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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番外:
第一次遇见林晩月的时候,她正在奶茶店门口发传单。
我看她满头都是汗,顺手就接过来了。
后来我又在学校里看到她,才知道她是我大学同学。
我听见有人讨论:「林晩月怎么到处兼职啊,她家里很穷吗?」
「应该是吧。真奇怪,她还拿了奖学金的,居然都不够花。」
再一次看见她,是在医院门口。
她眼睛通红,到处打电线杆子上的电话,问人家要不要兼职的。
我心软了。
我走过去问她:「要不要当我的保姆?」
一开始她有点警惕,问我到底想要什么。
但我先把钱转给她了。
她如释重负,赶忙去交了手术费。
第二天早上,不到七点,她就把我叫了起来。
「老板……我在你宿舍楼下,给你带了早餐,你下来拿吧。」
我憋着一股起床气,下楼拿了她给的三明治。
但对上她那双亮晶晶的眼,又好像什么气都没了。
其实我并不想早起吃饭。
哪个大学生天天七点起床啊?
但林晩月不给我任何睡懒觉的机会。
她觉得自己拿了钱,就该好好办事,每天雷打不动地7:30给我打电话。
我一边咬着三明治,喝着热牛奶,一边困得泪流满面。
都是自己造的孽啊。
后来有一次,我点了八菜一汤,希望她忙活到八九点再叫我起床。
谁知道敬业的小保姆,她五点半就起床了。
早晨7点29分,她准时敲响了我卧室的门:「老板,起来吃饭啦!」
头好像更疼了。
怎么样才能让她放弃做早餐呢?
要不直接让她当女朋友算了,女朋友总不能还叫我早起吧。
事实证明……还是得早起。
甚至由于我们在同居,所以起得更早了。
她每天早晨6点多就起来开始捣鼓,然后拉着我在餐桌上坐下,开始一天的美好生活。
而我只想躲回被窝再睡20分钟。
鸡汤能有多香啊,还能有回笼觉香?
但是没人理解我的痛苦,所有人都说我身在福中不知福。
后来我发现一个规律,晚上我多出点力气,她第二天就起不来了。
结果我发现,这招也没什么用。
因为林晩月确实是起不来,但是我还是得早起。
起来给她买她爱吃的小笼包和豆浆,还得哄着她吃。
怎么这辈子想睡个懒觉就这么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