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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部分(第1页)

脚上军靴、然后是紧腿的蓝色厚麻布裤。腰上是军装皮带,只是皮带扣是纯银镶金的。然后上半身穿着一件小开领对襟,以两排铜扣带着装饰的上衣,然后带着勋带。然后是一件毛料的披风。

这个形象是白名鹤看后世电影,某个大明星演的军阀穿的仿德式,又带有强烈中华风采的所谓元帅服。

穿这么一身衣服。骑着白马上白名鹤自认为自己很帅。

当然,古将军与王诚都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眼中,骑在马上只有那精钢铠甲才是最帅气的,白名鹤这身打扮却更加的容易被人误会成小白脸了,军服只有精钢才是王道,布料制作成的再漂亮。也不够威武。

所以,白名鹤的卫队上下强烈反对这种衣服。

但他们也承认这款式不错,而且非常适合骑马。所以改,改的结果就是,靴子很漂亮可以保留,但要在正面加上一条两寸宽的精钢护腿板,然后膝盖那里要加上一个精钢护膝,然后腰带要加宽两倍,匕首、短刀、手炮等自然要别在腰上。

衣服也不能是纯布料的。前面要加上精钢鳞甲的装饰,那披风必须加兽面吞头,就算没有虎头也要给个豹头。当然,鹰头也可以勉强接受。

依白名鹤的说法,这些家伙凭空浪费多少钢材。当然最难受是还是他们自己,多了这些都不怕重呀。

白名鹤的披风没要精钢的吞头,原因是太重。

好吧,谁让咱们的小白大人是文官呢。那吞头还是给制作了,不过用的是丝编而成。

受白名鹤的邀请。见面的地点是在枣园。

不过当客人都到了之后,这气氛却紧张了起来。因为候天赐也到了,而且带了二百土鲁番的亲卫。

候天赐作为曾经土鲁番王庭军队的千户,他和哈密人打过交道。而且还用钢刀与哈密人作过一些小规模的交流。所以这里的哈密各部落首领之中认识他的不少,那怕他穿了一件类似于白名鹤的这种军服也一样。

“介绍一下,这位是新任的土鲁番都司。左护都督。”白名鹤带着一丝笑意。

都司这个词,就是代表着大明某个军事区域的最高御门,就是哈密都没有被称为都司,而是称为卫所,因为哈密的规模有些小。

“以天山为中心。五年之内将会有两个都司,为天山东都司,就是以土鲁番都司为首的天山南、天山东两边。然后就是西都司,自然是以天山北、天山西为主。这一点不会有变化,哈密卫并入天山东都司,本官已经上表万岁,忠顺王为右护都督!”

一左一右。

哈密的忠顺王不敢有什么不满,要知道土鲁番的势力比他大太多了,让他挤出几千精锐士兵都是难事,他这边的部落最强大的不过二万人,最弱的只有几百人。哈密城这周围,也是因为汉人的商人与军队过来,这一年来才繁荣了起来,人口从不到一万人增加到了接近三万人。

能给他一个右护都督已经是极大的面子了。

想到这里之后,哈密忠顺王心中释然,可猛然间脸色大变,惊讶的指着候天赐。

候天赐冲着他微微的点了点头:“日后共事,候天赐这里有礼了。”

惊讶吗?这会才反应过来,神经果真是大条呀。候天赐又说道:“土鲁番汗王以及大半的大贵族已经死了,我虽然只是一个千户,蒙白大人看重,我土鲁番十几万精锐推举,虽然不才,却亦会尽力作好这个左都督的!”

土鲁番被拿下了,一个千户就能够上位,那上层首领死了多少人呀?

哈密的这些部落首领大半都在发抖,心中庆幸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误,还是老实的归附大明,不要有什么野心,否则真的可能他们这些人全部要被扔到荒野之中给野狼当食物了。

“瓦刺的也先,被白大人在半个时辰内全军击溃,人也被活捉。”候天赐又补充了一句。那一战真的吓到他了,他相信他的部下也明白,和这位白大人为敌不是明智的。

他们这些人归附之后,也有机会用到一些明军的武器。

这些根本就没有出现在战场上的。有选择性的给了他们一部分,并且教会使用之后。这些武器的威力让他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到了战力的区别,你的钢刀锋利,可未必能伤到连铠甲都没有穿的明军身上。

因为你根本就没有机会靠近。

“既然之前就认识,那就不用多作介绍了。今天是来谈银子的,不提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不瞒你们说,本官晕血,见到血会头晕,这是天生的毛病治不好,所以本官喜欢风花雪月,对于打打杀杀的事情不怎么喜欢。”

候天赐陪着笑容点点头,心里却不是这么想。

不喜欢打打杀杀,可一瞬间杀了也先那么多人。

要是喜欢的话,那草原上还不被血染红呀。

“这枣园不错,不过却还有挣的更多的办法。只说简单几句,具体怎么作本官已经给行首院有过文书,并且有过详细而深入的研究。”

“请大人指点!”几位商人赶紧施礼。

白名鹤伸出一根手指:“这头一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肥。这里什么最多,羊粪与马粪可以堆成山,怎么作不用本官去教。牧民们收集这些东西,自然是可以挣一份银子的。然后这第二条,枣林可以挡住风,枣树下种些药材可以增加收入,种什么行首院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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