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大洪山,这对于一个武者来说绝对是创举,即便是陆埔心和陆绍辉,他们也不敢轻易去尝试,大洪山太危险了,蓝鹰队的损失就可见一斑。
要是陆埔心和陆绍辉知道,当初陆不弃是一个人进入大洪山的,恐怕他们会更加惊诧和感佩。
“老王,双巧……我闯过来了!”陆不弃目光微眯:“而且我的收获之大,是你们所难以想象的,放心吧,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回去见你们的!”
的确,想到现在的他,再想想刚入大洪山的他,陆不弃依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刚踏足大洪山的他,修为才只是勇力九重,背着个破包裹,还平生第一次穿上了死人衣服……
可现在,他已经达到骨鸣七重,而且战斗力直追热血二重的武者,且结识了一个热血一重的宝藏猎人,还收了个战斗力堪比玄通期修者的玄兽女奴,并得到了芥环、气诀和众多丹药。至于心核和材料什么,那都是无足轻重的了。
不到两个月,陆不弃无论是自身实力,还是身家,亦或者是人脉,都有了十足的长进。正所谓,龙跃浅滩,游入江海,其势不可挡也,终有一天,就如同不悔雨夜渡劫化螭一般,陆不弃也终会有飞龙在天之日。
“一直想找个好机会将这披风送给你!”龙不离的声音再一次将陆不弃从思绪中惊醒,他发现肩膀上已经搭上了一件披风,色泽和款式有些眼熟,骤然想起了不悔裸身飘落的那一幕,心头骤然一热。
是的,龙不离此刻送给陆不弃的大红色披风,正是那日帮不悔遮掩身体的披风。当日因为心智和目光都被不悔所吸引了,陆不弃压根就没有注意这件披风,可今日披上身上,他才赫然发现,这件披风不是简单的披风。
不说手感和做工,就单单这大热天的,披上它一点也不闷热,反而有些凉爽,宛若会召来凉风一般,就知不是凡品。
“这是我以前搜集到的,是件法器,不但冬暖夏凉,而且能自主防御飞矢和玄术攻击,我称之为‘随心’。只不过太宽大,还是男人用的,所以也就便宜你了。”龙不离声音爽朗,动作大方,没有一点女人扭捏的姿态,而在旁人看来,这不过就是一个妹妹给兄长披上件披风而已。
深深地看了眼龙不离,陆不弃心中微暖:“谢了!”
“这么见外干什么?”龙不离轻笑:“大不了回头你再陪我去寻宝,找件好东西送送给我。”
【第三十五章 洪山郡】(2)
陆不弃轻捏了下鼻尖:“再说吧……”
“哼,小气鬼!”龙不离嗔怒,轻拍了下他:“走吧,大家都看了你半天了……不悔都没有你这么依恋这座荒山,搞得跟是你家一样。”
看了眼不悔,发现她一直就熠熠地看着他,陆不弃深感温馨,忍不住亲昵地揉了下不悔的后颈:“走吧,要不然你不离姐姐又要发飙了。”
在一干人等上了官道时,已经士兵带着十五匹好马在那候着,见陆不弃有些疑惑,陆埔心解释道:“我们决定回来时,会掐好时间用信鹰给最近的私兵营传信,他们会将我们本就寄养在那的马给送过来,当然,现在我们多了一个人,我也让他们多送了一匹。”
陆不弃恍然,有马代步,这去郡城恐怕也就用不了多少时日,这倒也方便,不像他,当初从西北角跑到东边,腿都要跑断了。
让陆不弃诧异的是,不悔竟然能很好地骑上马,似乎也知道陆不弃会疑惑,不悔催马到他身旁轻声道:“玄兽对这种低等的兽类有绝对的压制力,马可比人敏感多了,我只是稍微释放点气息,它就老实了。”
“那就跟上吧!”陆不弃当下释然,拍马跑了出去,随心披风咧咧作响,荡起一片片凉爽的劲风,让人神清气爽。
扬鞭飞马,红披旌展,陆不弃还颇为几分侠客风范,只不过他身上那身破皮褂如果换掉,恐怕更有气势。
洪山郡,属龙渊洲下属,位于云泽国正北部,旗下十六个镇,无论是占地、人口还是物产,比阳泽郡都要大上数成,同时,洪山陆家作为洪山郡的主家,已经有两三百年的历史,相较于王家在阳泽郡来说,根基无疑深厚许多。
陆不弃等人出大洪山的位置,距离洪山郡城并不算太远,快马两日就到,不过众人并没有赶这么急,所以在三日后的入夜,方才进城。
由于已经入夜,陆不弃倒也没有太注意这洪山郡城有多大,不过入夜前远远的一瞥,却也发现,这洪山郡城,比阳泽郡城显得更大,而且城郭明显,拥有连绵的巍峨城墙,就单这一点,就感觉比阳泽郡要有底蕴得多。
入城的感觉,陆不弃有种回到了华夏隋唐的感觉,那高大的城墙、圆拱城门、青石街道,宛若置身古画,让人心神摇晃。而且这洪山郡城还有内城,内城的城墙比外城城墙高一倍,足有四丈多。
更让陆不弃诧异的是,内城之内还有内堡,王家嫡系和鹰卫营的生活区域就在内堡。
陆埔心,作为陆不弃的主要引荐人,他很是热诚地将陆不弃三人安排到了距离内堡最近的一处高档客栈,准备了两套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