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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男人会不会做饭,一方面是耳濡目染,梁执他爸虽然也很忙,在家的时间不多,却没有君子远庖厨的毛病,很愿意为梁执他妈下厨,梁执因此没少打下手,看着看着也就会了。

另一方面是熟能生巧,自己做的东西,自己吃不出好坏,得有人一边吃一边从旁鼓励才能越做越好,如果碰巧这个鼓励你的人是心上人,就好比黄蓉教郭靖练武功,一日千里。

梁执还记得大学时候第一次下厨,做的是很简单的食物,金枪鱼三明治。但鱼肉是冰鲜的,面包是现烤的,芝麻是现炒的,连蛋黄酱都是自己调的,最后用蜡纸包好拿给人家吃,吃完了人问他:“哪儿买的?还挺好吃的。”

梁执有点不爽,随口就道:“肉夹馍旁边的奶茶店。”

又过了一阵,大概人家真去奶茶店买过三明治了,回来跟他抱怨:“味道怎么不一样啊,是不是换配方了?还是看人下菜碟?”

梁执心想,货架上的三明治十几个小时前就做好了,怎么给你看人下菜碟?嘴上却说,也许吧,下次我再去买买看就知道了,于是他又学会了做饭团,炒扬州炒饭,包越南春卷,总之超市货架上卖什么,他做什么。

从小到大,所有幼稚的事,这大概是最后一件,也是最漫长的一件,又乐在其中,因此记得尤为清楚。

大多数男人年轻的时候最怕被人说幼稚,这恰恰是他们幼稚的表现。

而梁执敢于重复一件幼稚的事,追根究底,是因为他在那个年纪已有了一颗稳定的内核,不怕试错,敢于挑战,兼具耐心与好奇心,不急于变成熟,而是享受变成熟的过程。

一开始,在摄影课上注意到她,只是单纯地觉得她很适合拍进他的相机里。但他不想偷拍一个不认识的女生,特地去征得她的同意,又像拙劣的搭讪,所以就继续注意着。

后来他发现他们的目光会时不时撞在一起,他不禁就想,原来她也在注意我。于是有意无意地,找机会和她接触,如果她身边的座位空着,他会坐过去,如果在教室外面碰见,也会打个招呼,哪怕只是点个头。

这样介于认识与不认识之间的状态,终结于一本被她遗落的笔记本,上面的字迹很美,不落疏慢,和她人一样,而那些信手嵌入的涂鸦,像一张天马行空的网,一下子把他网住了。

梁执确定了一件事,他得认识这个姑娘,不然将来会后悔。

可是等了几周,人都没来上课,他不再等了,有天去她所在的校区办事,就到她的学院去,也正巧那天她在答辩,白衬衫黑裤子,扎了马尾,打扮得很利落,在台上神采飞扬的,细看有点憔悴。

他看了她很久,两人目光终于对上了,她一下子就分心了,也只有他一个人看出来了,幸好那是她答辩的尾声,大局已定。他没留在答辩现场等她,怕影响她发挥,因为她今天已经够累了,他希望能在一个轻松的环境下和她说话。

也不知道在梧桐树下等了多久,还好梧桐的花季已过,没有连绵不绝的飞絮,只一片片悬在枝头的嫩叶,手掌一样,借由阳光投下的影子,挠在他的心上。

她从系馆里出来,他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迎了上去。

他们就这样正式认识了,并肩走在林荫道上,他一直在等。如果她要请他喝奶茶作为答谢的话,他就请她吃饭,等的时候不觉得,一看见她,才发现自己饿了好久了。

结果让人意外,还没说几句话,林荫道走到头,她就跟他道了别。

他是有耐心的人,一次意料之外不算什么,所以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见面,接触了一阵子,他发现看起来很单纯的姑娘,做朋友很容易,再想有点什么很难。

她会绕过所有暧昧的禁区,让他们的交往处在正常朋友的范围,并不是因为她对他完全没感觉,她时常会流露出好感,当他觉得是个好时机,可以更近一步了,她又会立刻清醒过来,打着哈哈过去了。

就这样又过了小半个学期,他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真处成了兄弟怎么办?

那就表白吧,但她一定讨厌那种搞得人尽皆知的表白,他自己也不喜欢,那不是表达爱意,而是一场以胁迫为目的的作秀。

所以表白,只需要彼此知道就好。

他想过遇到合适的时机直接说出来,想过哪天并肩走在校园的时候去牵她的手,或者直接吻她,吻在嘴唇上太过冒犯,吻在额头也许更合适。他不怕试错的一面,他敢于挑战的一面,他稳定的内核,一起踟蹰了。

把人吓到了,是不是就没有然后了?

还是再等等吧。

第11章甜一点不会死人

“有客人?”

唐杨两家的长辈们午休完,发现来了客人,直说怎么好叫客人动手,让梁执和刘茉文去客厅坐,接管了厨房。

周美芳因为和厨房八字不合,下楼之后没跟着去凑热闹,正好她最喜欢的亲子综艺正在重播,就坐在沙发上看起来,见到两个生面孔过来,猜到是客,招呼着:“过来坐。”

两人叫了声阿姨,刘茉文走过去,在周美芳旁边坐下,梁执选了远一点的单人沙发。

“要看什么自己调。”周美芳把遥控器递给刘茉文,还是对待孩子的口吻。

“看这个挺好的,我在家也常陪我爸妈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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