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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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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分,这么看女人很没礼貌吧?

幸亏他不是在一个月前问我这个问题,对于自我感觉一向良好的和彤彤同学来说,我哪儿有缺点啊,让一个人自己谈自己的缺点是个伪命题,我如果认为自己那是缺点,或者我知道自己有缺点我还不就改了嘛。比如懒和馋,人人都对外宣称这是缺点,但在内心又何尝不认为拥有这两大属性才是懂得生活和享受生命的人?

只是现在的我完全没有那么自信了,我颓废、我消沉、我自甘堕落,我曾经一个人在狗窝里像霉菌一样发酵了二十天。愣了一下,我还是保持平静悦耳的声音慢慢地说:“缺点每个人都很多,我这个人偶尔情绪化,志向远大目光短浅,还间歇性的懒惰散漫自由主义,呵呵。”我笑笑,谈缺点总是应该写意一些嘛。

我的语气中明显没有了谈优点时候的轻松愉快,对面的三个人一本正经,没一个买我的帐,我自己干笑两声觉得挺无趣。那人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再抬起眼,我看到他眼神中带着一种挑衅:

“说说你为什么要离开原来的公司?”然后他的嘴角微微一扬,居然像是在微笑。

是的,如果是我也会好奇,某某企在本市是知名大企业,多少人削尖脑袋打破头进不去,你为什么会离开呢?突然就仿佛一盆凉水当头泼下,浑身僵硬,我不自觉地开始发抖。

50分!任你国色天香也掩盖不了你本质的世俗与肤浅!

就在眼皮和眼眶奋起而争抗洪抢险的当口,我决定放过自己不再逞强,于是我卸掉那口气,顿时浑身一松,我看到那三个人在一层液体中晃动着,变成面目不清一团奇奇怪怪的形状,于是冲他们微微一笑,带点玩世不恭,轻描淡写着说:“因为我失恋了。”

是呀,是失恋了,失恋了又怎么了,失恋又不丢人,谁一辈子不失恋了还能?我有手有脚不靠你们这一家吃饭,信不信出门随便一拐老子拳打脚踢就是一番事业,用得着这么又优点又缺点十万个为什么挖隐私挤兑人嘛,君子坦荡荡,老子不跟你们这里装大瓣蒜了!两个死男人,一个怪物一个道士,一个妖里妖气一个阴阳怪气,瞧不上我我还瞧不上你们呢。我欠了欠身优雅地说声抱歉,扭头去了卫生间。

输阵不输人!

冷水洗脸,再拍点爽肤水,抹点护肤霜粉底液,幸亏备的齐全,我包里什么都有。有人说背大包的女人都是没有安全感的孩子,那我就是一只蜗牛,天天背着一个家。收拾停当,镜子里的我依然光鲜,做人嘛,就是要做一颗蒸不烂;煮不热;锤不扁;炒不爆响当当的一粒铜豌豆。

冷静下来,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过了?敏感了?内分泌失调了?人家不过就是公事公办,例行考核,再说那么大一枚帅哥……哦,我错了。反正也这样了,掸了掸裙子,正打算当什么事都没发生的回去,眼镜姐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我身后,她笑了笑,帮我抻了抻衣领说:“我叫王艳秋,你叫我艳秋姐就行了,如果你没有其他的问题,周一来上班,底薪五千。”

眼镜姐姐叫王艳秋,不到四十岁的年纪,离婚后自己带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早些年就是在她的帮助下,林岳有了现在的公司。而那个小窄脸的男人叫赵勇,这个名字特别大众特别难记,用他本人的话来说就是和他从里到外都不搭,所以大家都喊他的绰号:小美。

95分帅哥就是林岳,赫拉之尊的老板。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林岳貌似不近人情,但想来一个给发工钱的人能这样已经算是不错了。

至于小美嘛,虽然一开始会觉得他挑剔矫情,但相处下来我很是喜欢他,连同他的妩媚风骚也颇让人赏心悦目,尤其他同林岳亦gay亦蜜的关系,更加让人忍俊不禁浮想联翩。

尽管过程有点小跌宕,但是!我终于有工作了,有集体了,有组织了!噢!

那天是周四,一个晴朗明媚的日子,有着和心情一样的好天气。再次来在街口,我站在蓝天白云下深情地呼吸,体会着这城市中特有的味道以及春天万物生发的气息,微笑着看着行色匆匆的每一个人,他们是多么可爱啊。

回到家,我扑到床上愉快地打了两个滚,换了身休闲装兴致勃勃地骑了车子,用钱包里最后的一点钱去物业站交了水电气费,又去超市买了些五谷杂粮柴米油盐,鸡蛋蔬菜水果,最后的最后剩下的就全掏给了玩具店——我给自己买了一个薰衣草毛绒小熊。

我需要一个伴儿。

所有的东西挂了一车子,晃晃悠悠地往回走,路过天桥下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正坐在地上可怜兮兮地伸着一只黑黢黢的手,对着来往的行人上下颠着,尤其那一双渴望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生活的艰辛与困苦。

我这段时间吃斋念佛的比较有慈悲心,觉得世间有疾苦,有能力就应该小度一下,况且今天的好运气不就是佛祖庇佑的证明吗?人一定得有信仰!我一手扶着车子,一手左右乱掏,无奈确实没有像样的钱了,除了毛票就是钢镚,就把是钱的都给了那个乞丐,那乞丐大概一天都没开张,又看到我大刀阔斧地全身上下一通翻,期望值比较高,结果没想到雷声大雨点小,最后到手就这么一点儿,很是生气,戳着叫花棍就站起来了,执着地认为我还有钱不给他。

那乞丐精瘦精瘦的,黝黑的皮肤好像上佳火候的挂炉烤鸭酱色十足油花锃亮,又像少林寺十八铜人一样的钢筋铁骨,他气咻咻地看着我,确实没钱了又不是不给你,我吓得赶紧推起车子撒腿就跑,感觉他在后面追我,心下慌张越跑越快,刚想骑上车子跑得更快点,结果没上好,脚底踩空,上半身有点着急,下半身没跟上趟,连人带车子往一边倒,我下意识的腾出一只手抓稻草,路过的行人迅速散开,有个路人反应慢了,被我一把薅住,祸不单行,在我倒地的同时,又被一道亮丽的闪电再一次刺瞎了双眼。

玫红色的。

我趴在地上尴尬地看看他,那人低下头也尴尬地看看我,

“哎,你呀。”那人瞅着我

“嗯我。”我苦笑

“快松手啊。”

“哦哦哦”,我连声答应着,赶紧松开手,然后从地上爬起来

“怎么又是你啊,这咋还上瘾了?”那人迅速提上裤子,嘴里嘟囔着。

唉,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每次都是我。身后传来一阵怪笑,回头一看竟是那个乞丐,正站在不远处,看我摔得狼狈相,开心地晃着手里的叫花棍,嘴里啸叫着,手舞足蹈无比欢乐。

扶起车子,秋裤兄帮我把东西挂好,我无比内疚而感激地看着他,说:“真对不起啊,你看每次都这样。”

“行了行了,你赶紧回吧,你看你鸡蛋都流汤了。我还有事儿忙着呢。”

“嗯好。”我骑上车子,一下没踩好镫子,身体晃了一下,那老兄赶紧一只手拽紧裤子,一只手挡着我,严防死守滴水不漏啊,我同情的看了他一眼,又想想命苦的自己,上车,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出更

虫虫管买公仔叫收养儿子,我当时也是想既然人家公司收留了我,那我也收养一个小可怜吧。紫色的小熊憨态可掬,它不愁也不喜,就那么一脸小无辜,用一双小豆豆眼儿呆呆傻傻地看着我,面对这没有表情的公仔,更容易将自己的情绪附会在它身上,看它圆滚滚的小肚子,我给它取了一个自认为很诙谐的名字——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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