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一五吧,大概到我这儿。”司南站起来比给他看。
佩恩站到她身边,比了比,有些丧气:“我已经听妈妈话,吃了很多饭了呀,怎么还是比默默矮?”
司南看他愁眉苦脸的样子,笑着安慰:“默默比你大两个月,而且她是女孩子,女孩子小时候是比男孩子长得快的,以后你肯定比她高,看看你爸就知道啦。”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比她高?”佩恩还是不甘心。
“大概十岁吧。”司南随口说了个岁数。
“这么久……”小孩儿大失所望,鬼叫起来。
“你为什么这么着急啊?”司南问他。
佩恩回答:“上次在香港,默默说等我长到她这么高的时候,就跟我结婚的。”
见他说得这么一本正经,司南笑起来,旁边的人也都忍俊不禁。
偏偏查尔斯还要凑过来逗他,指着他的鼻子问:“你跟默默结婚的事情,问过默默的妈妈没有?”
佩恩在小男孩里面算是文静腼腆的,见这架势,顿时不好意思起来,旁边又有这么多人看着他,一头钻进他爹怀里,耍起赖来。司南也是为人母的,知道小孩的心理,抚着他的后背好言安慰,苏也赶紧过来塞给他一块糖。小孩子的脾气来得快去的也快,不一会儿就给哄好,又高高兴兴的上后院玩儿去了。
司南站起来,正准备去拿点东西喝,突然就听到耳畔一个声音问:“谁是默默?”
她是怎么都忘不了这个声音的,许久才转头,程致研就站在一旁看着她。
“默默是个小女孩。”她的解释极致简略,不知道他听到多少,能不能就这么混过去?
程致研没说话,目光依旧落在她脸上,丝毫没有放过她的意思。
她呼了一口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默默是我女儿,今年四岁,生日是立秋。”
她不知道他心算快不快,低头从他身边走过去,推开客厅的玻璃门,径直穿过后院,走进高尔夫球场的草坪。时间已近傍晚,天边挂着的火烧云让那个地方看起来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四年多以前,她去美国找他,继而留下来生孩子,那段日子,她一个人住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小镇上,一个又一个傍晚与此时此刻是如此的相像。
她脚上穿的是高跟鞋,若是被养护草皮的人看见,肯定要被骂,果岭那里的草更加细柔,她干脆停下来把鞋脱了,光脚踩在上面。程致研也跟上来,从后面抓住她的手肘。
她没回头,心想,就把该说的都说了吧,真的开了口,语气倒也很平静:“孩子是顺产,生下来三千两百克,身长五十三厘米……”
他还是没说话,但可以感觉到那只握着她胳膊的手在剧烈的颤抖,抓得她那么紧,让她觉得疼痛。
“……新生儿评分10分,听力正常……”她继续说下去。
直到他打断她,问:“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找不到你。”她回答,理由充分。
那次半途而废的堕胎手术之后,她的肚子已经挺明显的了,在外面还可以遮掩,家里人自然是瞒不住了。司历勤把她送进医院,美其名曰要她考虑清楚,其实就是要她把孩子引产引掉。以他的身份,无风都要起三尺浪的,更不用说独生女出了这样的事情,而他又是那么骄傲那么要面子的,尽管她不完美,也总是当掌上明珠那样宠着,怎容得人家说那些闲话。
在医院里,她开始拒绝进食,医生给她用了静脉营养补充,针戳在右侧颈静脉上,她趁护士不注意把针头拔了,血慢慢地流出来,浸透半张床单。那次之后,她总算赢了,司历勤同意她把孩子留下来,条件是好好照顾自己,绝对不可以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答应了,逼着自己好好睡觉,好好吃饭,一有机会出去,就到他住过的公寓去找他。
见过吴世杰之后,她以为他回美国了,就跟家里提出来要去美国生孩子。司历勤正是求之不得,通过查尔斯申请了W酒店的海外培训,立刻把她送过去了。不久之后,全家都搬去香港。
“我还去过你念高中的学校,好笑吧。”她回过头,当真对着他笑了笑。
AP Academy的体育馆门口有历届冰球队的照片,她问人借了一张椅子,站在上面一张一张的看过来,终于找到有他的那一张,他和吴世杰并肩站在队伍里,身上穿着队服,手里捧着头盔。其他人都对着镜头笑,只有他们俩不笑,表情桀骜。她觉得他们俩小时候特傻,看着看着就笑起来,路过的老师学生都当她是神经病。
孕期过半,她终于放弃了找他,在康州一个海滨小镇住下来。那段日子,她不戴助听器,也不再说话,渐渐觉得这样也很好,或许她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不必掩饰,也没那么辛苦。许久不用,唇部的肌肉是会退化的,慢慢的她觉得自己真得不能开口了。
司历勤过去看她,跟她说话,她不回答,在手机上打字给他看。
他气急了,对她大喊:“司南,说话!”
我不会说。她用手语比回去。
他打掉她的手,继续朝她喊:“说话!”
我听不到。她也继续。
“助听器呢?!”
在海里。她回答。
他举起手要打她,手停在半空,就像小时候的无数次那样,只是吓唬吓唬她罢了,最后还是颓然落下。
她会的英语手语其实很有限,在那个临海的小镇住着,几乎等于与世隔绝。平常就是在自家院子里种菜,傍晚出去散散步,偶尔步行到最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去当地社区中心的聋人沙龙。那里定期举行讲座,有一个古怪的狂热分子在台上笔画:你们一定要记住,聋人是最强的,比听人都要强!她心里觉得好笑,却还是每次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