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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第1页)

夏天天黑得晚,刘淑兰出门的时候看见楼下一排五颜六色的人力三轮车,车夫们要么在吆喝客人,要么蹲在地上抽烟。

这个小县城里没有出租车,摩托车也没几辆,刘淑兰虽然不喜欢人力三轮奇怪的味道,到现在也只能忍了。

她和张仲清约在一家台球厅谈工作,刘淑兰以前去的都是咖啡厅这种高档场所,还是第一次来灯光幽暗又一点都不高档的地方。

不过自从遇到张仲清之后,她还真的经历过许多的第一次。

张仲清是大她一个年级的学长,比她大好几岁,身上没年轻人的毛躁,人聪明又会说话,她一直在心底暗暗喜欢他,可惜因为胆小不敢告白。

为了他,她跑到一个小地方的钢铁厂工作,希望能让他感动。

可惜张仲清的态度一直若即若离,后来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甚至就结婚了,还有个孩子。

刘淑兰因为知道女方来自农村,所以不太看好这桩婚姻,甚至还隐约有一种自己地盘被侵犯的愤怒。

不过她面子功夫做得好,在张仲清面前始终保持温柔的学妹模样。

台球厅里,张仲清脸上还带着酒意,下巴上有些微的胡茬,这点狼狈丝毫无损他的容貌,反而带来一种惹人怜爱的俊美。

刘淑兰脸有点红,走过去问,“要打台球吗?”

张仲清叼着烟,含含糊糊说,“你觉得我像会打台球的人吗?”

确实不像,他以前就是个兵痞子,脑子聪明,他有个朋友家里和教育局有不浅的关系,他靠着朋友“捡漏”上了大学,又因为嘴皮子得到伯乐赏识,一飞冲天。

不过骨子里,张仲清依旧就是个普通人。

刘淑兰在椅子上坐下,随口对他说,“你和我说说你媳妇儿呗。”

张仲清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随手弹了下烟灰,“她和你不一样,你不用比较。”

刘淑兰以为他在暗示自己,心砰砰跳,“怎么个不一样法。”

这话唤起张仲清记忆了,“她就一傻姑娘,是个贤妻良母。你是巾帼英雄,新时代女性,你们就不是一条路子的人。”

林秀以前可真纯,扎两根辫子,从乡下跑到城里读书,刚去学校的时候连公交车都不会坐,张仲清就看见她追着车跑了一路跑得满头大汗。

张仲清那时候心想,这么傻的婆娘谁娶了谁倒霉,俗话说爹傻傻一个,妈傻傻一窝,要真结婚了,那不得拖着一家几口傻瓜蛋子?

结果后来他居然和这个傻婆娘谈了恋爱,后来还结了婚。

他不喜欢看书,在泡妞的时候为了装深沉看过《金粉世家》,虽然觉得里面那个姓金的公子哥儿花天酒地要不得,但对他的择偶观还是很赞同,女朋友怎样都行,但娶老婆,还是得娶个贤良会持家的。

当时家里觉得他老大不小了,催促他快点结婚,张仲清心一动,就向林秀求了婚。

结婚这么多年虽然不温不火,但也生了一个小孩,他从不在外面乱来,顶多和人保持暧昧关系,平日里规规矩矩拿钱回家,自认为是个世纪好男人好丈夫。

不过刘淑兰不知道他心理,一心想要当张太太把林秀取而代之,所以借此机会打探敌情。

她叫了两杯饮料,嫌弃地搅了下水,“你不是说她农村来的?”

以前张仲清说自己老婆是农村来的,刘淑兰心里就勾勒了一个臃肿的中年女人,脸晒成古铜黄色,这种人怎么配得上张仲清?结果一看真人吓了一跳,觉得相差甚远。

张仲清点点头,“是啊,不像吗?”

刘淑兰想起今天被下了面子的事情就直撇嘴,“不像,比我还时髦,还和一个男老师一起上班………”

她话没说完就顿住了,因为对面张仲清脸色难看,用一种恐怖的眼神看她。

林秀讲完课就被吴老师夸奖了一顿,还顺便搭了吴老师的车。

吴老师上次借来那辆小轿车物归原主,现在只有他新买的小摩托。

因为顺路,林秀搭坐在车后座上去接女儿。

吴老师朝她开玩笑,“我这后座以后留给我婆娘的,你先坐了不得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啊?”

林秀瞪他,“你少来,又不是没人追你。”

吴老师想起冲着他爹纠缠他污蔑他还说怀了他孩子的女人就忍不住打哆嗦,让她别说话了。

林秀出主意,“要不我载你,后座留给你也行。”

两人一路玩笑着到了公园里,因为曹珠妈妈晚上生意好,就把两个小孩子一起带到了公园一边守摊一边带小孩。

林秀到的时候看见张妍妍笑嘻嘻地和曹珠玩拍手游戏,看样子心情好多了,忍不住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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