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稚就算是只穿两块破布,大家在看到商稚的脸蛋之后,也只会觉得那是什么最新的风格。
此时的商稚未施粉黛,一张小脸满满都是胶原蛋白,皮肤白皙,脸型流畅,一双含情的桃花眼微微冷着,叫人实在是挪不开眼睛。
看着面前霓虹满目的城市,商稚心中生不出热闹,反而是弥散出几分孤独来。
越是热闹的环境,商稚总是越发觉得孤独。
比如此时,大家都有人陪在身侧,唯有商稚是一个人。
但商稚也只是非常短暂地不适应了一下,便重新恢复心中的一片清明。
商稚的生活,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度过的。
所以面对这种情绪,商稚也已经非常熟练了。
她记得,上次来这座城市,真是好久好久之前了。
那个时候母亲还好好的,自己还是家里的大小姐。
母亲来这个城市出差的时候,带上了商稚。
商稚记得那个时候,自己穿越大街小巷,只是为了买到陆妄喜欢的一双球鞋。
后来,商稚也如愿以偿地买到了,只不过陆妄一直没有穿。
当初穿在陆妄身上的,一直都是唐瓷买的那双。
哪怕那是一双假鞋,哪怕那双鞋子和商稚买的相比,价值实在是有些低。
但陆妄还是那样小心翼翼爱护着,只因为那是商稚送的。
想到这里,商稚唇角不禁下意识嘲弄勾了下。
有段时间,商稚也曾经以为,大家都会更喜欢新的正版的东西。
但是遇到陆妄之后,商稚才明白。
她在世人的眼里,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送出的东西价值连城。
但是在陆妄眼里,商稚不过是廉价的地毯货,她才是那双假鞋。
那么唐瓷呢,是陆妄小心翼翼呵护的宝贝,是小心捧在手里的艺术品。
思及此,商稚只觉得左胸口被攥住似的难受。
每每回忆起这些事情,商稚总是难受。
但是记忆就像是不听话的金鱼儿,总是在她脑海中游来游去,将那些记忆不断挥洒拨弄在商稚脑海。
长呼一口气,商稚尽可能让自己情绪平稳。
她顺着记忆中的路,一点一点去走。
这么长时间过去,这座城市变化并不大。
虽然大家几年就会来一次,但这里并不是什么国际大都市,而是文化底蕴非常丰厚地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