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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怪我(第2页)

蓝景恒来了兴趣,“你还会跳舞?”

“我从来没说不会啊。”

“跳的怎么样?”

“不好。”

看叶绯那波澜不惊,仿佛真的不行。

“这么淡定,肯定是假的。”

“呵呵。”叶绯没忍住,“大哥,好歹现在我们两个班也是竞争对手。”

“文化节?”

“是啊。诺。”说着眼神示意蓝景恒不远处的舒雅,“某人的头号粉丝可是当着我们班的面说,稳赢我们。”

坐在旁边的某人看着叶绯,“怪我?”

“没有啊。”才怪,要不是你,我不会碰街舞了。叶绯满腹菲菲。

“哈哈。”

“你笑什么?”叶绯鄙夷地看着蓝景恒。

“没,你加油哦。”

“一点诚意都没有。”叶绯口渴得很,拧开瓶盖,喝了一口。

夜凌晨目光盯着叶绯拧瓶盖的手指。已经好了,看不出伤疤。莫名地,夜凌晨居然觉得自己有点烦躁。

“呵。”自己这是怎么了?这个时候有这种感觉可不妙。

铃声响,宫羽朔走进了教室。

“同学们好,今天这节课,一样的,我们先上理论课,再进行实操。”

宫羽朔打开ppt,调到要讲的内容,开始进行讲述。

宫羽朔为大家介绍了很多酒,依旧平稳的语气,“金酒(Gin)——杜松子酒是世界名酒之一。”

“金酒诞生在荷兰,成长在英国。金酒具有芳芬诱人的香气,无色透明,味道清新爽口,可单独饮用,也可调配鸡尾酒,并且是调配鸡尾酒中惟一不可缺少的酒种。”

“金酒是在1660年,由荷兰的莱顿大学名叫西尔维斯的教授制造成功的。最初制造这种酒是为了帮助在东印度地域活动的荷兰商人、海员和移民预防热带疟疾病,作为利尿、清热的药剂使用,不久人们发现这种药剂香气和谐、口味协调、醇和温雅、酒体洁净,具有净、爽的自然风格,很快就被人们作为正式的酒精饮料饮用。”

“接下来是马天尼。”

“它被称为“鸡尾酒中最佳杰作”——鸡尾酒之王,由金酒添加味美思和苦味剂调制而成。随着007系列电影的热播,如今添加了伏特加的马天尼开始大受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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