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会喜欢。”她几乎是在狂喜。“你有全宇宙最美的声音。谁不会爱上它呢?”
“你有后备计划吗?”Rosalie后仰靠在沙发上,脸上带着和Bella同样的兴奋。“这要万一是个女孩呢?”
Bella用手背抹过湿润微肿的眼睛。“我排列组合了一下,用Renee和Esme的名字。我想……Ruh…nez…may。”
“Ruh…nez…may?”
“R…e…n…e…s…m…e…e。是不是太奇怪了?”
“不,我倒很喜欢这个名字。”Rosalie表示了肯定。她们的脑袋凑在一块儿,金色和红褐色。“很美的名字。很合适。”
“可我始终觉得他应该是个Edward。”
Edward看着别处,毫无表情地聆听着。
“什么?”Bella问,神采奕奕。“他在想什么呢?”
一开始,他并没有回答,接着——又做了个让我们都大惊失色的动作来,在三个人异口同声的吸气声中他俯下身去,把耳朵贴在了她的肚子上。
“他爱你,”Edward小声地说,听起来有些茫然。“他对你崇拜得五体投地。”
这一刻,我知道我是一个人。孤单无助。
我真想痛打自己一顿,怎么就那么相信了那个卑鄙的吸血鬼呢。蠢透了——吸血鬼说的话也能听!最后他还是自然而然的背叛了我。
我竟然依赖他多过相信自己。我竟然轻信他受的煎熬比我多的多。最重要的是,我竟然指望他比我还要记恨那个正在杀死Bella的魔鬼。
我曾是那么信任他。
现在他站到了她那边,两个人都弯下身去,两眼放光地看着那个还在肚子里“茁壮成长”的怪物,多么幸福的一家子啊。
只有我一个人忍受着憎恨和痛苦的磨折。就像被一把生锈的剃刀凌迟,那种痛比死还难受。
怒火冲破了肌肉僵直的枷锁,于是我站了起来。
其余三个人都转过头来看着我。当Edward重新听到了我脑海中的想法,我看见自己的痛苦在他脸上铺展开来。
“啊,”他惊呼。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站在那里,颤抖着,决定时机一到就落荒而逃。
我灰溜溜地像蛇一样向门口挪去,Edward一个箭步来到一张小边桌旁,从抽屉里抓了一样什么东西,并抛给我。我有些木讷地接住了飞来的物体。
“去吧,Jacob。离开这里。”他说得并不是很急切,而是像救命稻草一样一个字一个字扔向我。他帮我找到了夺门而出的机会。
握在我手心里的是一串汽车钥匙。
17。 我看起来像什么?绿野仙踪里的人物?你需要大脑吗?你需要心脏吗?来吧,拿走我的。拿走我所有的东西。
就在我向Cullen家车库走去的时候,脑子里逐渐有了一个计划。其中有一项就是在回程的途中好好统计一下吸血鬼的车。因为当我按下无线遥控车钥匙上的按钮后,就听“哔”的一声,车灯也随即亮了一亮,可是这并非是他那部Volvo。而是另一部车——这台车就算在一长串令人垂涎的汽车名单中也可称得上是佼佼者。他是不是真的打算给我一部奥斯顿马汀的钥匙,还是他意外拿错了?我没多费功夫去想这个问题,不然也就不会有之前那个数车的计划了。我把自己扔进光滑的皮革座驾中,曲着的膝盖都顶到了方向盘。轻点了下油门,引擎的轰鸣声就震天响。换作是从前的我,一定会兴奋地哇哇乱叫,但是现在我能做的就是集中精力驾驶。我摸索到了座位调节杆,向后退了下座椅位置,方便我的脚踩踏板。汽车像飞机起飞那样呼啸着窜了出去。花了好几秒钟去适应封闭,飞驰的驾驶环境。车好像跳过了我的手,直接受我意识控制一般。当我驶出林荫路上了高速后,瞥见了灌木丛中Leah灰色的脸孔一闪而过。这时候的她到底在想些什么呢,但是马上我就发现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掉头向南开去,因为本大爷今天没有耐性因为交通或者其他什么而把脚移到刹车上。病态的理解,今天也是我的幸运日。所谓的幸运就是在限速每小时30里的小镇里,你可以在公路上以200码的速度纵横驰骋而见不到一个警察。这多么令人扫兴啊。一场小小的追逐赛也是不错的选择,反正牌照上的信息都是那些吸血鬼的。当然,他可以用钱搞定一切,但是这多少能给他造成一些小小的麻烦。遇到的唯一追踪就是有一个深灰色,毛绒绒的身影在树林间时隐时现,和我齐头并进,就在距离我南边几英里的Forks镇上。看上去像是Quil。他一定也看到了我,因为一分钟后他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又一次我开始想象他在想些什么,同样的,这对我来说无关紧要。我在U型的高速公路上狂飙,目的直奔我能找到的最大的城市。这是我计划的第一部分。这条路好像永远都开不到尽头,也许因为我的心还在滴血,可实际上我才开了两个小时都不到,终于来到了塔科马和西雅图的交界地带。我放慢了速度,不想撞死任何无辜的路人。这是个愚蠢的计划,肯定不会起作用的。但是当我搜肠刮肚想要找出个斩断痛苦的办法时,Leah今天说的一句话跳出了脑海。那些都会过去的,你知道,如果你被印刻了的话。你就不用在为她伤心了。这会儿看起来,剥夺你选择的权利并不是天底下最坏的事情。相反,有这样想法的人才是最可悲的。但是我看过所有La Push和Makah地区的女孩,我需要
扩大搜寻的范围。那么你怎么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的精神伴侣呢?首先,我就需要一个人海。所以我驾车兜风,寻找一个可能的地点。我途径了几个商场,那里基本上找不到和我同年龄的女孩,但是我没有办法让自己停下来。我是不是想要印刻在某个成天流连商场的女孩身上呢?我继续向北走,人口越来越稠密。终于,我找到了一个热闹的公园,小孩、家人、滑板、单车、风筝、野餐,集齐了所有的要素。直到现在我才注意到——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啊。阳光明媚,人们都外出踏青庆祝蓝天白云。我开过了两个残疾人专用设施,求了张门票,就停下车,加入了人潮。
我大约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差不多连太阳在天空中都变换了角度。我盯着每个和我擦身而过的女孩的脸,使劲地瞧着,看着谁漂亮,谁有一双蓝眼睛,谁的胸比较大,谁的妆又太厚了。我试着从每个人的脸上都发掘出一些有趣的地方,这样我就可以说服自己我是真的试过了。比如:这个人的鼻子真挺;那个人的发型如果把眼睛露出来就好一点;这个人如果五官都能长得像她的嘴唇那么好就能去做唇膏广告了……
有些时候她们会送我个白眼。有些时候她们看上去有些害怕——似乎在心里想“这个盯着我看的大块头是谁啊?”有些时候我觉得她们也对我有些意思,但是也有可能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不管怎么样,没有收获。即使我对上了公园里甚至是城镇里最热辣的女孩的眼睛——这点毫无争议——而她也带着几分兴趣,好奇地张望着我,我还是没有任何感觉。依然是想要逃离痛苦的绝望。
随着时间推移,我的注意力开始转向了所有不该注意的地方。Bella的事情。这个有着和她同样的发色。那个人的眼睛和她的很相似。这个人的颧骨分割脸部比例的方式也一样。那个人在两眼间也有一个相同的小疙瘩,让我不禁想知道她究竟在为什么而烦恼……
这个时候我放弃了。在这种时候,在这个地点来寻找我的灵魂伴侣真是太愚蠢不过的事情了。就因为我太绝望了。
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可能在这里找到“她”的。如果Sam是对的话,能找到我最佳基因伴侣的地方是在La Push。而非常清楚的一点就是,没人肯赏这个脸。如果Billy是对的,那么谁知道呢?到底是什么才能造就更强大的狼呢?
我慢步走向汽车,然后坐在引擎盖上玩着车钥匙。
也许我就如同Leah想的那样。某种基因的断层而无法传宗接代。抑或者我的整个人生就是一场天大、残酷的玩笑,笑点一个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