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失落,都是从脚底断了根须开始的。
去夏,暑气方盛,心血来潮回一趟乡下,无事闲走,自然而然往旧厝方向走去。
乡间已非碎石小路,皆是铺了柏油、车辆能行驶的平坦路面了。路旁的灌溉沟渠已改成水泥砌筑,无须烦恼会毁于台风或是水草猖狂阻塞水流,因而也无容身之处,可让野姜花、蕨类等喜水植物扎根了。当年杂草拂水、野姜沿岸,连带粉蝶追随的景致,已不复存在。稻田仍在,上一辈做田人凋零殆尽,接手的不见得是自家子弟,有的交给族亲一并耕耘,有的转租他人,也有的任其荒芜。
盛夏至,稻穗初满未满,正从绿粒转黄,七分熟,被稳定的热气烘烤,再过近月,应当可以收割。
能收割的田园,总有一股难以形容的爽燥之气,轻盈地、微芬地飘荡着。大约是叶片已把精华水分给了果实,所以水泽稍减的千叶在空气中摇出细碎声音,而成熟的果实飘出芳香,遂形成独特的气息,人置身其中,受其感染,忍不住涌生愉悦之感。
我站在田边,一阵微热的野风吹来,辽阔的稻穗如波似浪,朝我涌动,发出窸窣合鸣,这声音既遥远又熟悉,是乡愁的一部分,吸引我驻足聆听。此时小路上无人无车,只有一条狗儿快步经过,倒成全了我这个看来像游客的人,在没有刺耳声音干扰下,那一波波大窸窣的稻穗之歌,只为我一人吟唱,听得我伤感起来。
多久没听到这歌?一数,四十年了!时间应该像钢筋铁条才是,怎么这样不禁数,比落英还不如,花瓣犹能在小径上躺过几阵雨水才化泥,四十年光阴于今想来怎么是白茫茫印象?好似,上个记忆是四十年前拎着行李离乡的少女,下个场景就是此时站在夏日天空下聆听稻浪。
奇特的是,并无切肤痛感,只有淡淡幽怀。近年来,我常有这种体会,过往之人事物,忘去泰半。照说应是深刻的经验,也觉得恍如隔世,仿佛曾替他人背过行李跋涉一段路如今已归还结案。往事如烟,此话不假,说的不仅是物换星移、人事已非,也包括历事者自己的记忆如烟似雾,两相淡忘了。
然而,我站在稻浪前,却毫无隔阂,接续了童稚时期记忆,未经过时间这勤奋老妪撒盐腌制,依然鲜翠。能这样记住一个人一件事一处景一段情,是幸福的,表示内心深处仍有珍视的东西。
如今还藏在心里算得上珍视的,人渐少、事凋萎、情转淡,唯有眼眸见过的景致活活泼泼长存。
连通全村的乡间之路早在三十多年前重新规划,大约是我离家不久后即全盘更改。存放在我脑海里的是旧地图,新的路径我却怎么也记不住,即使三十多年来已不知走过几趟,依然会迷失,走错一两个弯道,绕了路才走回老厝。这对方向感不错的我来说是个谜,几乎要对自己生气了。我寻思原因,应该是“氛围”消失了,才让我无法按照脑中地图辨认方向。
“氛围”是什么?是特定空间里的景物在季节变化中各以其色彩、气味、声音相互牵引而成的奇特流动,这股感官体验若与人生的某些项目结合,渗入记忆,大约一生就定局了。
幼时,伸入老厝竹丛的那条小碎石路,约有十多公尺长,路头处有几丛野生小灌木,自由生灭,曾有一年,不知从何而来出现一丛蔷薇,花开得灿亮。丰绿平原上站着如此动人的粉红娇客,怎能忘怀?也许受了影响,后来的我喜爱娇小的蔷薇胜过玫瑰。这花有个性,不给插瓶,谢得快,花瓣纷然而落依旧鲜丽,像说不出口的语句。在枝头上也是稍纵即逝,如它所代表的花语:爱的誓言。
小路两旁是自家稻田,路上两边长草,傍晚时分即有萤火虫出没。有一晚,庙前酬神演歌仔戏,我们各自携小板凳去看,我困了,先回家。当时无路灯,仅能依天上月光及竹丛人家透出的灯色辨识方向,我弯进自家路头,看见十多公尺长的小路两边草上,飞着点点萤火,如繁星闪烁,一路迤逦。我被慑住了,放下板凳,坐在路中央,痴迷地看着。那应该是我今生对“梦幻”含义的启蒙。
高中离家,每当思念来袭,以文字疗伤。生平第一篇发表的文章写兰阳的雨,其他写在日记、稿纸上未曾发表的不知凡几。犹记得也曾仔细描写月夜萤火美景,供自己缅怀重游。作为一个作家,大自然给了我第一度启蒙,在痛彻心扉的情感启蒙之前、学会驱策文字的文学启蒙之前,我已储存写作动能,不断地在异乡孤灯下,写着对四季稻原的思念,缠绵悱恻,像在对看不见的神灵倾诉。这游子低诉的语调、咏叹的情愫太强烈了,无意间,也使我自然而然朝散文路径走去。
那些文字都化灰了。大学联考发榜后,我整理衣物拟搬离赁居苦读的山边小屋。也许是被想要挥别过去的心绪所鼓动,也许考虑物品太多无处存放,也许不想让吐露衷曲的文字被人翻看,我找来一只废铁桶,将几本日记、文稿连同已发表的文章,全部烧掉。
送给自己十七岁“金榜题名”的礼物,竟然是一把火。
如今,从连通全村的道路转弯进自家小路,路头处早已是水泥产物,而伸入竹丛老厝的小路也缩短了,路面泥泞不堪。竹丛内原有三屋,我家居中,三户人家都已他迁多年,屋厝皆倾颓,或长疯了杂草,或砖墙半倒,只剩门牌还是清楚的。
菊姑常常来巡,她在晒谷场前辟了菜圃,还种几株香蕉,多少挽救了老厝的田园本性。想来,这也维持不了多久,产权共有的左右邻舍都交给下一代做主,觅地、养地的中介与建商殷勤出价,这块地迟早会出脱。
祖产一向是男丁的事,我无权做主,只能守护自己的记忆,在百年老竹丛、半爿古厝未被铲成平地之前,在新式楼房未窜出之前,回来看一眼。
我来探望古竹老厝,也让古竹老厝看看我——它们联手栽培的小女孩成了作家,如今虽然心境渐老,却依然记得纯真年代。
还记得,炊烟游入高耸的老竹丛,风来,吱吱哑哑,绿色的鼾声,吵醒一大丛朱槿花。
还记得,摘一朵喜红的朱槿花,簪在用破渔网围着的篱笆上,预卜:如果明天早上花还在,那就是好天气,后天可以远足;如果掉了,就是下雨,远足“又要”取消。
花不见了,花自己去远足。
站在晒谷场,这般废墟,入了夜该是孤魂野鬼嬉闹的好处所。我在这儿,是活泼的鬼还是荒芜之人?
不管是鬼是人,脚底已没了根须,回到出生之地,也只能看一眼而已。
到如今,看一眼是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