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间所有的亮色都集中到了这里。
那是一双在男人看来都很漂亮的手。
连山有些微的失神,
直到黎铮和阙歌都走进了门内,
他连忙跟上。
驿站里的人齐刷刷看过来,有面露不善的,有吹着口哨的,风格各异。院子一角堆满了碎裂的酒碗,就像现世里许多旅游景区的噱头一样,喝酒摔碗,堆叠成山。
黎铮无视了所有人的目光,径自走到一个戴着斗笠的人对面坐下。
一阵风吹过,吹起斗笠上垂下的半透明黑纱。黑纱的下面竟是没有脸的,只有一个黑洞,仿佛能把人的灵魂吸进去。
连山心中警铃大作,身体自动紧绷。
尖嘴猴腮的小一第一时间跑过来,搓着手问几位客人要点些什么。阙歌抱臂看着他,反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是客人了?”
小一:“这……”
黎铮:“阙歌。”
“明白。”阙歌应了一声。
连山还不知道她究竟明白了什么,就见阙歌倏然抽出了武装带上藏着的匕首,一道寒光闪过,那匕首就架在了小一的脖子上,把人死死地摁在了桌上。
刀尖对准了眼睛。
阙歌就好似那下山的女土匪,一只脚踩着凳子,一只手压着他,俯身询问:“你现在明白了吗?”
小一瞳孔骤缩,连连求饶,“明白、明白,姑奶奶饶命!”
阙歌这才放开他,“滚。”
小一忙不迭跑走。
其他桌的客人对上阙歌扫视的眼眸,要么重新坐回去,要么压低了声音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什么。没有人轻举妄动。
这时,戴斗笠的人开口了,“黎铮。”
他直接叫出了黎铮的名字,而且声音很奇特,仿佛金石摩擦之声。黎铮直入正题,“你怎么从胡地离开了?”
“我,离开,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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