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他根本没有出名,低调地住在只有他一个人敢住的危险区域,过着每日打打工吃泡面的穷困生活。
最大的兴趣是做英雄,其次,大概就是抢夺超市特价商品了。
埃利克:“……”
不得不说,埃利克被琦玉的描述骇然到了。
他颇为惊讶。
对方的人生境遇,如果是真的……
做了二十多年普通人的琦玉,通过艰辛地训练,才得以蜕变为实力难以计量的强者。
而他的训练,则是恐怖的——每天100下俯卧撑、100下仰卧起坐、100次深蹲、10公里跑!
“一年半,每天都这样坚持,哪怕刮风下雨打雷,也没有一天偷懒!就算是夏天酷热冬天严寒,也没有开过一次空调!看到超市的零食在打五折特价,也因为对身体不好没有买来吃掉!”
回忆起充满苦痛挣扎的往昔,琦玉捏拳:“就是因为咬牙把魔鬼训练坚持了下去,我才秃——不对,变强了!”
“…………”
“……怎么了?不会吧,难道你觉得我在开玩笑?”
“啊,不是。”
埃利克回过神,定定地打量着新结识的“朋友”,忽然摇头,笑了。
“你还真是厉害啊。”他感慨。
——太匪夷所思了。跟琦玉得到的力量相比,他付出的所谓艰辛,根本差之千里,不值一提。
“这可不是毫无基础的平常人能坚持下来的。”
——但是,如果想到,这是一个普通人为了“兴趣”而坚持所做的努力。不,是奇迹才对吧。
“我总算是明白,为什么会和你这么投缘了。只有实力的话,还不足以入我的眼呢。”
到此为止。
埃利克暂时放弃一定要跟琦玉一分高下的念头了。以后会,但不是此时。
“虽然知道你不是真正的小孩子。”琦玉微微睁眼,似是没想到埃利克会这么说。
他歪了歪头,忽然也笑了:“听到这样的话,还是忍不住有点点火大啊。”
在这之后,两人才交流了前面的轰少年的话题,再之后,各自发呆,独享公园里静谧的安宁。
“啊,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去便利店打工了。”
“哦,我也回去了。”
琦玉即使来到异世界,每日日常也跟以前几乎没有区别。
所以,他们非常平淡地分道扬镳,各去做各的事儿。
或许还有个细节可以一提。
临别之前,琦玉也对他说了一些良言。
“埃利克,既然遇到了好人,就别总是闹情绪,和他们好好相处,大哥哥我苦口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