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先辈食不果腹,吃着冻硬了的土豆,靠着顽强的意志力赢得胜利,实乃吾辈楷模,兰序对此一直谨记于心,告诫自己决不能只知道享受,食堂的菜已经足够好,我何德何能去嫌弃,更何况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只要是食物,就要抱着虔诚的心去对待,自然吃得下,还吃的高兴,这是国家对我的优待,我时刻抱有感激之情。”
汪顺:“……”
洪利全:“……”
他们一介武夫,思想方面看来还需要进步。
不过。
刚刚到底是谁跟他们两个,抢菜抢的水火不容的!
这些话,自然没让祝穗岁听到。
要是她知道的话,绝对会笑痛了肚子的。
没吃过就没吃过,还弯弯绕绕的不直说,不仅如此,这一番话下来,谁招架得住,直接就把人给说愧疚了。
陆兰序这人还真是够要面子的。
出去前。
陆兰序道:“对了,还有一件事。”
“什么?”正打算穿外套的祝穗岁,停了动作,看向他。
陆兰序抿了抿唇,“耳环的事情。”
闻言。
祝穗岁就想起来了,“你这是查清楚了?”
陆兰序点了点头,“确实是我送给你的那副,在陆家丢失后,辗转到了文工团于曼曼的手里,她说是逛街的时候,在一家小门帘的店里买到的,那家刚新开没多久,里面的首饰款式新颖,她就瞧上了这对,花了自己半年的工资买来的。”
他抿了抿唇,才继续道:“那家店我查了查,是小叔开的。”
这个故事的走向,是祝穗岁没想到的。
她怀疑过尤蓉,怀疑过陆雪珂,就是没怀疑过陆家小叔。
祝穗岁看向陆兰序,笑了起来,“那副耳环,你是怎么想的?”
人虽然在笑,但眼底却没什么笑意。
坦白说。
她有点在意。
主要是那副耳环,是陆兰序买来送给自己的,前期以为丢了,所以重新做了一副,可如今并不是丢了,而是被卖给了于曼曼。
对于于曼曼的心思,祝穗岁不知道陆兰序知不知道,可她是跟人打过交道的,她很清楚于曼曼是喜欢陆兰序的。
哪怕陆兰序已经结婚了,于曼曼仍旧还是喜欢,甚至为了陆兰序,主动来挑衅自己。
当时的自己,本就在离婚的边缘,被这么一刺激,回想起来的,全都是不美好的画面。
那一天,还是自己收到蝴蝶手链的当天。
祝穗岁很难不去想,于曼曼为什么要买那副耳环,是不是因为看到了陆兰序送给自己的手链,发现两件东西很像,这才特意买下的。
这样的猜测并不是没有道理。
要知道那副耳环,花了于曼曼半年的工资,文工团的工资并不低,福利待遇也很好,普通的城镇职工工资,大概在三四十的样子,文工团应该一个月就有差不多六七十的样子,半年就是三四百。
祝穗岁现在做的行当,随随便便就是几百上千,并不是因为钱好赚,而是玩这一行的都是有钱人,比较小众的圈子,没钱的根本就没有这个资本进来。
对于于曼曼来说,这笔钱并不算少,甚至还是她攒了很久的,就为了买一条跟自己经济水平不匹配的耳环,哪怕再漂亮,没有带点别的心思,还真下不去手好么!
这样一想,祝穗岁就更在意了。
之前不想问这些,对于多少女人喜欢陆兰序的事情,她已经不去理会了,但是要让外面的女人,戴着原本是给她的首饰,这点足够恶心到祝穗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