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说热就热,聚林大厦的三楼,傍着茶餐厅新冒出来一个哈根达斯专卖店,开张得恰是时候。
午餐后散步回来,孟庆华十分殷勤的请了春晓,方好因此也沾光。
春晓在相亲会上跟众帅哥聊得热闹,可过后有联系的人却是寥寥,她一直怀疑孟庆华在搞鬼,所以点起冰激淋来也不管他是否肉痛,下手狠辣,一点儿也不含糊。
方好却只要了小小的一客,她向来有自知之明,也从不落井下石,捧了那弥足珍贵的一小樽冰激淋,美滋滋的坐在位子上跟沈亮短信互动。
沈亮最近去外地参加一个培训,倒比上班轻松许多,会议闲暇还能游山玩水,拍了好些照片,他又是藏不住宝的,随时随地都想跟方好显摆一下,所以短信来得格外勤快。
在沈亮的热情邀请下,他们也当真像模似样,衣冠楚楚的出去吃过几回正餐,但更多的时候都是各吃各的,只在玩得时候凑在一块儿,方好实在受不了他在餐桌上泰然自若的大谈手术细节。
“你知道往人肚皮上拉一刀,最先看到的是什么吗?”
“血?”方好当时正夹了一块红烧肘子往自己碟子里运,都说这个美容。
“错!”沈亮眼里闪着得意的精光,伸长脖子凑近方好一点,笑嘻嘻的吐出答案,“是――油。”
方好一阵恶心,瞅着自己碟子里肥嘟嘟的猪肘,顿时失去了胃口。
从前她还能吃点沾肥的肉,自从受了这次打击,她根本连碰都不敢碰了。
不过,沈亮除了这点“职业”毛病外,其他方面都还不错,为人随和,性子不急不躁,跟方好这样的好脾气在一起,吵架的概率比买彩票中巨奖的机率都低,短短三周的时间,两人就已经处得相当默契了,“革命的情谊”突飞猛进。
沈亮是网游迷,没事喜欢上网打打游戏,每每跟方好描述得手舞足蹈,顺势又拖她一起下了水,方好从前顶多玩玩“连连看”,“走出魔窟”之类的小儿科,如今跟着沈亮,层次一下子上去不少,还当真着迷了一阵。
春晓一直很关注两人的进展,在她看来,方好就是一“情盲”,如果没人带着点儿,她能一直老小孩下去。
“你们俩到底怎么样了啊?”有一回散步,春晓忍不住问她。
“挺好啊!”她回答。
方好边走双手边做伸展运动,常年坐在电脑面前,容易得腰酸颈疼的毛病,关海波办公室倒有套豪华的健身器材,方好从来没见他使过,像个摆设似的杵在那里,她很垂涎,可当着老板的面“嘿哟嘿哟”的总不是太妥。
春晓冷不丁又问,“打啵没有?”她说起话来永远都这么直接。
方好闻言先是一愣,然后笑嘻嘻的回答,“我们不打啵,我们打游戏!”
老跟着这帮说话喜欢赤裸裸的人混,她的脸皮也逐渐厚起来。
春晓用看怪物的眼神端详她良久,下了最终定论,“你真没救了,俩变态!”
方好却毫不在意,她觉得自己跟沈亮的相处模式挺好,谁规定了情侣就非得一天到晚腻在一块儿卿卿我我,谈情说爱,上下其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