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织不知道大长老打的什么幺蛾子,但是他肯定不会让这场戏就这样结束,即使是被告主动“认罪”。
“对于本次诉讼双方产生的纠纷,已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但是事实的过程尚不明确,需要在庭审上梳理完毕。”
对于这种民事诉讼来说,只要双方达成统一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法官就不会故意改变双方协商后的结果。
对于双方不同的诉求,法官一般会有三种处理方式,一种按照原告的诉求来,一种按照被告的诉求来,一种按照双方诉求的折中方式进行处理。
毕竟这是民事诉讼,说白了就是双方达成协商一致就可以了,法官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强插一手。
但是这场诉讼不一样,本身里织就没有怀着息事宁人的想法,就是要把这个案子做大。
“根据双方当事人刚才的说法,现在日向一族的族长日向天忍无法实行族长的权力,正在由日向一族的大长老暂代族长一职。”
里织主动向大长老确定情况。
大长老虽然有些莫名其妙,但是绝对不会怠慢里织的问话,立刻回答道:
“确实是这个样子的,现在族内正在由我代领族长之职。”
“那好,我问你,日向一族是否按照《木叶忍族临时管理办法》,向忍者部进行报备这一事实?”
这个《管理办法》自然也是里织的杰作。
虽然木叶的产生天生就是反忍族的,但这并不代表木叶产生了,忍族就会立刻消亡。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忍族还会作为一个事实上存在的独立的政治实体,对木叶乃至整个火之国产生重大影响。
所以为了将忍族置于木叶之下管理,里织就直接制定了这个《管理办法》。
在平常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多少人注意这套《管理办法》,主要是忍者部直接就帮忙代办了。
就比如整个忍族主要管理人员的更换和代理,当事人只要进行公布了,忍者部都会卖个面子帮忙登记一下。
但事实上,这种族内重大的人员变更,应当是由各个忍族主动申报的。
假如一旦忍族没有申报这一变动,忍者部也没有帮忙代办,那这一变动在忍村层面上就是无效的,甚至是违法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木叶甚至可以凭借这个《管理办法》,认定忍族的某些人,非法攫取了忍族的权力。
这个《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仅是对忍族的限制,也是对忍族的保护。
对于这种非法攫取忍族权力的人,木叶也会出重拳打击,以保护忍族基本的利益。
现在,日向一族的大长老就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
之前他们就没注意过这个《管理办法》,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要主动上报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