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
“她娘托我替她找份差,就算当人小妾小婢也行,但是我拒绝,因为那姑娘不是听话的那种乖女孩,我怕惹麻烦,所以没收她,听说她的行径——”
“我要见她。”男人不等牙婆说完,打断了她。
“我只是觉得她应该符合,但不保证……”
“无妨,让我见见她,她若不行,我也不会要的。”
“那好,我差人去陆家领她过来,爷,您稍待……”
男人笑了笑,径自安排好自己,坐在椅上喝起凉茶,一点也不用等人招呼。
他举止温雅,一袭淡灰的粗袍布衣,非但没让他风采锐减,反倒使他更沉稳内敛,淡扬的剑眉因为期待而轻耸,唇畔有笑,但不深,长睫微微低垂着,没有完全掩盖他的晶亮眸光,透着一丝丝的兴味。
莫约半刻,牙婆差去的人领回一名姑娘,他抬头瞧了她一眼,眼眸缓缓眯紧,连眉峰蹙拧也不自知。
“造孽……”他喃喃自语。
是呀,造孽,方才牙婆的眼神不也正如此说吗?一个这么娇美的姑娘呢……
除了那句低叹,他没再多说半个字,淡淡以眼神示意牙婆将他要求的问题拿来询问那名姑娘。
牙婆佯装热切地拉过姑娘的纤腕,“红杏呀,金大娘问你,要是哪天你嫁了人,结果丈夫又短命,让你守寡,你……”牙婆不安的眼瞟向男人,他只是凝着眸,等她问完——或许该说,他等着要听姑娘的答案。“你会如何是好?是一辈子守着亡夫牌位、终生不嫁,还是遇到好男人就赶紧——”
“当然是遇到好男人就赶紧改嫁呀。”姑娘答得轻快,虽然漫不经心,却更显理直气壮。
“你真这么想?”牙婆没料到姑娘会回得这么迅速,好像完全不经大脑。“你……要不要再想想?”
“金大娘,一辈子是好长好长的日子,谁也说不准在这么长的岁月里会发生什么事,若我没有遇到好男人,也许我会甘愿守着牌位,但若我遇到了,要是放手,我一定会很后悔。我讨厌后悔。”
她盘着素髻,两端披散的长发以粗绳扎在胸前,年纪虽轻,但容貌艳美,若再好生妆点一番,绝对有资格列入红颜祸水行列。
她的美,不是清秀的美,也不是灵气的美。通常像她这副模样的女人,不是盛气凌人的富家小妾,就是倾国倾城的绝世妖姬,以男人的观点来看,这种女人合适调养成床上宠妇;以女人观点来看,这种女人就算嫁了人,也会不安于室,红杏出墙。
而且她的闺名正巧也叫红杏……
后头那姑娘还说了些什么他没专注在听,只知道自己放下茶盅时也撩袍起身,听着自己淡淡在笑、淡淡在说,也淡淡的惋惜——
“就是她了。”
第一章
老板娘真是美艳无双,眉一挑,风情无限;唇一勾,魅惑人心;眼一弯,拨云撩雨,款步走来,如清风中的娇艳美朵,檀口轻破,吐出天籁之音,美,真美,真是美。
在红杏坊工作,最大的乐趣,就是能整天与美艳老板娘共事,欣赏美景,不仅工作疲累轻易化为乌有,眼睛还时时刻刻处在幸福享受里,人生至此,美满完整,再无所求。
她个性不好,但模样好;她脾气不好,但酒量好;她不温柔婉约,但精明能干:她不含蓄内敛,但热忱待人,红杏书坊的名号能推广出去,她居于首功,即便有多少人外传书坊的生意是靠着她美色勾引来的,一点也无损书坊越来越平稳的营收。
只可惜,红颜薄命,她早年丧夫,成为铜鸩城最美丽的俏寡妇。
传言,她与西街大宅的董员外有染,所以董员外月月花大钱到红杏坊租走上百本的书籍,撒银两撒得干净俐落。
传言,她与南街小巷的布坊老板不清不白,所以每隔几天,布坊老板便送上五六匹精致华美的新款绢绫上门,请她笑纳。
传言,她跟酒楼掌柜有一腿,所以整个红杏坊的雇员上酒楼去吃吃喝喝,只要报上她的名号,酒楼掌柜便能大方不收分文。
这些传言,红杏坊的所有雇员也都有耳闻,听久了,也麻木了,只不过有另一种传言,已经在红杏坊里流传数年,而这个,是外人所不知道的部分——
下了几个时辰的雪,将小园子覆盖掉大半,枝桠上没有绿叶,雪花披在树梢,将树丛染成一株株雪白,冷清里别有风味。
只是,冷呀,尤其是雪融时,那种透骨的寒冷,让谁也无心欣赏小园子的美丽雪景。
红杏坊的美艳老板娘陆红杏正抱着好几件暖裘缩在小火炉旁取暖,她怕冷,只要天气一变,她可以放下租书坊的生意不做,抱着小火炉一整天不动,真使人怀疑她是不是也被冻成冰人。
今天这种天候,是她的罩门。
“老板娘!老板娘!你伯父来了!”
屋外,小厮的通报声响亮。
原先半张脸蛋包在暖裘里的陆红杏瞪大晶眸,轰的一声站起身,甩开一件又一件的厚衣裳,迅速在房里打转,
“我的‘扫落梅裙’哩?还有那件薄衫,不!不要薄衫,找披帛!‘红绸帔’!在那边柜里!快找给我!”陆红杏一边指挥身旁小丫鬟,一边也没发怔地翻找珠宝首饰。
“老板娘,外头下雪耶……你确定要穿这样?”
“当然!”陆红杏抢过小丫鬟手里薄如蝉翼的衣裳,闪身到屏风后更衣,才脱下一件,她就大大打了喷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