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颗的霰弹爆发,如同死神的镰刀,不断的带走他人的性命。
战马倒地,骑兵哀嚎。
一个齐射,就让上百人死伤。
叶尔羌人第一次见如此景象,大惊失色。
可惜,明军不给他机会,一连串的火炮,持续不断地发射,瞬间把其打懵。
趁其恍惚之际,李定国立马让骑兵进发,一举击溃。
“噼里啪啦——”
叶尔羌前军已至跟前,见到装备齐全的明军,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可惜,迎接他们的是一股火枪。
骑兵短铳。
骑兵们按照惯例,将填充好的火枪瞄准发射,然后塞入马侧。
之后,又拿起预备好的引火折,将手雷点燃,向前扔去。
“轰隆——”
己方马儿带了耳塞,又喜欢看炮声,几乎不受影响。
而叶尔羌骑兵则不然,战马大量受惊,许多人甚至被一连串的手雷打懵了。
随后,明军如行云流水一般,再提起弯刀,直接进行冲击拼杀。
这一般操作,完全异于寻常的面对面的骑战,根本就不会合乎常理。
更关键的是,明军的骑兵,竟然个个身着皮甲,这就过分了。
要知道在西域,哪有几个骑兵着甲的?
这是一场碾压之战。
这场战争的结果早已经注定。
半个多时辰后,叶尔羌溃败而逃。
明军紧追不舍,直接抵达莎车城下。
阿布杜拉精神失措:“这不可能,绝不可能。”
曾经的大汗,瘫坐在他曾经奋斗多年而骄傲的狼皮椅上,曾经紧绷的肌肉化作肥肉,自豪而梳理一丝不苟地胡须,杂乱地卷成一团。
几个年轻而成年的儿子们满脸慌张,不知该说些什么,也不知该怎么办。
“大汗,还是撤吧!”
胞弟苏里唐忍不住说道:“莎车已经守不住了。”
“去哪里?”阿布杜拉抬起布满血丝的双眼。
“目前只有两个去处,一是向北去,喀什地区人马众多,是个合适的起家之地,足够咱们收复失地——”
苏里唐一说话,大臣们立马就安静下来,细细的听他言语。
“第二,往西,则是翻过巴达克山,抵达巴达克汗国(吉尔吉斯斯坦东部、阿富汗北部,附庸国),那里有二十万人口,喀什要是守不住,还可以去那里养精蓄锐。”
“第三,则去拉达克(北克什米尔,信仰臧传佛教),那里更为偏远,距离莫卧儿帝国更近,明军不会翻山越岭而来的……”
这三个方向,根本就没让人选。
第一个是正确的选择,第二个就是逃避,第三个则是沦丧。
阿布杜拉咬着牙:“我的兄弟,这还要选择吗?”
“去喀什,那里还有我的百姓。”
于是,一通收拾,带着达官显贵,以及一万溃兵,狼狈不堪地逃向喀什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