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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第1页)

如果对音乐没有那样执着的追求的话,罗天几乎可以说是个完美的人了吧?

许海洋在心里感叹,一个五音连一个半都找不全的人,却对唱歌这样痴迷,这算不算命运在捉弄人呢?罗天弹奏的乐曲虽然说不上高明,却也相当不错,可是他唱的歌却差不多可以让聋子捂着耳朵逃走。罗天的现场演出全是假唱,可是却很少受到这方面的指责——谁会假唱还跑调呢?所以罗天受到的只是唱功不佳的指责,不过批评他的人却不知道那已经是在录音室里不知道经过多少次处理的声音了。许海洋在心里暗暗感慨,也许罗天自己不愿承认,可是他恐怕是无论如何也成不了歌星了。

***

刚走出公司大门,罗天还来不及找地方变个样子,就被守在门口的几个女孩儿发现了。她们一起尖叫着向罗天冲过来,将他簇拥在中间。

“又是你们?”罗天有些无可奈何。这几个女孩儿在罗天刚刚来到立新市开始演艺时就老是出现在他面前,那时候他还没有经验,对她们太亲切了一点儿,有时候她们赶去看罗天拍外景,罗天还把自己的盒饭分给她们吃(他是肉食性妖怪,对白米饭实在难以下咽,倒是这些白白嫩嫩的女孩子让他直流口水,努力克制着才没有吃上一两个)。罗天和蔼的态度给了这些女孩子鼓励和其他的幻想,于是她们开始疯狂地追逐罗天。

也不知道她们哪里来的神通,不仅知道罗天的公司地址和住址,还清楚地知道罗天每一天的行程,包括他几点工作,几点休息,在哪里吃饭,在哪里住宿……总之,只要她们有空,就一定可以在罗天身边看见她们。

罗天实在受不了这种纠缠,而且这些女孩子总在那里喊“罗天好帅”“罗天好酷”“罗天演技一流”什么的,从来也没称赞过他的歌唱得好,这对他的打击更重。于是他听众了许海洋的建议,有意对这些女孩子冷冰冰的,不理睬她们。他觉得如果一个人没有出名时自己就追随他、捧着他,他对自己也十分和气,但是出名后却对自己爱搭不理的话,自己一定拂袖而去不再理他了,他也希望这几个女孩子也这么对待自己。谁知道她们的想法和他完全不一样,反而追得更紧了,还一直安慰罗天:“我们知道你一直都对我们很好,是公司逼你这么做的,放心,我们都理解,我们永远爱你!”

“罗天,你果然受伤了!”(罗天:还不都是你们干的!)

“天啊,手都被抓破了!”(罗天:你们抓的!)

“来,这是治伤药和跌打酒,很有效的。”(罗天:猫哭耗子!)

“还有天气变冷了,我们给你织了毛衣、围巾和手套。”(罗天:我早换了过冬的羽毛了!)

“我给你做了早点。”(罗天:我想吃你!)

她们围着罗天一阵叽叽喳喳,大约半个多钟头才让他脱身,正当罗天长出了口气时,其中一个女孩儿又转了回来,眼睛中含着泪水,良久地凝视着罗天。

罗天依稀记得她的名字,不安地问:“许黛,还有什么事吗?”

“罗天,我再也不能来见你了……”女孩子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这对我来说是好事!罗天总算没当场就欢呼雀跃起来,他压抑着心里的快乐,淡淡地问:“是吗?”

“我妈逼我全力以赴准备高考,再也不许我追星了。罗天,呜呜呜……”

“学习重要,学习重要……”罗天太喜欢人类的高考制度了。

“罗天,我永远爱你,别忘了我!”许黛突然搂住罗天,用力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猛地转身,大哭着跑了。

罗天看着她的背影,一边用衣袖使劲擦着脸,心想今天怎么总是碰上这种事!不过想想今后也许就永远摆脱许黛这块膏药了,心情又稍稍好了点儿。

***

“说是在人类中生活,原来是在勾引人类女孩子啊!我们的罗天什么时候对人类感兴趣了?”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罗天抬起头,看到的电线上正悠悠地坐着一个女子,看起来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容娇美可人,笑脸上有着两个深深的酒窝,穿着一身奇怪的服饰,肩膀和长腿都裸露着,赤着脚,手臂和脚腕上戴了十几个各式各样的镯子,晃动间丁当轻响。她正低头看着罗天,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身后一双彩色的翅膀悠闲地扇动着。

罗天呆呆地看了她一会儿,才脱口问道:“厘荔!你怎么到人间界来了?”

“嘻嘻,我还送信啊。”厘荔拍了拍自己肩上背着的大口袋,十分自豪地说,“我大伯前年受了点儿伤,不做这一行了,所以我接了他的班。这是我第一次来人间界,接了好多生意呢!”

罗天叹了口气,有些担心地说道:“这种行当太危险了,你那点儿道行行不行?小心让人吃了,别人的信也泡了汤。”

“乌鸦嘴!”厘荔一甩头,“你该尽一尽地主之谊,请我吃点儿什么吧?”

***

经过了一天的混乱后,能够展开翅膀飞到云层上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身边还有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这对罗天来说真是件惬意的事。

厘荔翻出一大堆信件问罗天:“这个妖怪还在不在立新市?这个住哪里?这个呢?死了没有?”罗天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了她。

妖怪、神民和修炼者们遍居各界,彼此间通信很不方便,给远方的亲戚朋友年五百岁大寿的贺礼,对方五百零一岁才收到是常事。更何况有很多旅居的妖怪行踪不定,要找他们更是困难,于是“信差”这个行业便应运而生。

做这个行业的一般是那些喜欢东游西逛的妖怪,他们送信一般先收足酬劳,等于是拿了别人的钱四处旅行,而且再残忍的妖怪对信差也会手下留情,因为信差身上说不定就带着什么大有来头的信件——曾经有个妖怪吃了夸父族雇的信差,结果被几十个夸父巨人每人一脚,踩得连一根毛都没剩下。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信差都是个舒服的职业,惟一的要求就是信件必须及时、准确地到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论上天入地都得把收件人找出来,不然失去了信誉,可就接不到生意了。

厘荔不是妖怪,她是一个苗民'注二'。苗民是颛顼帝的后裔,在妖怪、神民中地位很高。大多数苗民自视甚高,不屑于和妖怪来往,更不屑于去干信差这种行当。厘荔与她的伯父算是种族里的怪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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