上午,气温骤降,微风带来一阵阵寒意。方工、王忠华、朱兰、陈速、王大东一行人驾车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看守所。王忠华先找来负责看守李纪周的同志,详细地询问了李纪周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情绪表现。下午,他们才到提讯室。一名战士搀扶着一人进来了:五十来岁、瘸着一条腿,一步一步,慢腾腾的,头发很整齐,脸也刮得干净,衣服似乎是新换的,还有迭压的痕迹,神情颇为落寞,一直低着头。坐下之后,萎靡的状态更明显了,只有一双眼睛不时地翻起来,在一瞥之间精明地打量着前来提讯的检察官。这就是李纪周。
王忠华表明了身份,先问了一些个人情况,发现李纪周坐不稳、来回动,就问他怎么回事,李纪周说:“我的腿不好,凳子太高了,坐着很难受。”专案组的同志马上为他换了一把椅子。
王忠华告诉他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李并没有什么反应。也难怪,这些程序,他再熟悉不过了,只是角色的掉换令人感叹。
此后的多次讯问中,李纪周对所犯的罪行均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的罪行非常严重,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每当说到这些,他声音有些嘶哑。而当问及300万港币贿赂款时,他很委屈地辩解道:
“1994年底,李莎娜打电话来,是张某(原李纪周的秘书)接的,我不记得我接过电话。梁耀华、李莎娜、郑某(新英豪公司的行政经理)、陈彪、汤松新(新英豪公司董事)到北京来办保税仓的事,住在王府饭店。我下班后去了,李莎娜和汤松新在下面接我,我们就到李莎娜的房间。李莎娜说梁耀华要给她300万港币。……我当时和李莎娜讲,梁耀华这个人口碑不怎么样。……但当时我看李莎娜的确很想要这300万,也就没有说别的。后来,汤松新下楼去找梁耀华……当梁耀华进来后,汤松新说梁耀华要给李莎娜300万元。我说,李莎娜,这300万你不能白要,你将来在公司赚着了钱要还的。梁耀华说不用还,我就没说什么。”
面对李纪周似乎可以自圆其说的辩解,方工问:“梁耀华为什么给李莎娜300万港币?”
李纪周:“梁耀华给李莎娜300万元是冲着我给的。梁耀华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梁耀华知道我和李莎娜的特殊关系,拉住李莎娜就是为了拉住我。”
方工:“给钱的事为什么当着你的面说?”
李纪周:“我当时没想那么多。”
方工:“当时你怎么对梁耀华说的?”
李纪周:“不是我出面要的钱。要300万是汤松新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