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咬死人的案例,我曾经碰见过一例。是一名老太太在山里回家的时候遇见了数条恶犬,最后被恶犬咬死。现场有大量的血迹和大量拖拽、打滚的痕迹。死者的衣服被撕扯得不像样子。循着血迹,警方最终找到了恶犬的主人,结果是赔偿了事。
那起案件中死者全身大面积的擦挫伤,可以清晰地看见动物的齿痕,死因是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而导致的创伤性休克死亡。那起案件至今我记忆犹新,但是对比起眼前的这起案件,相差甚远。这起案件当事人的损伤似乎很少,现场地面也没有那么凌乱,死者的衣着还基本都是完好的。
尸体没有腐败,所剩的皮肤还都可以看出生前的样子。但是因为被狗啃食,其面部大部分已经白骨化了。这样的情景让人有些触目惊心。
除了少数几处暴露的头皮,尸体的头发大部分还在,是栗色的,结合死者的衣着情况,说明死者应该是个三十岁到四十岁的女人。女人面颅骨上,可以看到尖牙摩擦的痕迹,缺损的软组织周围,也可以看到轻度生活反应。
我们逐件去除了死者的衣服,每一件衣服都是穿着完好的,外衣口袋里还有手机和钱包,都没有被翻动。
“没有任何性侵的迹象,也没有侵财的迹象。”我一边说,一边把死者的衣服整理好,逐件拍照。
衣服去除之后,死者躯干部的皮肤暴露出来。除了双手有被撕咬、指节缺失的损伤,其他部位没有明显的损伤。
“断指周围也有轻度的生活反应。”大宝说,“现在看起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颈部被咬,然后死亡的了,可是颈部的皮肤缺损太多了,实在不好判断。”
“现场血液不多。”我说,“要么就是颈部被咬窒息死亡的,要么就是颅脑损伤了。”
说完,我用手术刀切开了死者残存的头皮,完整地暴露出她的颅骨。
“有骨折!”大宝指着死者的太阳穴,说。
死者的颞骨翼点处有一处凹陷性骨折。民间都说太阳穴是死穴,是因为太阳穴这里的颅骨是最薄的地方,而且颅骨下面有脑膜中动脉经过。一旦这里的颅骨骨折,就会累及下面的动脉而导致颅内出血死亡。死者的这一处骨折,即便我不开颅骨,也知道她的颅内会有大量的出血,她的死因也正是这个。
“竟然不是因为颈部被咬而死亡啊。”大宝说,“颅脑损伤死亡,怪不得被狗狗们撕咬的地方,生活反应都不是那么明显呢,原来是濒死期被撕咬啊。这样我心里好受多了。”
“她是摔死的?”陈诗羽在一旁问道。
我摇摇头,指着骨折线说:“这一处凹陷性骨折有直线形的棱边,说明致伤工具是有棱边的钝器。现场地面没有杂物,不可能形成这样的损伤。”
说着,电锯已经锯开了颅骨,我费劲地分离了死者的硬脑膜,说:“你看,死者脑损伤也没有对冲伤,说明是打击形成的,而不是摔跌。”
“开始我们都预感错了。”胡科长说,“看来这是一起杀人案件。但是这么严重的颅脑损伤,应该是可以直接导致人昏迷的,那么,难道她是在小山坡上遇袭,然后直接跌落到了院子里?”
“也有可能是在别的地方被打击,再被人从小山坡上扔进院子里的。”我说,“不过,这样做毫无意义。如果是想延迟案发时间,最应该隐匿的是死者的轿车。轿车钥匙都挂在车上,开到偏僻地方藏起来,比这样藏尸体更有效。”
“那就是了。”胡科长说,“可能两人在车子附近发生了打斗,然后追逐奔跑到小山坡上,凶手用有棱边的钝器击打死者的太阳穴,把死者打得跌落到了院子里。死者因为颅脑损伤而死亡,但在濒死期的时候,遭到了快饿疯了的流浪狗的扑咬。”
“从尸检结果上看,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我说,“不过还要结合林涛那边现场勘查的情况,还有程子砚那边图侦的情况。”
“死亡时间也就三天左右吧,末餐饱餐之后两三个小时死亡的。”我们在分析死因的时候,大宝也没闲着,根据死者的尸体现象和胃内容物情况判断了死者的死亡时间。
“原本以为是一起意外,结果是一起命案。”胡科长耸了耸肩膀说。
“没事儿,至少这一起案件中,我们法医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如果不出我们的意料,剩下的工作都是侦查部门的活儿了。”我说,“咱不能想着每起案件我们都能发挥最关键的破案作用啊,大多数案件,还是要侦查部门主导的。”
“不早了,结束工作,去专案组听听各组的工作情况吧。”胡科长看了看表说。
除了侦查组只回来了一队,其他各工作组都已经在专案组等着了。既然法医工作是决定案件性质判断最关键的因素,所以我也就最先发言:
“死者的衣着整齐,没有任何被性侵的迹象,随身有一个手机和一个钱包,钱包里有一千多元现金。根据尸体检验,死者应该是被有棱边的钝性物体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因为只打击了一下,加之头皮大部分缺损,所以无法再进一步推断致伤工具了。”我有些遗憾地说,“结合现场的情况,死者应该和凶手在车的附近发生了打斗,然后追逐到小山坡。死者头部被击打后,跌落到现场小院内,遭到了流浪狗的撕咬,此时死者还有生命体征。”
“她被咬的时候还清醒吗?”程子砚一脸不忍的表情。
我摇摇头,说:“这么严重的颅脑损伤,应该瞬间失去意识了。只是距离机体死亡还有一段时间而已。”
“我们的勘查情况也和老秦说的相符。”林涛说,“凶手和死者的厮打应该是在车里开始的。凶手在副驾驶位置,死者在驾驶位置。厮打之后,两人来到车外继续厮打。在这个过程中,凶手或者死者用砖块袭击对方,结果砸碎了车玻璃。整个过程可以判断清楚,但是没有提取到可以证明犯罪的痕迹物证。因为现场路面条件很差,无鉴定价值,所以对于后面两人的行踪不好判断。但是小山坡上的杂草有明显的倒伏,这符合老秦的推断。车内抽屉里有一个手提包,里面有几千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